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家拆迁,拆迁款都给了他儿子,现在要搬过来跟女儿一家住,该怎么办?

镌刻时光my


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俗话又说五个手指不一边齐。所以俗话不能全信。家里几个孩子的,父母可能从小对不同的孩子就有远近亲疏,这种事是天然的。等孩子们都成家立业后,这种想法不会改变,反而更加明显,而且会变本加厉。父母喜欢的孩子,永远有恃无恐,好的东西永远是他的,小时候的零食,长大后的家产,在父母眼里,这种孩子永远有优先所有权。而对于不受父母待见的孩子,即使在怎么努力,取得多么大的成就,也永远不如父母喜欢的孩子得宠,反而会成为家里的提款机(参考樊胜美)。

对于这种原生家庭,我只能说,只尽到赡养义务即可,你的财产给谁,你就让谁养老,谁是你的心头肉,你就让谁照顾你,法律范围内的义务我会尽,因为你养我是有恩于我,但是你的爱都给了别人,也就别指望我会把我的爱给你们,义务之外的责任我是不会承担的。


叫我尼克大人


如果是我岳父岳母已经把所有钱全部给了妻弟或者哥哥的话,行,我没意见,你所谓嫁出去女儿泼出去水。 但是我必须跟媳妇把话说明明白白,必须得遵守,你爸妈来咱家看外孙串门吃顿饭,咱们好吃好喝伺候,走了说句爸妈哪天再来,来咱家住一晚两晚也行,我啥也不说。但是。。。但是。。。想在咱家常驻伺候他,不可能。 有病住院咱们该买水果买水果,营养品咱们拿着去看,你在医院伺候肯定不行,到医院坐一会该回家接孩子接孩子,医药费住院费一分没有,不用想。 既然水都泼出去了,咱们就按泼出去的做,我可以简单照顾照顾你,但是你如果想粘吧我点不行!


司徒癫痫


大实话:这种人就是坑女儿,女婿完全可以拒绝其来家里住,没毛病。

关于重男轻女这个事其实很多人可以说是已经默认,并且也已经是默默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女儿嫁人后确实也和娘家人联系得少,所以,有时候就算是分家产没有被分到也就无所谓了。不过,要是遇到了那种“宠儿欺女”的父母,那就很难说了。

最近,就在某论坛看到这么个事情,故事说的是小李家里有一儿一女,小李是姐姐,几年前已经嫁人。但是,最近小李娘家赶上拆迁,也拿到了将近五百万的赔偿款。但是,小李的父亲却把这里面大多数钱都给了小李的弟弟,用于其结婚和生活,而在拆迁以后,父亲却表示没地方住了,要来小李家跟女儿一起生活,让女儿照顾他。

首先,客观来说,父亲要女儿为其养老,这件事无可厚非,毕竟,子女给父母养老不单单是道德的要求,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小李父亲这种好处全给儿子,责任留给女儿的做法真的是不敢苟同。

说难听一点,这就是跟女儿耍无赖,让女儿担责任的时候把女儿当一家人看待,而该跟女儿分好处的时候,女儿就是会泼出去的水了。诚然,我们也应该接受,这拆迁补偿款确实也没有理由说必须给女儿,毕竟,女儿嫁人后户口就迁到婆家了,拆迁补偿肯定是没有女儿的份儿的。

但是,像小李父亲这种,就算是儿子的那一份拆迁补偿给儿子,但是,自己的这一份总得两个孩子分吧。这样一股脑都给儿子的做法,显然对女儿来说都太不公平了。

然后,就小李父亲提出要和女儿女婿一起住,让女儿女婿为其养老的做法其实女婿也是可以拒绝的。毕竟,从现实角度来说,女儿是他的子女,但是,作为女婿就基本上没有什么责任和义务了。

因为,给老李养老完全就是老李女儿和他儿子两个人的事情,而现在老李这种选择只让闺女一人承担也是不可行的。父亲不让儿子养,并不意味着儿子就可以不用养,小李也是完全可以要求弟弟承担父亲的养老责任的,并且其弟弟也应该承担养老责任。

当然,还有一种解决方案就是女儿和女婿离婚,然后老李让女儿给他养老,这就随便了。但是,这样欺负人显然是不合适的,早晚会出事。

那么,大家对这种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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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前两天才写了一个,父亲给儿子买了套房,买了辆车,家产都给儿子了。结果瘫痪了就要住到女儿家来疗养,关键是女儿的条件也不太好,父亲不但不出钱,反而要女儿掏养病的钱,这个老人觉得自己把女儿生出来了,女儿应该给自己养老。


这件事情跟上次写的如出一辙。为什么天底下会有如此蛮不讲理的父亲呢?孩子尽孝心这是没问题的,但是你是不是也不能太过分了?作为一个父亲,你重男轻女,把所有的家产给了儿子,这就算了。那你生病了之后,你应该让儿子主动养你啊,毕竟钱都给了儿子,最关键的是女儿家庭条件也不好。你要说养病住在儿女家,那是不是可以掏点钱?是不是让儿子也掏点钱?


