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外就診31次,涉及醫療費用高達百萬!長春公佈7起欺詐騙保典型案例

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今年4月,長春市醫療保障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月活動。

據瞭解,4月10日,醫療保障局制定印發了《2019 年長春市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同時啟動為期一年的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和欺詐騙保行為

转外就诊31次,涉及医疗费用高达百万!长春公布7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嚴厲打擊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和欺詐騙保

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主題宣傳月主要圍繞以下 3 方面內容開展宣傳工作:

一是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是動員全社會參與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宣傳舉報投訴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的渠道及將要實施的舉報獎勵辦法;

三是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典型案例。重點治理二級及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重複收費、套用項目收費、不合理診療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转外就诊31次,涉及医疗费用高达百万!长春公布7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重點查處誘導參保人員住院,虛構醫療服務、偽造醫療文書票據、掛床住院、盜刷社保卡等行為;

對基層醫療機構重點查處掛床住院、串換藥品、耗材和診療項目等行為;對定點零售藥店重點查處聚斂盜刷社保卡、誘導參保人員購買生活用品等行為;

對參保人員重點查處偽造虛假票據報銷、冒名就醫、使用社保卡套現,套取藥品、耗材倒買倒賣等行為;對醫保經辦機構(包括承辦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內審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約檢查不到位、違規辦理醫保待遇、違規支付醫保費用等行為。

長春將依法處罰欺詐騙保行為

據瞭解,長春將對違法違規的"兩定機構",視其情節給予按協議規定處理、行政處罰、移送公安機關或紀委監察委。

對違規的"兩定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參保人員要進行約談,責令改正違規行為,同時,暫停參保人使用社保卡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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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市醫療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公佈打擊欺詐騙保7起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對醫保欺詐騙保行為形成震懾,市醫療保障局向社會公佈了7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張某某、劉某通過偽造個體工商戶就業勞動合同為不符合參加職工醫保的尿毒症患者辦理參保手續,使患者進行血液透析治療時,享受醫保報銷待遇,共騙取醫保基金達百萬元,相關責任人已依法獲刑。

案例二

孫某某、華某某、代某某等通過成立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為不符合條件的孕婦偽造就業勞動合同參保,騙取生育保險待遇,3名組織者已依法獲刑。

案例三

位於南關區亞泰大街某民營醫院,其法人羅某通過收取參保人員醫保卡,虛構住院及中醫特色門診醫療費用套取醫保基金

,由於涉案金額較大,在取消該院醫保定點資格的同時,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目前該案近期將開庭審理。

案例四

國家醫保局檢查組對長春市進行飛行檢查中發現,位於經開區某民營醫院存在"典型體檢式住院"問題,通過回訪就診的參保人員,發現該院以"住院返還醫保卡個人賬戶餘額"為由收集醫保卡辦理虛假住院

同時該院還通過提高醫院實際收費項目的價格後再申請醫保結算,導致醫院實際收費價格與醫保上傳不符,造成醫保基金損失。

因該院存在涉嫌虛構患者住院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且涉及金額較大,在解除醫保服務協議,拒付違規費用的同時,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

案例五

參保人趙某某涉嫌偽造轉外地醫療機構就醫報銷材料及發票進行報銷,套取醫保基金。

該參保人轉外期間共計就診31次涉及醫療費用總額高達百萬元,其具體案情已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

案例六

長春汽開區兩家非醫保定點口腔門診部,通過中間人非法收取醫保卡套現謀利

因其門前廣告公開宣傳"可以使用醫保卡就診報銷",經聯合公安、衛健部門現場檢查,在上述兩家門診部共收繳留存醫保卡11張及代收醫保卡登記本2本,經查共有11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1家零售藥店為其提供了代劃卡業務。

根據違規情況給予拒付全部違規費用,並對5家定點醫療機構給予停網整頓,同時對代收醫保卡的兩家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通報長春市衛健委做進一步處理。

案例七

根據國家醫保局轉辦案件線索,長春市某大型連鎖藥店位於寬城區百菊路附近的兩家定點藥店,存在使用醫保卡銷售生活用品問題。

經與省醫保局組成聯合檢查組現場查實一家連鎖藥店案件線索屬實,同時,兩家連鎖藥店均存在庫房中大量存放生活日用品及部分銷售藥品與醫保上傳數據不符的問題,串換藥品行為屬實。

根據違規情況分別給予上述兩家連鎖藥店終止醫保服務協議和暫停醫保服務協議六個月 , 拒付全部醫保違規費用的處理。

舉報投訴

長春市打擊欺詐騙保舉報投訴電話:

0431- 81855502 81110027

來源|長春市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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