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時13.5小時,桐廬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開庭審理

耗時13.5小時,桐廬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開庭審理

4月20日,由桐廬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黃某浩等5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採礦一案在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系惡勢力集團犯罪。

檢察機關指控

2010年以來,被告人黃某浩為謀取非法經濟利益,糾集被告人陳某紅、陳某潮、趙某華、黃某剛等人,構成以被告人黃某浩為首要分子,被告人陳某紅、陳某潮、趙某華、黃某剛為集團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上述人員統一受被告人黃某浩指揮,單獨或者結夥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採礦等犯罪行為。

耗時13.5小時,桐廬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開庭審理

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盤踞在分水鎮小源村,通過威脅、恐嚇等手段,強行索取、強攬工程,且具有無證開採石材等行為,涉案金額達100餘萬元,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耗時13.5小時,桐廬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開庭審理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辯護人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根據案件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充分發表了公訴意見和辯護意見。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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