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急救就是和時間賽跑
為生命接力
那麼救護車就是在為生命奔跑
擔負著爭分奪秒搶救患者生命的使命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
禮讓救護車,就是為生命讓路
極度舒適的畫面
3月23日上午10時15分許,百色市區銀都往新興轉盤方向等待紅燈時,一輛白色小型汽車發現自己車後有一輛正在執行緊急救護任務的救護車,馬上往前行駛,佔駐人行橫道,讓出一個車道,讓執行緊急救助任務的救護車順利快速通過。
此時此刻此路口,通過中山一路方向的監控攝像頭,我們還可以看到一輛出租車在左轉綠燈的情況下,主動停車讓出“生命通道”。
焦慮尷尬憋屈的場景
3月23日17時,百色市城東路社保局路口東往西方向,執行緊急救護任務的救護車進入左轉彎待轉車道試圖快速通過,但綠燈方向(拉域一路左轉進入城東路)的車輛對藍燈閃爍的救護車“視而不見”,沒有停車禮讓。
重點來了
如何“禮讓救護車,為生命讓路”?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免責機制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款,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
無憂避讓機制
通過在救護車上安裝行車記錄儀,記錄主動避讓、有條件避讓不避讓、故意阻擋救護車等行為。對於主動避讓救護車而產生的交通違法,交警部門經核實予以消除;而對於有條件避讓不避讓、故意阻擋等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法給予罰款和記分的處罰。
溫馨提醒: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為了給後面的救護車等特殊車輛讓行,而闖了紅燈、軋實線等違法的車主,可以不受罰。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保存行車記錄儀的信息資料、並拍照或記住救護車的車牌號以及發生交通違法的路口及時間。如果受罰,駕駛人可以到交警部門遞交相關材料申請行政複議。如屬依法避讓的,將免予處罰。
禮讓規則:遇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時
1、救護車的前方(含相對方向)車輛打起轉向燈向兩側避讓。
2、在路口遇停止信號等待放行時,救護車前方車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越過停止線停車避讓。
3、救護車所在車道可正常前行時,其他車道車輛不得左右變道,應當減速讓救護車快速通過。嚴禁加速並行、穿插、超越、阻礙執行緊急任務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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