这样的父亲真的是非常的愚昧。很多人从小就被灌输或者影响重男轻女的思想,觉得儿子一定比女儿重要,所以很多家产要给儿子,女儿运气好可以分点,运气不好一毛钱没有,还要承担为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


这是在逼好人变坏啊。姑娘家连自己的吃饭都成问题,难道做父母的就不能体谅一下。虽说是你们给了孩子生命,但是是不是你们没有公平对待?那为什么还要一个劲儿的偏呢?还是及时回头吧,不要越走越远了。


大家说呢?


老王侦查记


我们老家就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儿子就是继承人,女儿分文不得,但是大家都是非常孝顺的伺候着老人,大家都习惯了,总认为就该这样,我们从来没有因为遗产争吵过,因为大家都明白,财产都是儿子的。

岳父家拆迁,钱都给了儿子,这是正确的,难道给你吗?这根本不是你不尽孝的理由,他给谁是他的自由,你尽孝是你的义务,你认为你没有继承遗产,就没有义务孝敬老人,这是不对的,孝敬老人天经地义,没有理由,更没有附加条件。

按法律上说每个子女都有继承老人财产的权利,但是还有传统呢?老的传统也是一个大问题,儿子是合法继承人,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好像和父母关系不大了,但是有困难肯定还会找你,遗产肯定与你无缘了,这就是风俗和传统。

作为子女大家还是要看开一点,不要老盯着父母的财产打主意,父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如果不是城里的主房真的没有意义,特别是农村难道几个兄弟去分那几间旧房子吗?所以我们这边的农村都是儿子继承遗产,房子有最小的儿子继承。

父母真要是生病了,还是儿子伺候的多,女儿只是稍微去看看,真正床前床后伺候的还是儿子,虽然女儿很细心也很孝顺,但是儿子付出的是最多的。

大家不要老盯着父母的财产了,老人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不管什么情况,作为子女咱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要说那么多理由,孝敬父母没有理由,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大海传媒


又一个不会办事的长辈出现,岳父将拆迁款都给了儿子,没地方住了,要搬到女儿家一起住。但是,女婿不同意。

咱先礼后兵,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说。

从岳父的角度讲,拆迁款是他个人的私有财产,自己有自由支配权,他想全部给儿子,也是他的权利。

但是,从儿女的角度讲,对于父亲的财产,儿子和女儿享有同等继承权。岳父将拆迁款全部给了儿子,是擅自剥夺了女儿的继承权。

不过,父亲在世前,儿女只是享有这个继承的权利,父亲去世后才可以得到所要继承的财产。

因此,父亲如果执意不给女儿拆迁款,女儿也没辙,因为此时只享有个空权利。决定权在父亲手里。

对于赡养老人,法律规定,儿女应尽同等赡养义务,但是对女婿并没有硬性的要求。对于岳父,女婿尽的是自觉、自愿的赡养义务。

从情理的角度来讲,此事完全是岳父没有考虑周全。只想着,即使将拆迁款都给儿子,没地方住还有女儿,却没考虑过女婿愿不愿意。毕竟,家是人家小两口的,双方都有发言权。将事情做到这个地步,是自断后路。

按照民间习俗,岳父的拆迁款都给其儿子,也是大多数父母的做法。但还有一个前提条件,谁享受的权利多,便同样需要尽更多的义务。既然儿子拿了全部拆迁款,就应该尽赡养父亲的主要义务,女儿只尽协助赡养的义务。如果从这个角度讲,岳父住女婿家便有些说不过去,其儿子应该主动将父亲接过去住才合理。

这件事也不能怪女婿,是小舅子做的过分了,只收钱不管人。如果姐姐是个聪明人,应该能想通一些道理。

不过,对于此事,女婿也不可做的过于偏激,毕竟那是自己妻子的父亲,总不能让岳父露宿街头。可以与妻子商量,暂时住下。让妻子去做小舅子的思想工作,劝说小舅子将岳父接过去。或者两家分期赡养。只让女婿赡养确实不太合适,抛开拆迁款不谈,父亲是儿女共同的,都有赡养义务。

这种情况,女婿完全不想赡养也不太可能,该尽的义务还得尽。否则,关系弄僵了对谁都不好,尤其让自己的妻子难做。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要尽量调和,少制造矛盾。

大家觉得女婿错了还是小舅子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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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拆迁款给了儿子,岳父岳母要搬到女儿家住,题主问怎么办?

这事跟我朋友大哥遇到的一模一样。不过,他的答案已经揭晓了……


朋友大哥丈人拆迁,他们老夫妻没要房,要的钱,而后把拆迁款分给了两个儿子,然后要到女儿家住。女婿出于义愤,决不同意!连儿子也没能阻止住这位“奴性”的母亲!

岳父母来到后,或许知道了女婿不欢迎,人家根本不跟女婿说话。女婿下班回家,他们就进“自己”的房间听收音机,并且声音开的很大。

好歹女婿上班,见得少,烦得也少。可是这位大哥两年后退休了,这下坏事了。儿子结婚已经出去,在家形成了3对一。妻子和她爸妈一伙,雀占凤巢,他在自己家成了外人。

大哥郁闷,就找了个看传达室的活,搬出去不回家了。

虽然人搬走了,可他退了休不能在自己家,心情哪能好的了?

