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冉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冉尚”)提供132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上海冉尚主要从事企业管理,会展会务服务,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上海冉尚拟经营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8号的中远大厦14493.9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项目(以下简称“中远大厦项目”),改造为自然式现代风格的办公及商业用房,致力于提升物业价值并对外租赁获取回报。因上海冉尚是2019年4月10日成立的新公司,短期内在上述项目投资过程中对资金需求较大,为解决其投资产生的资金缺口,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132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具体事项如下:

1、财务资助资金额度:公司向上海冉尚提供132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资金使用费用:借款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资金用途:上海冉尚是成立不久的新公司,短期内在物业投资过程中对资金需求较大。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为上海冉尚提供财务资助,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物业投资短期资金缺口。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冉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N5PX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四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4月10日

营业期限:2019年04月10日至2039年04月09日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472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会展会务服务,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3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例为51%,上海玖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7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例为9%,上海极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人民币万元,股权比例为40%,均以货币形式实缴出资。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冉尚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境况下进行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冉尚提供财务资助,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物业投资短期产生的资金缺口。公司也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针对财务资助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将严格监督上海冉尚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期收回。另外,上海冉尚的股东上海极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上海冉尚提供财务资助880万元人民币。本次借款到期时,上海冉尚向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极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否则,上海冉尚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向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极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逾期违约金,并且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极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向“中远大厦”项目物业承租方或其他客户收取租金和管理费冲抵逾期借款,此外,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极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随时采取任何法律规定的诉讼和资产保全等措施确保自身权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向上海冉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进一步增强上海冉尚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因此,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同意公司对上海冉尚提供132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冉尚提供财务资助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次公司向上海冉尚提供132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冉尚提供132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冉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次公司向上海冉尚提供132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财务资助的利率是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冉尚提供132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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