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物流损坏古董,快递公司这下赔大发了!——律师“以案释法”之合同篇

“暴力”物流损坏古董,快递公司这下赔大发了!——律师“以案释法”之合同篇

案情简介

陈某委托快递公司将一古董瓷盘自A市寄到B市。寄件时,因运单契约条款中载明“若选择保价且支付保价费用的,则本公司按照保价金额和损失的比例赔偿,最高不超过托寄物的实际损失金额”的规定,陈某在支付运费13元、易碎险1元和包装费4元后,声明瓷盘价值46000元,同时按声明价值支付了保价费230元。不料,瓷盘运至B市进行交付时发现已破碎。在协商过程中,陈某要求按声明价值赔偿,而快递公司则主张应以瓷盘市场价格作为考量,拒绝赔偿。

陈某该怎么办呢?

“暴力”物流损坏古董,快递公司这下赔大发了!——律师“以案释法”之合同篇

以案释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如何确定赔偿损失金额?一般物品的实际价值通常可以理解为市场价格。而对于诸如照片、古董之类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特殊物品,其实际价值并不能理解为市场价格。因此本案中的保价规则可理解为:诸如古董、照片等特殊物品的实际价值,可能包含珍藏、纪念、实际利用、可期待利益或可预见损失等针对个人的特殊价值在内;对于古玩,更可能包括拍卖成交价格之期待利益所体现的价值在内。故陈某主张“实际价值”就是指声明价值即保价价格,这符合一般人的通常理解能力。因此快递公司应依据保价金额来赔偿。

法院判决快递公司按照保价金额46000元赔偿陈某的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律师提示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保价分为足额保价、不足额保价及不保价三种情况。足额保价要比不足额保价支付更多的保价费,不保价则无须支付保价费,足额保价、不足额保价和不保价三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不相同。正常情况下,快递公司收取保价费的多少与责任承担是成正比的。

为了避免损坏货物,产生赔偿责任,物流公司应加强管理,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严格禁止各种暴力装卸和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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