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技術認定8項材料7個程序詳細解讀!

企業想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些什麼程序、要一些什麼材料......最新的32號文規定高新認定三大步驟為:企業申報、專家評審個審查認定,不再設有複審環節。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Q:企業想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請問程序是怎麼樣的?

A:你好,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印發的的通知》(國科發火 32號)文件第十二條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具體分為企業申請、專家評審和審查認定三大步驟。小編這就一一為你介紹。

①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

認為符合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註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②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社保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③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高新企業技術認定8項材料7個程序詳細解讀!

Q:那具體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A:申請時需要提交以下8項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鑑證報告,並附件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鑑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Q:上回從你們這回去以後,我還特地查了相關規定,發現這認定程序還發生了不少變化呢!

A:你說得對!32號文件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相較於以前發生了以下幾點變化: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不再設有複審環節;

2.申請高新技術認定的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中新增“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鑑證報告”以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3.審查認定的公示時間由15個工作日減少至10個工作日,提高行政效率;

4.進一步明確稅後優惠享受的起止時間:

(1)起始時間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

(2)終止時間

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經複核認定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而被取消高新資格的,稅務機關將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已享受的稅收優惠;對於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因弄虛作假、違法違規、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而被取消高新資格的,稅務機關可追繳其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另32號文件取消了172號文件中“認定機構在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認定申請”的規定。

5.明確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報告事項

(1)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應於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企業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2)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離、合併、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172號文件曾規定發生上述情況時,需於15日內向認定機構報告,32號文件報告時限放寬,更有利於納稅人。

(3)新增“未按期報告與認定企業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將被取消高新資格。”

6.新增高新技術企業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搬遷時,高新資格的延續問題。

(1)企業高新資格有效期內完成整體遷移的,資格繼續有效;

(2)企業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重新認定;

(3)企業超過高新資格有效期進行整體遷移,32號文件對相關資格延續問題位於明確,實際操作中,應由遷入地認定機構重新進行高新資格認定。

7.企業存在偷、騙稅行為的,不再作為取消高新技術資格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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