一年后,大哥得了癌,两个月就死了。


儿子把父亲的死,死死地摁在了母亲身上,认为若是母亲不把外公外婆接回家,爸爸不会死!

那边看女婿死了,家中经济支柱没了,只有女儿1000多元的退休金,自己还不够用,还得肯他老夫妻。干脆收拾收拾走了。

这回房子大了,这位奴性的女人,老公死了,儿子记仇不回来了。花着自己1000多的退休金,一天到晚除了买菜,也不下楼了。

我建议题主,让老婆看看这个例子,决不让偏心的岳父母进门!


倾情相随


这样的糊涂老人确实让人可气,总以为女儿是外人。既然你把拆迁款都给了儿子,为啥还要上女儿家住?你不同意就对了,这样的老人不值得同情。因为我有亲身体验,我岳父在世时,是高教退休老师,退休金每月四.五千元。岳母去世后,两个儿子谁也不让他到自己家去。俩个儿子都有不错门工作,一个是电厂工程师,一个是大厂的车间主任,都有不菲的收入,说白了就是不差钱。后来老人在我家住了四、五年,其间除去拿几个生活费,看病都是我拿钱。其间我维修房子,花了几万,老头一分钱都没表示。老头走时几十万,全都给了儿子,女儿一分都没见着。这样的老糊涂虫不管就对了,不管不气的上,谁管谁伤心。反过来他儿子还以为,管他的得了不少钱。真是好人难做呀!


侧身天地我蹉跎


老人的做法的确欠妥,但女婿没拿到拆迁款不应该成为拒绝养老的理由

拆迁款一般都不是小数目,把这样一笔巨款都留给儿子,却连一分钱都没给女儿,按理说老人这是铁了心要靠儿子来养老。可是转眼间又提出要搬到女儿女婿家里住,这就让人看不懂了。

钱财给儿子,养老靠女儿?这种明显偏颇的做法显然是不正确的。

退一步讲,老人把拆迁款都给儿子其实没啥大问题,毕竟女儿嫁出去之后就连户口都迁出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讲,拆迁款和女儿也就没啥大关系了。作为房主,老人有权力处置自己的财产。

话说回来,虽然我们常说男女平等,手心手背都是肉,不过有些老人打心眼里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嫁出去就是“外人”了。在传统观念里,家产一般都是留给儿子的。可是,老人把钱都给了儿子之后却选择让女儿女婿来养老,这就有点太偏心了,好处都留给儿子,负担都留给女儿,抛开钱不说,单单是情理上也很难让人接受。老人这样做无疑是在给女儿的家庭制造矛盾,除非女婿的胸襟宽阔,要不然只会闹得鸡犬不宁。

没拿钱就不养老?女婿的做法也不对。

理解女婿心里的不满,但不认同他的做法。无论怎么说人家把女儿养大成人嫁给了你,女儿赡养父母天经地义。这是老人家拆迁分到了钱,如果老人身无分文,女儿女婿难道就不该赡养他们吗?

说实话,我一直看不起那些自己不努力却总盯着老人家产的人。作为女婿,真的不应该有贪图老丈人家拆迁款的念头。这些钱老丈人愿意给你是情分,不愿意给你是本分。作为男人,因此和老婆吵架更显出气量和格局有点小。难不成,你还得逼着老婆去向她的父母要钱?拿回钱就让他们住,不拿钱就离婚吗?这是在逼自己的老婆,也是在把家庭矛盾往大里整。最终一个家庭因为金钱闹得分崩离析,不怕让别人看笑话。

当然,这件事主要是老人做的不妥才带来了后续的问题。如果老人开明一点儿,哪怕把大部分拆迁款都留给儿子,拿出一小部分给女儿,也算是照顾到了儿女双方,而且也为自己今后养老做好了铺垫。

总的来说,老人的做法有问题,女婿的做法不可取。家和万事兴,还是应该多换位思考,多替对方考虑。


夜雨如书


只能无语!老家的六间瓦房,(南北近一百米)当初是媳妇出钱十万盖的,面临拆迁!说女儿没继承权。大舅子,吝啬鬼。春节时候,丈母娘病,送我这来了,看完病还得负责送回去。老丈人癌症。去北京给丈人看病,吃住医院,都是媳妇出。后来来我这看中医,又给我送来不管了,还要负责每个月的中药费。又负责送回去。(来回一千二百公里,不包括去中医那160公里)过几个月又把老丈人送来了😁全家六口人都来了(一个是亲戚)住下不走了😁关键都是几天不洗澡那种,脱了鞋特臭,水杯毛巾拖鞋都要给他们准备,家里所有被子都不够!唉,最最气人的是。在北京看医生,他都不进去听听医嘱,只是门外坐着等,好像不是他爹!再补充一句,开店用的苹果笔记本他闺女说拿就拿走了。他自己买楼买车,借了几万,一句话说不还了,也不还了!关键是现在我们是借贷三十万开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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