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庐江县同大市监所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检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安徽庐江县同大市监所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在生产领域重点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在销售领域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同时对于辖区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电动车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人员重点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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