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公开信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呼吁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迅速行动起来,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一、带头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举措,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秩序。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应时刻牢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时刻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把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依法履职、一心为民的担当,作为心系大局、维护和谐的贡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思想、行动自觉,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带头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经过三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各位人大代表要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在经济上与黑恶势力发生关联,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不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遵纪守法的实际行动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三、带头广泛宣传发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发挥影响力和号召力,带头宣传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重要举措,带头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大力宣传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12类对象,包括: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火(汽)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如: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如:实施组织跨境赌博、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2.支持、帮助、包庇、纵容、袒护或者直接参与领导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发动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调查,打一场人民群众的扫黑除恶战争。

四、带头增添监督助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应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题监督,通过调研视察、走访接访群众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组、农户、市场、工地等倾听群众诉求,反映民情,提出建议。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对有集体联名举报、公开举报、实名举报的,主动约见当事人、举报人,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防止举报人被打击报复,广泛收集社情民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应立即行动起来,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建设平安幸福新陇南贡献力量!

陇南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939--8211939

市扫黑办举报邮箱:lnsshce163.com

举报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市统办大楼634室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陇南市扫黑办 陇南市人大办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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