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怎麼處理?可以報警麼?

全職媽媽孟夢兒


咱們先解讀一下高空拋物的後果!

高空拋物在造成人身傷害和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和主觀惡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刑事責任的罪名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危害公共安全罪,基本上會附帶民事賠償。

2009年12月26日《侵權責任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定於2010年7月1日起實施相關法規。

但是法規解讀為:從高空拋落或掉下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已確定侵權人的。(除了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方賠償。造成了“有理依據卻喪失了法律依據的尷尬局面。某些道德喪失的人犯了事卻要無辜的人承擔後果。中國式法律著實讓人驚訝。

當然我們遇到此類事情發生,第一時間掌握證據後。第一,完全可以報警,第二,完全可以向所在物業或居委會反映。

高空拋物這種害人害己的行為不僅僅體現出國民素質的低下更是反映了社會道德的嚴重缺失。


有品的魚8


我作為一個執業多年的法律工作者。來回答您。不僅可以報警。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致人損傷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

根據民法中的《侵權責任法》第87條的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根據上述條款可知,不明拋擲物,墜落物,造成他人損害的採用公平補償規則。責任主體為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責任主體如欲免責,則必須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

據此可知。其歸責原則,乃過錯推定責任原則。責任主體為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

具體操作方法是:你先打公安110報警。會有專門警察上門拍照取證,做詢問筆錄。

如果此時你能找到拋灑物的人。即實施該行為的人。可以要求警察將他帶走。你與他二人一起,共同做詢問筆錄。當然這個詢問筆錄就是作為證據使用的。警察拍的照片,你自己對,拍的照片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如果兩人達成和解。可以在公安機關裡做一個和解協議。如果不能達成和解。就只有向當地管轄法院起訴。

還有一種情形。你在樓下受到拋灑物的致害。但無法查明是,在哪一層樓?是由誰拋灑下來的?那麼這一整棟樓的人都要承擔責任。如果能夠證明不是侵權人。則由這一棟樓的人自己證明。

剛才我的回答已經答了三個問題。第1個問題,必須報警。需要做詢問筆錄。因為這是一個證據。將來可以要求律師幫你調取。作為證據在法庭上使用。

第2個問題,如果當時能夠找到施害人。請和他一起到公安機關詢問調查筆錄。要求調解。如果不能調解成功,只有到法院起訴了。

第3個問題,如果實施,在樓上拋灑物的人找不到。那把這棟樓房的人當作共同的侵權人。可以把那些證明自己不是侵權的人過濾掉。這個同樣到,法院起訴。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