懟誰也不能懟央視,涼的不是奔馳是“利之星”!

最近的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持續發酵,一開始只是在網絡上引起民憤以及眾多消費者的共鳴,公社君本以為這次事件會像其他熱點一樣隨著時間的推移煙消雲散。沒想到2周時間過去,它依舊佔據著各大榜單的頭條:

懟誰也不能懟央視,涼的不是奔馳是“利之星”!

為啥?私以為這一切與奔馳、”利之星“方面回應的態度有著絕對的關係!

一懟當事人:在事件發生20天的等待之後,女車主終於見到了4S店方的高管和各單位領導,4S女高管雖然口中說著“抱歉”,可其實並沒有感覺到到絲毫的悔意和歉意,反而同意退款就像是一種同情和被逼無奈的恩賜。

-女車主與奔馳女高管交涉錄音曝光-


甚至有疑似公關造謠黑當事人的消息放出:

懟誰也不能懟央視,涼的不是奔馳是“利之星”!


懟誰也不能懟央視,涼的不是奔馳是“利之星”!

二懟媒體人:

懟誰也不能懟央視,涼的不是奔馳是“利之星”!


懟誰也不能懟央視,涼的不是奔馳是“利之星”!

三懟央視記者:4月15日13時許,央視記者來到西安利之星4S店,經過與一名4S店行政人員溝通交涉三個多小時,對方稱目前暫時不便接收採訪。

懟誰也不能懟央視,涼的不是奔馳是“利之星”!

這樣懟天懟地懟空氣的態度,究竟哪來的底氣?據瞭解,奔馳”利之星“的底氣,比你想象的還要”足“!

本此涉事的汽車4S店屬於一家全稱叫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利之星),法人顏健生。工商登記中,它的許可文件名稱是“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證明這是一家外商控制的公司。

西安利之星控股75%的大股東為中星集團有限公司。中星集團有限公司早在1993年就成立了,其對外投資超過40家公司,主要為汽車公司。無論利之星還是中星集團有限公司,都是背後馬來西亞富商旗下利星行在中國奔馳業務的一部分。

上面我們提到,西安利之星的法人是顏健生,天眼查資料中,顏健生有161家公司,其中大多數都是“利之星”系列汽車公司。最近幾年的公開報道總很少有顏健生的材料,但還是能查詢出此人的背景——顏健生一直是奔馳位於中國諸多4S店的法人,他還有一個身份馬來西亞拿督。

拿督是馬來西亞一些有功人士得到的一種頭銜,冊封的標準是對國家有傑出貢獻,但依照規定必須要有皇室成員、政府推薦。

京華網曾援引知情人士稱,利星行法人代表顏健生不但是奔馳中國的董事之一,也是利星行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對奔馳中國的日常決策有很強的話語權。

利星行汽車擁有30餘年梅賽德斯-奔馳汽車經銷經驗,是最早在中國銷售奔馳品牌汽車的經銷商之一。2013年11月22日,利星行汽車中心(上海)舉行開業慶典。利星行集團董事總經理拿督顏健生提到在典禮上提到,1993年,利星行汽車在上海建立了中國第一家國際標準的奔馳授權經銷商。

當時(2011年)奔馳在中國120家汽車經銷商中,利星行佔據40%的份額。利星行有著獨立經銷商無可比擬的優勢,而一些奔馳獨立經銷商所銷售的進口奔馳車型,卻往往都要向利星行進貨。

京華網在2011年的一篇很短的報道中提到,利星行是奔馳在中國最大的經銷商集團。但更重要的是,利星行持有奔馳中國49%股份,是奔馳中國最大的股東。

利星行集團不光在中國佔領了奔馳銷售的大頭領地,在韓國,利星行擁有韓星汽車100%的股份。韓星汽車是韓國奔馳在國內的最大經銷商,在很多年,銷量幾乎佔韓國奔馳總銷量的一半以上。

利星行集團後將公司總部遷至香港。利星行公司一度在香港上巿,到2008年被私有化。

持股奔馳中國49%、控制奔馳在華近一半經銷商網絡,又是大股東的利星行,對奔馳中國的銷售掌控極大主動權。過於倚重利星行,一度成為奔馳在中國市場的發展掣肘,招來其他經銷商的不滿。

2010年,北京奔馳E級車上市前夕,由利星行控制的進口E級車大幅降價,比國產車還要便宜2萬元,令國產E級車出現未上市就打折的尷尬局面。

雙方的博弈曠日持久。2011年,奔馳進一步收權,越來越多“非利星行系”經銷商加入奔馳的銷售網絡。2012年,戴姆勒、戴姆勒東北亞和利星行三方簽署協議,戴姆勒所持有的奔馳中國股份將由51%增至75%,利星行的股份則由49%減持至25%。

2012年4月,奔馳在華的214家4S店中,利星行控制著50餘家左右,其份額已縮至25%。

多年下來,利星行已積累了深厚資源,其對奔馳的影響力不容小覷,依然是奔馳在中國最大的汽車零售集團。

所以知道為啥”利之星“的底氣這麼足了吧?因為後臺的靠山足夠硬。

然而,這種類似壟斷的行為給市場造成了太大威脅,藉此被懟的機會,央視再也坐不住了!

《奔馳女車主接受專訪,經銷商咋就這麼強勢?》

央視專訪奔馳女司機:

一錘接一錘!銀保監會深夜要求徹查奔馳金融:

懟誰也不能懟央視,涼的不是奔馳是“利之星”!

為啥視覺中國版權事件和巴黎聖母院大火都沒法壓住奔馳事件的熱度?為啥最近的朋友圈、微信群裡都是關於奔馳銷售的各種負面消息和小視頻?我不說,大家應該也能懂。

央視拎得很清,在央視的報道中,稱謂一直用的是奔馳”利之星“而不是單獨的奔馳,因為除了競爭對手奧迪、寶馬帶的一波節奏,原罪並不在於斯圖加特奔馳品牌本身,而是在於國內亂象已久的汽車銷售行業

而公社君起的標題中打引號的”利之星“,既指其背後的利益集團,更指那些國內萬千和其類似的無良4S店經銷商。金錢帝國恐怕很難扳倒,但銷售亂象必須得到整治。也只有剔除了4S店經銷商中存在的這些不良現象,才能還市場一個公平競爭,才能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66萬沒開一公里就漏油免費換髮動機的奔馳,註定是國內4S店歷史上賣出最貴的一臺。奔馳不會涼,但那些無人監管、作威作福混亂已久的經銷商們,恐怕要涼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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