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鵬偉:西安奔馳車主非典型維權為消費者賦能

宋鵬偉:西安奔馳車主非典型維權為消費者賦能

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一事又有進展。4月14日,一段女車主與“利之星”相關負責人協商錄音曝光。錄音顯示,儘管“利之星”4S店相關負責人表示道歉,但車主對此並不接受,並表示等待車輛檢測調查得出結果後再進行處理。此外,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成立調查組介入調查,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發佈稱,市場監管部門已經責成涉事“利之星”4S店儘快落實退車退款事宜。奔馳回應稱:(奔馳)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新京報》4月15日)

經過幾天的發酵,事件並未在各方關注下平息,反倒“拔出蘿蔔帶出泥”般愈演愈烈了。汽車問題出在哪一環節?金融服務費的真相如何?汽車“三包”規定在現實中如何跑偏?一系列的疑問有待釐清,但毫無疑問的是,沒有朝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勢發展,於每個消費者都是最有利的結果。

與其說事件因奔馳新車故障而起,不如說是那段視頻引爆了輿論場。坐上引擎蓋哭訴的維權方式,通常給人以“撒潑式維權”之感,但不同以往的是,當事人的表達卻邏輯清晰、有理有據,更展示出作為一個消費者的忍耐、剋制與絕望——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也不得不以她最厭惡的方式去維權。普通消費者的弱勢顯露無遺,因此引發了輿論場的極大共鳴,進而使關注度迅速迎來沸點。豪車車主維權的事件不在少數,但沒有一起如此牽動人心。

不同尋常的情節可謂貫穿始終。66萬元的新車,還未開出1公里就遭遇機油洩漏的嚴重故障,相當戲劇性;4S店解決方案從退款、換車變成免費換髮動機,最終又在輿論壓力下願意先退款,足夠跌宕起伏;車主以主張個人權利為出發點,最終在輿論圍觀、商家道歉和監管介入的背景下,沒有選擇見好就收,反倒“不接受道歉”“先檢測、再處理”,更咬著“金融服務費”不放,足夠堅韌與決絕。凡此種種,皆能感到這不是一次典型的消費者維權,除了關注度差異之外,車主的每一次選擇和表現都令人敬佩,於是讓事件的每個細節都得以展開和放大,個人維權因此有了難得的公共價值。

雖然過程不典型,其所代表的困境卻是典型的。面對店大欺客的商家,個體消費者的維權無力無比真實。究竟是什麼逼得消費者“大鬧大解決”?監管部門對消費者的保護為何無力而蒼白?商家對國家“三包”規定的片面解釋為何一再得逞?“如果沒有問題為什麼要退款給我,沒有必要迫於輿論壓力做這件事,我願意等待最終的結果”,車主的表態,客觀上是在為每個消費者維權,因為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她那樣幸運,喧譁過後,可能一切如常。

當下而言,至少有三個問題需要明確答案。其一,新車漏機油是如何造成的?此前多次檢查為何沒發現?如果是運輸破損造成,商家就涉嫌以次充好,屬於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應當退一賠三,而非退款了事;其二,收取金融服務費這一普遍性現象,法律是否允許,廠家是否知情,應當如何定性?恐怕至少也屬偷漏稅行為;其三,國家針對汽車“三包”的相關規定,對於退換商品的觸發條件是否過於苛刻?按照相關規定,只有符合“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發動機換兩次仍不正常”方可退車。這就使得消費者的合理訴求,很可能被商家以“三包”規定為由而合法拒絕。

理性死磕固然值得讚許,但不是所有的消費者都有奔馳女車主這樣的能力和幸運。作惡者常有,被輿論高度關注的卻只是極少數,真正能威懾他們的,唯有高效而有力的第三方監管。顯然,降低維權成本和提高作惡代價才是關鍵,如果有懲罰性賠償和舉證責任倒置保駕護航,消費者恐怕不會如此弱勢,做一個體面的維權者也才會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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