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的部署,海南省公安廳於2019年4月18日晚組織開展了打擊電信詐騙“藍天行動”,抓獲了一大批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經審訊深挖及案件研判,發現仍有部分儋州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在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前,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對在規定時限內拒不投案自首或繼續實施犯罪行為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將採取強有力的措施進行緝捕,從嚴懲處。
三、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包庇、窩藏犯罪嫌疑人員,不得為其提供隱藏處所,不得為其提供任何資助,不得幫助其毀滅、偽造證據。否則,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涉案人員扭送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五、犯罪嫌疑人如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免除處罰。
六、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參與檢舉揭發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對舉報者將嚴格保密和保護。對提供犯罪線索、協助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員獎勵3萬元至50萬元,對直接扭送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員獎勵10萬元,並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110
海南省反電信詐騙中心68835262
儋州市反電信詐騙中心233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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