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該案立案後即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被執行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經多次傳喚但被執行人仍未履行。
執行案號:(2019)豫0184執1208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馬俊傑
性別:男
年齡:50
住址:新鄭市新村鎮於莊98號
身份證號:411022********3017
立案時間:2019-03-21
執行法院:新鄭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鄭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馬俊傑定於2018年11月30日前償還原告許廣立借款21000元、於2019年2月1日前返還原告借款20000元,剩餘借款80000元於2019年5月1日前還清。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0371-561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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