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班”胖丫“卖亲测有效的减肥药被判刑3年,冤不冤?

如果《我不是药神》能早上映几年,“胖丫”有幸早点看到这部影片并学习了影片中的法律知识,“胖丫”就不会有这次的牢狱之灾了!当然,如果她身边有个靠谱儿的律师,不看电影也没关系!

赵家班”胖丫“卖亲测有效的减肥药被判刑3年,冤不冤?


上面这张照片就是“胖丫”,是个漂亮的胖子,减肥成功瘦下来之后更漂亮了,这个减肥效果当时震惊了不少人,没想到现在竟然听到了她锒铛入狱的消息: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赵丹(艺名:胖丫)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郭静也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以下是法院审理查明认定的内容

赵家班”胖丫“卖亲测有效的减肥药被判刑3年,冤不冤?


赵丹就是胖丫的本名,据胖丫在司法机关供述:她是吃了吃了别人卖给她的减肥药见了成效,然后在做直播的时候很多人都问她是怎么瘦的,然后她就开始推荐别人购药,同郭静等人开始销售这种”减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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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郭静交待,他们通过淘宝网买的塑料瓶,把药分装到塑料瓶里并附上1张自己制作的说明书,内容是告知顾客怎么服药,减肥药的销售价格是1900元,她每套赚400元。

赵丹、郭静、王某1通过映客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而这种药经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属于假药。因此,赵丹及郭静分别于2018年2月7日、8日被民警抓获。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并判刑!

从目前公开的案情来看,没有有人吃了这个药后造成严重伤害的信息,而这个”假药“实际上是胖丫自己亲测有效后才开始给大家推荐的,和那些黑心害人的假药的人似乎不一样。在主观目的上“胖丫”在想赚钱的同时应该并没有想害人,而且药也确实有效,恐怕“胖丫”当初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事儿被定罪甚至判刑,那么“胖丫”冤不冤?

赵家班”胖丫“卖亲测有效的减肥药被判刑3年,冤不冤?

说起这事儿,我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想起《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的内容,而这部电影在现实中有原型的。所不同的是电影里是把在国外正常生产销售而国内还未经审批许可的药弄到国内来卖。

不管是把国外正常生产销售但在国内未经审批许可的药拿到国内来卖,还是自己依据一些土方配制亲测有效的药品来卖,还是黑心用假材料甚至有害材料私自制药来卖,按现行法律其实性质都是一样的”生产、销售假药“!从法律上来看,只要是未经国家核准的药都算假药,法律定性是一样的---假药!


还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常年伴有口腔溃疡困扰的张某某,偶然一次机会在南京一家药店买了一种叫做“复方苯佐卡因凝胶”的药物,一用效果特别好。可他回到本地后发现本地药店都没有这种药,灵机一动他从淘宝网购了该药物及试管包装,然后把买来的药品私自分装至试管中,宣称是“祖传秘方”开始在朋友圈销售,后来生意做大他还发展了四名“代理商”帮他销售。他买的药是真药,但私下分包装的行为没有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销售前没有经过质量检验,最后也是按生产、销售假药罪处理的。要说冤,恐怕张某某更冤!

说冤其实也不冤,毕竟药品涉及人民身体健康,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都要经过审核批准才行。而且每一种药品公开上市都要经过长期的研究、实验、临床程序后才能正式公开销售,”亲测有效”并不代表就是“好药”,有些亲没有效的民间偏方、祖传神药有些可能含有国家禁用的成分,有严重的毒副作用,也有些功能不稳定,对一部分人群没事儿,对一部分人群可能有害,所以国家对药品当然是要实施严格管理的。

《我不是药神》是2018年7月上映的,“胖丫”2018年2月就被抓了,如果她能早看到这部电影并且注意到里面关于“假药”认定的法律知识,估计她就不会去卖这种亲测有效的“减肥药”了!就算不看电影,如果她身边有个靠谱儿的律师提醒她,她应该也不会犯这个错误!

杨律在朋友圈里也有看到过朋友卖减肥药之类的,当时就提醒这事儿不能做!很多普通人可能觉得《刑法》同自己没有关系,很多微商也是什么赚钱就卖什么,但真的不是什么都能卖的!其它商品还好说,最好不要涉及药品领域,个人卖药绝对不合法,一不小心就是罪!

作者资料: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电视台“热线十二”直播评论员并曾录制《法律讲堂》,著有法制出版社《生活中的合同》一书,北京市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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