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點二次酒駕被抓 大膽男子被依法拘留10天


同一地點二次酒駕被抓 大膽男子被依法拘留10天

交警對王某某進行酒精測試


大眾網城陽·海報新聞4月23日訊(記者 歐陽繼瀟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在同一地點,酒駕被查處後又犯了酒癮,再次酒駕被同一交警大隊查獲。因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男子王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並處1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月20日15時許,城陽公安分局交警大隊上馬中隊民警在岙東路與河東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車號為魯BAB7XX牌號小轎車走走停停,民警懷疑該車駕駛員涉嫌酒駕,立即攔下檢查。在對駕駛員王某某詢問過程中,執勤民警聞到濃烈的酒味,但王某某採取軟磨硬泡的方式不配合酒精檢測。經進一步核查,民警發現王某某曾經在該地點因酒駕查處一次,再次酒駕被查系二次酒駕。

據瞭解,王某某在2012年3月27日被查處一次酒駕,被上馬中隊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滿12分的處罰。王某某再次飲酒後駕車,明知處罰嚴格便百般牴觸檢測。經呼吸檢測,王某某酒精含量為79.9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據王某某交代,自己覺得酒癮又犯了,中午在家喝了三兩白酒,自認為不會被交警發現,下午便駕車上路去市場買菜,結果被民警查獲。

4月22日,王某某涉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城陽交警部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1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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