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楊爍索要天價片酬致劇組停工,你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提問達人魔力俠


中國的演員簡直牛的一塌糊塗,收入高的嚇人,素質能力卻不見得很高,朝陽區民眾舉報各種傷風敗俗事件頻發不說,單就薪酬事件,前有冰冰偷稅漏稅,被罰鉅款,在大催小催們的努力下,大小明星紛紛補繳稅款不說,國家對演員的收入也進行了干預限制,目的就是制止娛樂圈由演員天價收入引起的畸形現象,最近國內高質量的影片不見增多,演員天價片酬屢屢攀高,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演員過高的片酬嚴重佔用了影視作品分拍攝資源,演員片酬佔整個片子成本的絕大部份,怎能拍出好的片子。

在國家出臺明文規定演員限制薪酬的大背景下,居然還頂風作案,甚至導致拍攝中斷,可見演員的自私自利,目無法紀到了何等地步!強烈推薦抵制這個渣演員的作品。

記得冰冰出事時,全網討伐演員薪酬過高,偷稅漏稅,還有明星助理等娛樂圈從業人員站出來為明星叫苦,說從普通演員混成大明星多不容易,說演員為了拍戲吃了多少苦等等,我想說,任何行業想做到出類拔萃都不易,再苦再累比你苦的人還有很多,一個明星一場戲拿到的金額可能是許多老百姓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你們覺得苦可以不幹,做回平常百姓啊!


橙子愛美麗


楊爍索要天價報酬能被爆出來,完全是因為前幾天的出軌事件,連鎖反應。

事件的始末是這樣的:

好開始有人網上微博爆料楊爍出軌,並曬出了疑似楊爍微信的聊天記錄截圖。據爆料人說,楊爍與微信名“tseng”的小姐共度良宵“互相治療失眠”。



不過楊爍的工作室否認了並稱已經保留截圖,會訴諸法律手段。

然近期又爆出了第二波聊天記錄證據,截圖顯示楊爍在西安某酒店約姓黃的女士開房,開房人是楊爍的經紀人,而且當天楊爍確實在西安出席活動。




不過兩次的爆料真假難辨,還是等待官方給出答案。

出軌事件還沒塵埃落定,緊接著昨天就曝出了電視劇《異鄉人》楊爍天價片酬的事。說是楊爍不按限薪令規定降低片酬,按之前8750萬片酬計算,雙方沒有達成一致,致使劇組停工,電視劇停機。



昨天晚上八點,楊爍委託律師事務所公開聲明“出軌”和“天價片酬”是不實傳聞,追究不是言論發佈者法律責任,並表示堅決擁護國家廣電的各項規定。




因為電視劇《歡樂頌》和《大江大河》而大紅的“小包總”,深陷漩渦、禍不單行。

不管是多少的片酬,有合同在,按照合同履約就行了。為什麼鬧掰了?還不是限薪令發出後,電視劇沒有以前值錢了,而且片方發現有空子可鑽,既能省不少的片酬錢,還能少交稅,何樂而不為呢。但是楊爍可不樂意啊,鬧掰了很正常。

其實明星報價多少無所謂,片方可以選擇不用,他自己就主動降下來了。那麼高的片酬,片方為什麼用,還不是認為片酬多少無所謂只要能賺錢就行,算是自作自受吧。

結語

天價片酬是市場行為,也是片方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按合同走就是,該多少錢就多少錢。楊爍無論對與錯,自有官方定論。我等只是吃瓜群眾。


覓影追聲


裡面牽扯《異鄉人》的投資方和各位製片人及眾多演員的利益糾葛,作為劇組停工一天都有極大的損失,娛樂圈該有限令:耽擱的損失歸楊爍賠償,而且終身不得再錄用,娛樂圈該來這麼一次力度大的抖動。


(圖片來源外站/演員~楊爍)

曾經關於限片酬的情況沒有任何進展,投資人或導演一商議:大角要多少都得給多少,不然人家不演耍大牌,只要是個“角兒”就沒有大的降低。 當下廣電總局管理體制很嚴謹,如果製片商違反規定會被受到處罰,所以“不可以”按曾經的高片酬支付。

去年籤的拍攝合同(已有限令),楊爍必須根據新規走,可能你曾經拿過高片酬,所以這次你仍然按照以前的操作方式,那你真的不配擁有“藝人演員”這個稱呼,不是演員藝人你可以改行為生,你看哪項工作能來錢這麼容易?


