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高考方案發布,“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今天,省政府印發了《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稱《實施方案》),標誌著備受關注的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正式出臺了。

據瞭解,2014年選擇上海、浙江進行首批改革試點,2017年確定北京、天津、山東和海南等4省市進行第二批試點。2018年,教育部確定包括湖南在內的8省市作為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湖南新高考方案發布,“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從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

☆從2021年起,合併錄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


湖南新高考方案發布,“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考什麼?


從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以下簡稱“選考科目”)。

3門選考科目分為1門首選科目(物理、歷史科目中2選1)和2門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中4選2),即“3+1+2”模式。

考生總成績的構成: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考科目每門15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

首選科目滿分1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

2門再選科目,以等級賦分轉換後的等級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等級賦分:

將每門選擇考再選科目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A、B、C、D、E共5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分別為15%、35%、35%、13%和2%。將A至E等級內的考生原始成績,依照等比例轉換原則,分別轉換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個分數區間,根據轉換公式計算,四捨五入得到考生轉換後的等級分。

等級賦分的優點:

一是能夠較好地解決再選科目之間分數不等值的問題;

二是等級區間比例依據我省往屆考生的實際狀況劃定,符合湖南省情;

三是能夠保持考生每門學科成績排名順序不變,確保成績轉換的公平公正;

四是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證考生的成績具有良好的區分度,滿足高校人才選拔需要;

五是可以科學引導學生選科,保證考生選考的均衡性。

湖南新高考方案發布,“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3+1+2”的模式下,選考科目有12種組合,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擬報考高校及專業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


湖南新高考方案發布,“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而傳統文理分科僅有2種固定的組合供考生選擇。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選擇思想政治、歷史、地理1種固定組合,理科考生只能選擇物理、化學、生物學1種固定組合。

怎麼考?

自2021年起,6月份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個學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組成,只考一次,條件成熟時為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其中,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高職單招錄取的主要依據,也是部分高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參考或依據。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設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14門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門科目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每年考試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級進行。其他科目全省統一制定方案,由各市州組織實施。

湖南新高考方案發布,“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選擇性考試由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佈成績。選擇考從2021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當年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考試結束後進行。選擇考每科考試時長均為90分鐘,考試成績當年高考錄取有效。

怎麼招?

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制度是此次高考綜合改革的核心內容,也是重點和難點。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普通高校將按照“兩依據、一參考”模式進行錄取,即依據考生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學生。

從2021年起,合併錄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

與之相適應,我省非提前批由現在的集中填報所有批次志願(不含徵集志願)、分批次錄取調整為不分批次、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

考生以“院校專業組”方式填報志願,一個“院校專業組”為一個志願單位。考生可根據本人的選考科目,對照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填報一個或多個相應的“院校專業組”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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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普通高中學校負責組織開展學生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工作,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整理遴選的相關信息統一導入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招生高校根據自身特色、人才選拔培養特點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佈。


此外,《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了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在考試招生中更加註重對學生職業傾向職業技能的考核,進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政策,力爭2020年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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