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因為坐在奔馳引擎蓋上一哭成名,面臨各路討債大軍她卻束手無策。大家怎麼看?

東震木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當時奔馳女車主在奔馳店裡維護權益時,我也這麼堅定的支持她。而今天如果她確實存有欠款不還的不端行為,我同樣也會堅定的支持討薪者。不管是誰,口袋裡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都是自己的辛苦錢,都有權力為自己的利益伸張。

奔馳4S店坑人,該鬧。女車主欠款,該要。

事情發展現在,我想肯定不是女車主預想的那樣,她成功的利用了網絡維護了自己的權益,讓世人見證了她教科書般的維護權益方式。同樣因為網絡,她的過往也被揭出老底,陷入一場經濟欠款糾紛,前腳剛剛成為英雄,後腳就被稱為“黑心老闆”,這種過山車般的體驗,讓人看的眼花繚亂。

在對待女車主的態度上,網絡上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一種是自始至終都無比堅定的支持者。一種是由原來堅定支持者掉轉風口,成了堅定的反對者,而這部分網友,反對的原因就是女車主在需要乘勝追擊之時選擇了和解,因為他們更願意看到她像個勇士一樣把奔馳公司搞的狼狽不堪。

實際上,我認為整個事情都要辯證的去看,奔馳店裡維護權益行動和被討薪,都應當被支持,因為他們都是在合法的維護自己權益,都光明正大,都需要支持。在我們社會當中,無良商家需要被打擊,欠薪的老賴同樣不需要同情。


元芳有看法


其實,這個女人挺複雜的,起初,看到她坐在引擎蓋上那一哭,那個無奈、可愛、心酸的維權畫面,真的很同情她,當時也挺喜歡她的,特別是她後來跟利之星高管劉元婷18分鐘對話,我是聽了不下5遍,超級喜歡,不僅長相漂亮、身材好,面相好、聲音柔美中強勁有力,看上去是弱女子,卻是思維縝密、邏輯性非常強,且沒有廢話,句句針鋒相對,問的劉元婷啞口無言,真正的顯示了她的霸氣和力度。

同時,她柔美的聲音,以及不依不饒的維權,讓人覺得,她非常不容易,但又偉大,她給人以力量,讓我們這些跟她同樣渺人,在面對強勢單位的時候,看到了希望,那時候,她給人是正能量的,包括她中途和利之星和解了,達成了協議,包括她合影,給利之星、奔馳說好話,接受對方補償4月13日生日,很多網友覺得被利用了,開始對她進行攻擊,即便這個時候,我依然站到她這邊,我覺得,她一個弱女子,面對強大的奔馳,能夠做到這一步,走到這一步,把奔馳4S金融服務費揭露出來,挺了不起,所以,即便大家開始攻擊她,覺得被她耍了,我依然在悟空問答裡給她說話,認為她沒做錯(可以查看我幾天前有關她的回答),一直都挺她。


停業的餐廳

最近各種聲音、各種報道出來後,感覺事情開始有點變味了,實話說,起初我和大家一樣,覺得是奔馳不厚道,找水軍來摸黑她,為此,我昨晚深夜去把所有的報道都看了一遍,包括國內知名大媒體如上海澎湃新聞、成都紅星新聞、廣州的南方週末、北京的新京報,以及環球網,這些可都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媒體大佬,很多都是生存了幾十年,幹調查報道的最權威媒體機構,起初,我以為是個別媒體收錢了,故意摸黑她,但發現,媒體鋪天蓋地,都是她的負面新聞。如果一個人說你不好,可能會覺得,她跟你有仇、故意黑你,說你壞話,如果10個人,甚至行業內大多數都說你不好,那就真的是你的問題了。

我昨晚把澎湃新聞、紅星新聞、新京報、南方週末、環球網的所有報道仔細看了一遍,梳理了一遍,才發現,西安奔馳女車主W女士為何至今不用真名了,確實有她心虛的地方,她姓薛,也不是王倩、王靜,更不是王女士,而是薛女士。