(圖片來源外站/演員~楊爍)

一位沒有藝德藝品的演員,他就不配擁有“演員”這一職業,拋開他的演技實力,娛樂圈最該整頓的是人品問題,道德問題,不然娛樂圈的混亂局面永遠得不到改變,文化產業的發展會越來越糟糕👎。


蘭竹ZLZ


第一娛記出品必屬精品!

楊爍最近真的攤上事了,出軌事件還沒了結,就整出這麼個天價薪酬的事情來。當真是人點背了,喝涼水都塞牙。


這件事理論上楊爍佔理

當然,我們只是從理論上來說的話,楊爍在這件事上最起碼佔據法理。

合作方給出高價薪酬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只要在廣電總侷限薪令之前簽訂合同,並且在合同上標註相應資金,就應該按合同辦事。

如果是在廣電總侷限薪令之後簽訂合同,並且薪酬超過廣電總局要求的話,那就準備退居二線吧。廣電別的權力可能沒有,但是整治娛樂圈那不跟玩似的。

這也是為什麼,楊爍敢把這件事情搞大。之前的出軌事件可以先放一放,只是單純的就事論事的話,即便打官司楊爍能勝的概率也不小。


只不過,理論上不等於實際上

如果真的把這件事整大,楊爍在娛樂圈就會很難混下去。

首先,廣電三令五申要求薪酬必須限制在一定範圍。儘管這個合同是在之前簽訂的,但是你現在把它拿出來說事,明顯是跟廣電不對付啊。

其次,這種薪酬事情,能不曝光最好不曝光。畢竟你整的滿城皆知,下次誰還敢僱傭你?

出了事就曝光,下次估計連合同都沒人敢跟你簽訂了。


最重要的是,之前出軌事件已經把人設給整塌了,現在又整出來個天價薪酬,後期再想得到觀眾認可就太難了。


第一娛記


看描述楊爍是應該索要原合同片酬,不同意單方面降片酬,具體內情我想吃瓜群眾們應該都不知道。按道理這也不算錯,要求按照原合同執行也不違法,只能說製片方原來自己願意選擇片酬這麼高的藝人,自己種的苦瓜自己當然要吃下去了。

另外關於天價片酬來說,我們窮人的認知即使按要求降了片酬那它依然是個天價。換位思考,假如我們身邊有人以國家政策有變為由,強姦你的意志你肯定也是不願意的。作為藝人明星人家更有維權意識,憑身價要的錢憑什麼要自降身價呢?

所以,我覺得這個製片方應該按約履行義務,以後應該把心思用在創作好作品上,而不要單一的追求明星流量。給我們奉獻一些真正的良心作品,就拜託拜託了!

個人的一點拙見,大家認為呢?


樂濟文化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自從《歡樂頌》走紅之後,小包總楊爍的日子就一直不好過,很早以前楊爍就已經陷入了感情的負面新聞之中,而在昨天,電視劇《異鄉人》的一紙公告更是將楊爍再次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

根據通告所顯示,楊爍本來出演《異鄉人》路洋一角,原定片酬為8750萬,可是“限薪令”的頒佈,讓片方無法實現這個片酬的支付,因為“限薪令”規定全部演員的片酬不超過製作的40%,而主演人員片酬不超過總片酬的70%,因此8750萬的確不符合規定。不難看出,片方和楊爍正是在片酬方面有所爭議,這也是電視劇停工的主要原因。

演員的天價片酬一直都是觀眾矚目的焦點,很多觀眾早已經對演員的天價片酬深惡痛絕,但這次的事情卻有所不同,因為有人爆料當初簽約的時間在“限薪令”之前,因此部分網友支持楊爍的做法並且認為片方應該兌現承諾。

就在事情還沒公佈結果之前,楊爍卻已經發表聲明否認了天價片酬一事,但網友並不買賬,很多網友都認為空穴來風未必無因,這種聲明只是欲蓋彌彰的行為。

其實這次的事件還是“天價片酬”,這也是很早以前就已經產生的問題,任何一部電影劇或者電影的製作費用都有限,如果片方支付大額片酬給演員,那麼電視劇就不得不在其他方面縮減開支。沒有經費,即使製作團隊再厲害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而楊爍倍曝光的8750萬片酬也實在太過於驚人了。

