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2日電 22日,針對媒體報道的汾酒“開發酒”亂象,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聲明稱,對杏花村鎮周邊商鋪存在的假冒侵權產品問題,請求汾陽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進行查處。
22日,有媒體報道稱,在山西太原、汾陽等地調查發現,汾酒廠生產的股份酒,其市場批發和零售差價不大且穩定,而批發價30元一瓶的“開發酒”,對外零售價能達到600元左右。
此外,報道指出,很多不同品名的“開發酒”,包裝上雖都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樣,但無法查詢具體開發商和酒水生產廠名廠址等信息,更有一些不良開發商和經銷商借此漏洞,用三無散酒灌裝冒充汾酒。
對此,汾酒集團發佈官方聲明稱,已注意到相關報道,集團公司高層已召開緊急會議,依據集團公司去年十月份開始的產品瘦身工作總體安排,針對報道中的內容進行核查。
關於後續處理,汾酒集團表示,對杏花村鎮周邊商鋪存在的假冒侵權產品問題,請求汾陽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進行查處。本著對品牌、對消費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嚴肅對待媒體報道,對於能夠核實的問題,將大力進行整治、整改,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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