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洋垃圾”從哪來回哪去! 福建福州:督促犯罪嫌疑人將“洋垃圾”退運出境

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馬尾港,最後一批裝載危險廢物的集裝箱吊裝完畢。看著貨輪緩緩駛離碼頭,辦理福州首例走私廢物案的檢察官和海關人員如釋重負,大家都真切地感受到,要想實現多贏的司法辦案效果,檢察官不僅要在配合中監督,更要發揮引導和主導作用。

2018年5月,福州馬尾海關緝私分局發現一批由印尼發出並從馬尾海關入境的“氧化鋅”存在固體廢物嫌疑,立即啟動偵查。鑑於涉案貨物數量巨大,涉案人員眾多,馬尾海關緝私分局第一時間與福州市檢察院生態資源檢察處取得聯繫,請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認定走私廢物罪的關鍵,是涉案貨物是否屬於刑法意義上的廢物。”檢察官積極響應,立即幫助海關緝私局明確偵查思路,建議在偵查中規範涉案貨物的提取、封存程序,並將提取的貨物送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涉案的貨物為鋅灰,系危險廢物。”以貨物接收方的技術條件,對鋅灰的處理將可能造成嚴重的硫汙染,嚴重威脅空氣、水源、土壤等的安全。第三方鑑定意見明確後,海關緝私局將8名涉案人員先後提請審查逮捕。

那麼,廢物從印尼何處來?同案人在組織廢物入境中又各自起了什麼作用?審查逮捕階段,檢察官將關注焦點鎖定在廢物的來源上。在7天審限內,承辦檢察官審查近百卷案卷,查閱10名涉案人(單位)之間數百頁的微信聊天記錄、短信、郵件清單,從中釐清了涉案人員上下游關係,並將其與貨物買賣憑證等相關證據一一對應。

證據表明,受非法利益驅動,犯罪嫌疑人遊某、高某等人明知鋅灰屬於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仍從印尼多個鍊鋼廠收購鋅灰(即鍊鋼過程中集塵裝置收集的粉塵)。為逃避海關監管,將鋅灰偽報品名“氧化鋅”,企圖走私入境,作為生產原料銷售給國內工廠加工成鋅焙砂牟利。據此,檢察官對其中證據充分的5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並對因證據不足不批准逮捕的3名犯罪嫌疑人分別附上補充偵查提綱,要求海關緝私部門繼續偵查。

隨著訴訟進程的推進,承辦檢察官意識到廢物已經入境,如果簡單的一訴了之,只能實現對當事人的懲罰,留在國內的鋅灰必將給我國生態環境造成損害。如何妥善處理好廢物,消除環境安全隱患,成為檢察官和海關緝私人員共同面對的問題。

“希望檢察官能協助配合將扣押在碼頭的固體廢物清理走。高溫下,囤積在碼頭的貨物已經揮發出刺鼻難聞的氣味,長期囤積必將影響周邊的環境。”在福州市檢察院與緝私部門召開的聯席會議上,馬尾海關緝私分局負責人提出。

貨物是由犯罪嫌疑人走私入境,他們熟悉貨物的進出口流程。“從哪裡來,回哪裡去。我們將積極推動犯罪嫌疑人將這批‘洋垃圾’全部退運出境。”福州市檢察院生態資源檢察處處長陳森當場應諾。

時不我待,廢物多囤積一天就多一天危害。為調動案件當事人退運廢物的積極性,檢察官利用捕訴一體的辦案優勢,在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環節,多次向犯罪嫌疑人介紹福州市生態修復與認罪認罰從寬法律制度相結合的辦案理念,鼓勵他們積極退運廢物,努力修復受損生態,爭取從寬處罰。

在犯罪嫌疑人表示願意自費退運廢物回印尼後,檢察官立刻與馬尾海關緝私分局溝通協調,審查、完善退運方案。由於退運需多環節配合,耗時較長,檢察官依法延長了審查起訴期限,為犯罪嫌疑人審查起訴環節順利實現退運,最大程度從寬爭取了時間。

同時,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在律師的見證下,檢察機關與犯罪嫌疑人簽訂認罪認罰從寬具結書,兌現從輕量刑建議的承諾。

截至4月中旬,福州市檢察院已對遊某等9名被告人(單位)提起公訴。至此,這起歷時近一年的跨國廢物走私窩串案告一段落,這也是福州檢察機關成功辦理的首例走私廢物退運出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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