桃江法院:4年紛爭圓滿解決維繫手足情

新湖南客戶端4月23日訊(通訊員 李慶輝 記者 龔柏威)近日,經過桃江縣人民法院法庭團隊的不懈努力,成功調解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糾紛案件,4個當事人爭執長達4年的紛爭得以圓滿解決。

2015年2月,司機彭某駕駛自家小車往馬跡塘鎮方向行駛,在桃馬公路百畝村地段不慎撞上曹兵某,導致其當場死亡。經桃江縣人民法院調解,由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岳陽市中心支公司支付其賠償款217162.5元。

由於曹兵某父母早已去世,沒有配偶也沒有子女,有權取得曹兵某這21萬左右死亡賠償款的人就是其兩個哥哥和兩個姐姐4人,也就是本案的原告曹元某、曹花某、肖某生和被告曹某生。賠償款到位後,四人開始商量起如何分配的問題,矛盾卻也因此激化。曹元某、曹花某、肖某生三人主張四兄妹平均分配,但他們的提議遭到了曹某生的反對,曹某生認為,弟弟生前一直受他的照顧,況且自己的兒子還是他的養子,自己理應多分一些。四兄妹因賠償款分配問題多次協商無果,此款一直存於法院賬戶未作處理,曹元某、曹花某、肖某生3人訴至法院,希望能在法官的幫助下合理分配這筆款項。

鑑於該案案情特殊,在當地影響較大,桃江法院楊莉法官接手該案後,當即組織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進行調解,但由於涉案賠償款4年未到位,幾名當事人情緒非常激動,各執一詞,言詞激烈,互不相讓。

考慮到該案的特殊性,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採用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從維繫兄弟手足情為切入點,耐心從家族發展、訴訟成本等多方面開展調解,將理、義、法、情融講通透。在法官的耐心調解和說服教育下,最終,雙方互諒互讓,都答應作出適當讓步,2019年4月15日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爭執4年之久的共有物分割糾紛終於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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