其實這件事情最大的受害者可能卻是董潔,這幾年董潔在影視上的作品寥寥無幾,這也是因為當年的“出軌風波”,很多觀眾對董潔的印象都不是很好,這次好不容易能夠參演一部比較優秀的製作,卻因為各種意外被擱淺,這對於董潔而言實在不算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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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竹樂娛


楊爍到現在這年紀才火,做事該穩重了,也不能太貪了,最近有關他出軌,索要天價報酬,負面新聞比較多,這是很不好的現象。

做人要謙虛,謹慎,低調才走得長遠,而不是有了成績,紅火了就得意忘形,那也只是過眼煙雲。

這些傳文如果是假的,也要小心了,有人妒忌了,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各路人正在蒐集證據,或編造謠言,設計陷井,要置你於死地而後快。

希望作為公眾人物,在紅火的時候更要注意自已的形象,許多人在關注你的言行,稍有不慎,將被社會淘汰和拋棄。


崇文重教


流量經濟,明星效應。明星不光要有藝,還要有德,因為你有關注度和話語權。否則那就不叫明星。

你拿這麼多錢幫過多少人?行過多少善?就算這是你應得的,不幫助別人也是應該的,那交稅總是理所應當的把。

為什麼還有范冰冰逃稅。

工薪族掙那麼點錢還要交稅,維持國家機器的運行,而這些明星想盡辦法去偷稅這合理嗎?

八千萬的薪酬真心可怕,這也引誘著年輕人追名逐利擠破腦袋想出名。這網紅那網紅這事件那事件,炒作無底線。讓整個社會浮躁。

相關部門出政策限制天價薪酬雖然笨拙但可以看出,政府部門都察覺到事情在向著畸形發展。

在我眼裡所謂的明星也只有古天樂,韓紅那樣的願意用自己的社會地位和金錢關愛弱勢群體的人才叫明星。達則兼濟天下,而不是過奢靡的生活那才是社會良知。


相見不如懷念75549636


不知道這位戲子是何許人也。它既然敢開口,要這麼大的價錢。也不知道它的底氣從何而來。也從來沒聽說過這麼一個人物。也不知道是哪山的猴子成精了竄出來的。不過從另一個側面又反映了製片商和導演的下賤,中國沒人了嗎?中國最不缺的就是人。可以說他媽從哪個犄角旮旯都能劃啦一個比它要強1萬倍10萬倍的這麼一個人。不知道為什麼你非得要用這麼一個給你出難題的戲子。這次評上了嗎?腦子怎麼回事?這不自己和自己過不去嗎?所以說有的時候就是他媽,導演,製片商,把這群戲子演員給慣壞了。自己找麻煩,所以說他媽的雙方都不咋的,都不值得同情。只能是雙方都共同挨馬


用戶100942079305


那要看廣電總局頒發的限薪令是在他跟劇組簽約之前頒發的還是簽約之後頒發的,如果是之後頒發的,哪就應該按照之前的合同履行薪酬,當初劇組決定籤他來參演這部劇並且也同意他提出的薪酬要求,這就說明劇組有能力承擔他的薪酬,不然當時也不會和他簽訂合約。所以根本就不可能因為限薪令而導致停機,限薪令頒發過後,劇組就想降低原本已經達成協議的薪酬,這明顯就是劇組在違約,還把停機的責任推給演員,有點不地道,怎麼不說是劇組違約,導致停機?當初跟他簽約的時候怎麼不嫌片酬高?我覺著楊爍的做法沒錯,簽了合約就應該按合約辦事,無規矩不成方圓,中途反悔就是違約。另外很多人在網上評論說什麼演員拍一場戲的片酬相當於其他行業的幾年甚至幾十年加起來的薪酬,說什麼不公平了等,但我要說的是從事的行業不同,個人的能力不同,這個是羨慕不來的,沒有什麼可抱怨的,有能力你也去演戲呀,你不是沒這個能力嗎?那就好好的幹好自己眼前的工作,混口飯吃就得了,別光顧著去羨慕別人連眼前的工作都丟了,那就得不償失了。再說演員拿的片酬再高也不是拿你的錢,是製片方願意給的,人家有錢願意給多少就給多少?製片方都沒說什麼呢,你跟著瞎操什麼心呢?如果製片方無力承擔這麼高的片酬也不會去跟演員簽約。就算你操完了心人家也不會獎勵你個一毛錢,另外不管演員拿的片酬有多少,只要依法納稅,旁人無權指責,買賣全憑自願,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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