梳理所有報道,內容比較長,大概意思是:薛女士和老公(有待核實)共同在上海成立了一家公司,法人是她老孃,老公徐先生是公司創始人和總經理,她是營運總監,公司負責上海一家餐飲廣場的經營管理,她負責招商,把20多個餐飲商戶招進來,之後就是,每個月餐廳把營業額(統一二維碼,不能更改)打入公司賬戶,每月扣除25%營業款作為餐飲店的租金,但是,後來餐飲廣場因為管理問題,經營不下去了,夫妻攜款逃跑,大概半年時間裡,商戶們找不到他們,導致餐廳停業,營業款要不回,損失比較大,一家大概有20多萬,一共涉及575萬元,這些商戶裡,好多都是外地打工的,把所有積蓄拿出來,在上海開餐飲店,還包括一些大學生創業。如果不是這次她維權,商戶們根本就找不到她。


這裡就明確了,薛女士及丈夫,將商戶們的款拿走,跑路,商戶找不到人,至今連上述幾家媒體都聯繫不到薛女士。

那麼,問題就來了,她買車發動機漏油進行維權,跟商戶們維權,是不是兩回事?是不是一碼歸一碼?起初,我也是覺得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但仔細推敲,不對啊,她拿的是商戶們的血汗錢,去買的奔馳車,她維權獲得了好名聲,如維權女鬥士、女俠、西安奔馳車主W女士等標籤和符號,都是正面的,但是,你騙錢(攜款逃跑)去買豪華車,贏得好名聲,這能是兩回事嗎?就如同有人把你的錢搶了、偷了,再去買豪華車,出現質量問題,你維權,小偷竟然樹立了正面形象,這不是奇葩了嗎?如果你是被偷、搶之人,你會做何感想?


如此性質,就徹底變味了,即便不是攜款逃跑,至少是一名女老賴啊,有錢不還,卻拿別人的錢,去買豪車,如此行為,就可以毫不客氣地說,是人品的問題,心非常壞、心是黑的,如此之人,你有高學歷、好口才、思維邏輯強,又有什麼用啊?你不走正道,專門幹一些搞偷雞摸狗、坑蒙拐騙的不法行為,你再漂亮、再有文化,也必然被唾棄和鄙視,被掃入歷史的垃圾桶,最終成為一個笑話。

因此,自從昨晚我看了報道後,不會再支持她,如此一個人品有缺陷的人,不值得,不然,我的三觀就真的有問題了。


後面希望,這些把全部積蓄投入進去的,來自農村,做小本生意的社會底層店主和剛畢業創業的大學生們,能夠通過正規維權渠道,把自己的錢要回來,也把這個維權鬥士、女俠拉下神壇,不再那麼高高在上,也讓那些還在沉睡中的粉絲們,醒過來,你被騙了,還在幫著給別人數錢呢。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是赤裸裸的打擊報復!對於車主的私人債務,你,我,他,不管是不是真的,我們都沒有資格說三道四,假設有債務,在中華大地做生意,誰沒有債務?她人在這,生意還在運行,沒跑路就沒有失信,哪條法律規定做生意不能拖欠的?世界上有哪家公司沒有拖欠的?

對於車主維權的問題,我想問,這裡有誰,花66萬買一輛漏油車,然後淡定的說,無所謂,送給4s店,我再花66萬再買一輛?誰?有誰這樣?

出現這種打擊報復,就是車主捅破了潛規則的窗紙,受損的是太多汽車行業的黑心商家,得益的是廣大消費者,車主坐在引擎蓋上絕望的撕喊著,反映出車主對這個社會無耐的叫吼,如果不是投訴無門,誰願意坐上去?我認為車主不單是為自己發聲,是為這個社會,為無數消費者而吶喊!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希望該車主的債務危機是真的呢?難道良心都讓狗給吃了?魯迅先生筆下麻木不仁的國人又重現了?


