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中毒1人死亡!因這個過失,恩施男子被判刑

恩施男子張某招待客人時,誤將酒精當做酒來喝,造成1人死亡3人中毒。

4月22日從宣恩法院獲悉,張某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

2017年10月19日,田某等四人受張某夫婦僱請平整院壩,並在其家中吃飯。午飯前,張某誤將灶臺下的酒精當做酒倒進了楊梅酒壺。

19日、20日間,田某等人在吃飯時均飲用了上述以酒精泡製的楊梅酒,隨後相繼出現酒精中毒症狀。經鑑定,四人的血樣中均有不同濃度的甲醇含量。最終“貪杯”的田某因急性甲醇中毒,導致多器官衰竭,於2017年11月10日治療無效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鑑於其經口頭傳喚後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庭審中自願認罪,屬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且在案發後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大部分經濟損失,並取得部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酌定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提示】

自制藥酒的藥性不穩定,飲用時應該提高警惕。另外甲醇氣味和乙醇相仿,飲用假酒或酒中被摻入甲醇容易引發甲醇中毒,一旦出現疑似甲醇中毒症狀應及時就醫,避免對身體造成長期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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