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丹峰工作室闢謠:畢瀅從未在藝人房間換褲子。你怎麼看?

影視牛扒妞


這不是一個正常人的反應,如果我沒做過的事,我會立即反撲,這年頭最討厭的事情就是被誤解何況影響自己事業和家庭的?

1、必須求老婆口徑一致,不然澄清完就被打臉。為了家庭孩子女生是會心軟的,參考謝杏芳、馬伊琍。

2、看看有沒有什麼實錘會被爆出,也是怕打臉。

3、研究策略打算翻盤。所以後面還會接著洗白。

4、遇到事情蒙了,陷在困擾當中。(個人覺得不大可能,如果沒做過的事情被誣陷,正常人的反應是火大,恨不得弄死造謠者,而不是慌亂不知道如何處理)


嵐醬小娛村


說老實話,可信度不高,都差不多十來天了才來闢謠,之前都幹嘛去了?即使在深山野林的都找到信號看新聞了,現在這個闢謠有種給他自己做一塊最後的遮羞布,不過明星的闢謠大部分都是不可信的,因為不少明星闢謠被打臉了。這年頭,沒親自拍到在床上那一刻估計都不會承認的了,唉!


雨清寧


多麼蒼白的辯解啊!畢瀅未在房間換褲子,就能說明畢瀅大半夜的在你房間7小時裡是清白的嗎?!就好比孔乙己說“讀書人不能說“偷”要說“竊”一樣!


永遠是晴天


避重就輕。要想大家信任你,現在開除畢瑩,然後把100%股份全部換成老婆的,把所有資金給老婆管理。不要以為全國人民智商低。


儂噥噥


很失敗的藝人!經紀人沒本事也就算了,藝人還甘願,異性經紀人有沒有在自己房間換褲子,都要來澄清。張丹峰到底活的有多窩囊!


簡單38545


往臉上貼金的事,還是要少幹。誰也不傻,誰也不瞎,都有自己的判斷力和分析力。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渣不渣,兩人心裡一定沒個數吧。不要試圖扭轉視線,也別妄想轉移注意力,更別想打馬虎眼矇混過關。悠悠眾口,是堵不住的;雪亮的目光,是擋不住的。人心都有一杆秤!以為群眾手裡沒有第一手證據吧?一封律師函,可以堵得住大多數人的嘴,卻掩不住大多數人對你的討厭和抵制。公眾人物,應該是樹立良好的榜樣。你確實不犯法,但你犯了眾怒,你挑戰了群眾的忍耐力和包容力!你還想起訴,呵呵。帶壞社會風氣,有損社會公德。。。這種行為,配當公眾人物嗎?請注意,我有話語權,我沒有提任何渣男的名字,因為大家都知道在吐槽誰。


怪力老妖


這個時候發所謂的律師函,一個目標就是想洗白渣男甘蔗男的形象,又開始用甜言蜜語騙老婆了,又開始換一個手段為小三(畢瀅)洗白白……用這個手法來洗白,請問是爆料人有問題嗎?!還是那些照片是假的??換句話說有人陷害你們這對渣男不渣女


在風雨中微笑拒聊


十天的時間 先找小三統一口供,各種承諾,而且拿了一筆不少的封口費 然後找洪欣,各種保證,再來給吃瓜群眾一個交代

張渣,你當我們跟洪欣一樣無腦麼


遺忘68391335


純屬此地無銀三百兩!


紅巖148636710


一男一女在房間裡7個小時不換褲子,說明根本就沒有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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