一條狐狸尾巴


奔馳女在面對這突如其來的風波,堅決地回應自己沒有欠款,“顯然是這些人來整垮我的。我只能回應:一、我沒有攜款潛逃,二、我不是詐騙犯。

在我們還沒有來得及為一次偶然的維權勝利歡呼時,維權者卻開始遭到抹黑,遭到各種人肉搜索。

這是對維權者的迫害,以後,看你們誰還敢勇敢地維護自己的權利?看你們誰還敢“喋喋不休、斤斤計較?!”難道每一個普通的消費者維權,真的都要淪為被狠狠人肉、被潑髒水、被揍被罵、或者漫長無結果嗎?心寒!

奔馳女表示,請網上發帖的那些人實名站出來,比一直來詢問她有意義;如果是真的,為保護當事人安全和隱私,他們這種行為對嗎?如果他們一定要討個說法,可以請他們實名發嗎?

你想維權,只會被有勢力的人瘋狂人肉你,找人威脅要揍你和你的家人,維權會浪費你大量時間,會讓你一次次被氣瘋被氣哭。

可是,這世界的文明從來都是需要靠勇敢者去推進的!道阻且長,公道自在人心,你我都該奮力一搏。

面對黑暗,一起面對,一起抵抗,一起較真,一起死磕,一起披荊斬棘

勇敢者為時代進步做出努力,我雖不能做這個身穿鎧甲的勇者,但至少不可以為她抹黑!

我始終記得,是她掀開了汽車4s店銷售黑幕,我敬她是這個時代的“英雄”!




星空浩瀚888


只能感嘆一句:我們這個時代,永遠不缺擁有雙標天賦的聖母婊。


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還愣了一下,怎麼又出了一個討債大軍,連忙上網一查,原來是不知道是哪些人(我認為是別有用心的人)扒出來這個奔馳女在上海有一家合夥的公司,公司黃了之後攜款潛逃,如果不是她這次鬧這麼大,債主都找不到她。


最有意思的是,就在昨天(4月20日),這件事情已經被上海徐匯警方證實,此案屬於薛女士所在公司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卻被所謂的“爆料者”和“揭底者”肆意汙衊為“詐騙犯”、“捲款逃逸”。這樣的言論完全與事實不符。


這事兒我想來想去不知道和奔馳車事件有什麼關係——或者換個角度來說,就算這個女士是個十惡不赦的罪人,難道她就沒有為自己在現有法律之下維權的權力?


實際上關於奔馳車事件,我是這麼看的,這位女士為社會最大的貢獻,是通過這次事件,讓我們意識到汽車市場原來還有這麼多問題——如果這位女士選擇息事寧人,我們更多的人也會繼續被矇在鼓裡。雖然她的維權方式值得商榷(坐在車頂上),但是那一聲“我希望你們叫110把我抓去,我打工商電話沒人接,我打12315沒人接,你們最好讓警察把我抓去,我就不信這個世界上沒有說理的地方!”——衝著這句,我是為這個女士點了讚的。


因為她的行為,已經從個人的維權,變成社會意識到問題的契機了——這是她這件事情的公德。於情於理於公於私於法於民,都跳不出問題來。


到此為止,就夠了。


她一沒有想當明星,而不想拋頭露面,所以她的事件,能被公眾討論的,就只有公德的部分,至於她的私德(是否犯法,是否行為不端),真的沒必要討論。


歷史上有名望的人,私德不佳的多了去了。


張居正,明明把天下治理的非常棒(公德),但是他生活奢靡,貪汙受賄(私德)。所以我們既不能因為他公德很好而否定他自己個人的問題,也不能因為他個人的問題全盤否定他為明朝的貢獻。


牛頓,為人類科學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他的人品和他的貢獻,剛好成反比:

舉個例子:

牛頓和萊布尼茨各自獨立發明了微積分,而牛頓聲稱自己先於萊布尼茨得出了方法,可當時牛頓幾乎沒有發表過任何內容,而期間萊布尼茨已發表了微積分學的完整敘述。

而萊布尼茨的符號“微分法”早就被被歐洲大陸全面採用。

1699年,英國皇家學會搶佔頭條,指控萊布尼茨剽竊了牛頓的成果,爭論全面爆發。

英國皇家學會

氣候皇家學會發布了調查聲明,宣佈牛頓才是真正的發現者,萊布尼茨被斥為騙子。但後來,人們發現該調查中評論萊布尼茨的結語是牛頓本人寫成。

本來兩人關係默契,互相通信,討論學術,但這場爭論破壞了兩人的關係,牛頓暗使手段打壓萊布尼茨的經濟來源,萊布尼茨晚景淒涼。


我曾經說過一個觀點:德藝雙馨,德才兼備,並不是一個客觀規律,恰恰相反,德才兼備,更是一種超過平均標準的要求——換言之,一個人公德私德都好,這不是底線,更像天花板(就算不是天花板,也是一個比較高的帽子)。


所以,既然這位薛女士根本就不是什麼藝人,自然不需要德藝雙馨,她也不是我們大眾的才人,我們憑什麼要求她德才兼備呢?


你可能會問我,沐雨你說的不對,如果德才兼備不是平均水準,那麼為什麼千百年來,我們總在說德才兼備呢?


因為我們的一句古話:求其上者得其中 求其中者得其下。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對追求某種東西,如果是按照上的標準去求的,我們可以得到中位數的結果;如果我們只是按照中位數的標準去要求,結果只能是下了。


所以你會發現,儒家天天喊著“聖君學說”,而我們歷史上的數百位皇帝,真正能稱為聖君/明君的,一雙手都數的過來,而一般般的皇帝,平庸,甚至惡劣的皇帝,可是佔了大把——這就是為什麼儒家要提倡的原因,如果再不提倡,恐怕不知道會成什麼樣子。


薛女士個人違法了,走法律程序就是了,我們為什麼要操心?


無外乎心中有那麼一點點不舒服:這麼一個人品不端的人,她還好意思維權?


如果你這麼想,你就中了提倡“德才兼備”的另外一個“厚黑學”的原因了——打壓異己。


縱觀歷史,一個人不管做的多好,能力多強,(因為我們強調德才兼備),所以只要能證明這個人私德有問題,在旗鼓相當的時候,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讓對方被孤立的辦法。


問題是,這種辦法古代官員用了可以贏得黨爭,我們用了啥都得不到,隨後每個人人人自危,在維權之前還得想想我有什麼會因為維權而被人扒出來的黑料沒——這難道不是用不必要的道德要求讓自己放棄應該爭取的權力麼?


說到這裡,我忍不住想說我最近發現的一個有意思的現象:


最近有三件大事,996大爭論,奔馳女 ,巴黎聖母院被燒,這些事情每一件,都在頭條上特別熱,但是我在朋友圈裡卻發現,幾乎根本沒有人發什麼996,即便發,也是偏向支持996(至少是中立態度),幾乎沒有人在朋友圈裡公開說“不合理”。

在996這個時間上,彷彿朋友圈和整個社會是兩個平行空間,你們外面討論的熱火朝天,朋友圈裡各自安好,各自晴天。

但是巴黎聖母院被燒的消息出來之後,朋友圈裡的每個角色可真是活泛起來了,有祈福的,有分享巴黎聖母院歷史的,有拍了自己自拍照美顏美的爹媽都不認識的然後加一句“巴黎聖母院被燒了,不開心”。


為什麼不發996?因為老闆在朋友圈裡啊,發996自己不是找死麼?

為什麼要發巴黎聖母院?這是提高自己在朋友圈裡人設的性價比最高的辦法了!既顯示自己悲天憫人,又能夠得到朋友的認同,還讓人覺得自己與時俱進。


可是我們反過來看呢?


一群被996折騰的累死累活的腦力民工(包括我),不敢在朋友圈裡說真正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事情,卻為一件自己既不會捐款,也不會支援建造的,萬里之遙的一座被燒的建築奔走相告(要知道北京的城牆當年被拆的時候,只有梁思成一人孤零零的望著不斷消減的城牆,哭斷了眼淚。其他人呢?忙著拿城牆磚帶回家裡作紀念呢。)


所以我在我的小說裡,對朋友圈的評價是:假善美——每個人為了自己在朋友圈的運營形象,都傾向於展現自己善的一面,美的一面,至於這一面是不是真,完全不在自己考慮範圍內。


而聖母婊和聖母之間的區別是什麼?就是這個真字。


我們自己做不到毫無汙點,卻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指責一個用自己的行為喚醒了公眾視線的人。我們似乎沒有意識到,除了這位薛女士展示出來的,自願被拍視頻,被採訪的報道之外,其他的任何內容,都屬於這個薛女士的個人隱私。


將心比心,整個社會窺探我們自己的個人隱私,我們什麼感受?


如果我們認為薛女士因為“疑似攜款潛逃”是私德有虧(諷刺的是已經被警方否認了),那我們以整個社會的力量,窺探一個女士的個人隱私,這不是更大的私德有虧麼?


我們有什麼資格在私德的角度,來評價一個人的隱私呢?


注意,在這裡我沒有試圖包庇薛女士的任何違法行為,我只是說,薛女士如果有違法行為,那就走正常的法律程序(這也是她維權過程中一直堅持的)。不論最後走完法律程序,事實真相是如何的,薛女士如何後果,這都是她個人事情,我們還是上好自己的“996”福報班,繼續為“巴黎聖母院”祈福和懷念,至少這些事情都屬於公眾層面的事情。


寫到這裡忽然想到一個問題:今天的網絡環境確實有些可怕,以至於我們已經明顯入侵到對方的個人隱私層面,我們似乎都沒有意識到。


如果這件事情是有幕後黑手操縱的,很明顯這個幕後黑手對我們的“民情”規律非常熟悉,對方几乎非常肯定,只要在某些層面攻擊薛女士,自己就能被解放出來——

這樣一來,至少有三個好處:

第一,輿論視線,從奔馳公司的違法問題,轉移到了薛女士的個人問題上來。——因為就之前的一些爆料來看,因為公眾關注,還發現了其他的汽車行業的問題,此時只要輿論視線不在奔馳公司身上,那麼就可以防止其他的“灰色利益”被發現,讓整個奔馳公司在這件事情的損失及時止損

第二,攪屎棍政策:只要涉及到個人私德,必然有人分不清,而且一定也會有一些聖母婊站出來指責對方道德,這樣從人心向背上來說,一定程度上會讓人們因為對薛女士個人的反感,而相對降低對奔馳公司的方案(你是不是覺得這個理論很奇葩?沒錯,但這就是正在發生的事情)

第三,以己之實,攻子之虛。作為一個個體,在輿論宣傳上,媒體資源上遠遠不如大公司資源,所以,不論事實真相是如何,這幕後的力量,都有機會通過自己掌握的資源,讓薛女士佔據不利的地位。


問題是,我們想過沒有,即便薛女士真的在別的地方違法了,因此我們對其行為所不齒,進而對其維權行為進行“誅心”一般的質疑,這樣最後的受益人,會是誰呢?


1、以後你買了東西,希望維權的時候,你需要思考自己個人私德有沒有問題(幾乎可以99%來說,每個人都有那麼點兒不能被大眾知道的事情)——因此排除了一波維權的人

2、你在維權的時候,還需要考慮你有沒有這麼好的口才,能在各種不利的條件下依舊獲得支持——又排除了一撥人

3、就算你光明磊落,並且口才出眾,機緣巧合你成功維權了,你受得了維權結束之後,某些有各種媒體資源的勢力,對你別有用心的否定麼?那時候的你,除了能請個律師(還得看你有錢不),在你自己的朋友圈裡發洩一下,微博頭條上吐吐槽,還能做什麼呢?


將心比心,唇亡齒寒。


原創不易,大家覺得不錯,麻煩點一下下方的廣告支持一下沐雨。

我是江南沐雨,《眾神聊齋》作者。


沐雨縱橫眾神聊齋


如果就這樣反覆回答辯論下去,網民全部眼球就會主要討論這個美女身上了,但是,是這個美女讓66萬的奔馳漏油的嗎?是她把奔馳車哭漏油的嗎?那個所謂的服務費到底咋回事啊?大家會慢慢忘記,並原諒奔馳,這就是收錢的水軍的一貫做法,希望不要被轉移話題,就說:西安利之星,66萬一公里沒開就漏油的奔馳,天天說,年年說,即使真是美女欠債殺人放火了,我們還是隻緊抓重點:西安利之星,66萬一公里沒開就漏油的奔馳。



西安雨露教育


奔馳女車主坐在引擎蓋上維權的新聞被曝光後,她自己就反覆強調大家不要關注她個人而要關注整個事件。也許當時的她已經預料到個人信息的洩露會給她帶來生活上的麻煩。果不其然,維權事件結束後她就被曝出欠債不還。

從奔馳女車主與奔馳方面的對話中可以發現,她是一個邏輯能力強、情緒把握到位的人。在整個維權過程中她基本做到了有理有利有節,她並非沒有得理不饒人,在得到奔馳方面積極的回應後她選擇與其和解。並且她還表示,希望自己沒有給以後維權的人做了錯誤的示範。

但是很不幸,她當時的擔心都演變成了現實。商戶維權事件被媒體爆出後,她的回覆也算合情合理。她雖然是但是公司的監事,但是具體的債務並不有其負擔。她的回覆從法律角度來說也沒有什麼問題。其實她並沒有到束手無策的地步,退一步講就算她真有責任也得等到法院判決書確定不是?

其實這兩件事並沒有什麼關聯,只是輿論硬生生地把這兩件事聯繫到了一起。她依法維權並沒有錯,但如果她欠錢不還法律不會答應,就是這麼簡單。


榨汁小二郎


因為,坐引擎蓋一哭成名的女研究生,曝光了4S店的黑幕,讓豪華奔馳也走下了神壇。所以,她被人肉搜索,被不斷地抹黑,被水軍圍攻,一點也不讓人意外。

古今中外,凡觸犯了壟斷集團的利益,概未能免於"絞殺"。我想起了一部電影《永不妥協》,片中女主為揭露大公司的黑幕,歷經千難萬險,終於讓真相大白於法庭,為弱者取得了應得的賠償。

今天的王女士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輿論的攻擊。如果,普通百姓的我們,只是作為看客,一笑而過。那麼,明天的我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能指望得到他人的幫助嗎?

就算王女士有這樣,那樣的隱私過錯,但她不是官員,她不是明星,她不是公眾人物,她只是普通的百姓。她的隱私應該得到保護,不應被曝露於大庭廣眾!她的過錯自有法律去裁判!

為了明天,我們不再畏懼強權;為了明天,我們可以坦然面對責難。今天,我們應該勇敢支持刺破黑幕的利劍,無論,這利劍是否燦爛,無論,這利劍是否缺憾。


羅雨隨筆


睜大你們的眼,奔馳女在國家工商信息中一分錢股份都沒有!就憑你張嘴說她是實際控制人,她就是實際控制人,你能代表國家工商總局?如果光靠嘴說的話,你就有可能成了盜竊犯,詐騙犯等。再說合同上簽字,我們單位採購員都有權利在採購合同上簽字,我想其他公司的員工也有資格代表公司在合同上簽字,這是一個常識呀,如果沒有聽說過,說明您還未參加過工作。有人會說,哎呀,奔馳女什麼的是主要受益人。如果這都能成立的話,那麼華為8萬員工股東(每年享受高額分紅)作為華為主要受益人,豈不要替華為還貸款???



奇聞天地


一事歸一事,一碼歸一碼。買奔馳你受了委屈,全國人民支持你,你維權成功。獲得了相應的補償,你自己也很滿意的補償。同理啊。你欠別人的錢,別人也在你這裡受了委屈,你也應該積極還款。維護別人的正當權益!受過委屈不是你不還錢的理由。你研究生畢業,受委屈的時候,感覺幾十年的文化受到了奇恥大辱。當你得到了補償後,不去償還你應該償還的,你就是在侮辱別人。什麼欠款是公司的不是個人?這句話侮辱了我們大家的文化!公司本就是你們家的,你男朋友是最終受益人,你母親是法人,你是公司實際控制人。這錢不是你欠的?換個馬甲我們就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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