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家班”胖丫“賣親測有效的減肥藥被判刑3年,冤不冤?

如果《我不是藥神》能早上映幾年,“胖丫”有幸早點看到這部影片並學習了影片中的法律知識,“胖丫”就不會有這次的牢獄之災了!當然,如果她身邊有個靠譜兒的律師,不看電影也沒關係!

趙家班”胖丫“賣親測有效的減肥藥被判刑3年,冤不冤?


上面這張照片就是“胖丫”,是個漂亮的胖子,減肥成功瘦下來之後更漂亮了,這個減肥效果當時震驚了不少人,沒想到現在竟然聽到了她鋃鐺入獄的消息:本山傳媒有限公司演員趙丹(藝名:胖丫)因犯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同時,本山傳媒有限公司演員郭靜也因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呢?

以下是法院審理查明認定的內容

趙家班”胖丫“賣親測有效的減肥藥被判刑3年,冤不冤?


趙丹就是胖丫的本名,據胖丫在司法機關供述:她是吃了吃了別人賣給她的減肥藥見了成效,然後在做直播的時候很多人都問她是怎麼瘦的,然後她就開始推薦別人購藥,同郭靜等人開始銷售這種”減肥藥“。

趙家班”胖丫“賣親測有效的減肥藥被判刑3年,冤不冤?


據郭靜交待,他們通過淘寶網買的塑料瓶,把藥分裝到塑料瓶裡並附上1張自己製作的說明書,內容是告知顧客怎麼服藥,減肥藥的銷售價格是1900元,她每套賺400元。

趙丹、郭靜、王某1通過映客直播、微信等網絡平臺宣傳“純中藥減肥膠囊”,稱該減肥藥為老中醫獨門配方、純中藥、無副作用。而這種藥經北京市東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屬於假藥。因此,趙丹及郭靜分別於2018年2月7日、8日被民警抓獲。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並判刑!

從目前公開的案情來看,沒有有人吃了這個藥後造成嚴重傷害的信息,而這個”假藥“實際上是胖丫自己親測有效後才開始給大家推薦的,和那些黑心害人的假藥的人似乎不一樣。在主觀目的上“胖丫”在想賺錢的同時應該並沒有想害人,而且藥也確實有效,恐怕“胖丫”當初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會因為這事兒被定罪甚至判刑,那麼“胖丫”冤不冤?

趙家班”胖丫“賣親測有效的減肥藥被判刑3年,冤不冤?

說起這事兒,我不知道大家會不會想起《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的內容,而這部電影在現實中有原型的。所不同的是電影裡是把在國外正常生產銷售而國內還未經審批許可的藥弄到國內來賣。

不管是把國外正常生產銷售但在國內未經審批許可的藥拿到國內來賣,還是自己依據一些土方配製親測有效的藥品來賣,還是黑心用假材料甚至有害材料私自制藥來賣,按現行法律其實性質都是一樣的”生產、銷售假藥“!從法律上來看,只要是未經國家核准的藥都算假藥,法律定性是一樣的---假藥!


還曾經有這樣一個案例:常年伴有口腔潰瘍困擾的張某某,偶然一次機會在南京一家藥店買了一種叫做“複方苯佐卡因凝膠”的藥物,一用效果特別好。可他回到本地後發現本地藥店都沒有這種藥,靈機一動他從淘寶網購了該藥物及試管包裝,然後把買來的藥品私自分裝至試管中,宣稱是“祖傳秘方”開始在朋友圈銷售,後來生意做大他還發展了四名“代理商”幫他銷售。他買的藥是真藥,但私下分包裝的行為沒有經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在銷售前沒有經過質量檢驗,最後也是按生產、銷售假藥罪處理的。要說冤,恐怕張某某更冤!

說冤其實也不冤,畢竟藥品涉及人民身體健康,無論是生產還是銷售都要經過審核批准才行。而且每一種藥品公開上市都要經過長期的研究、實驗、臨床程序後才能正式公開銷售,”親測有效”並不代表就是“好藥”,有些親沒有效的民間偏方、祖傳神藥有些可能含有國家禁用的成分,有嚴重的毒副作用,也有些功能不穩定,對一部分人群沒事兒,對一部分人群可能有害,所以國家對藥品當然是要實施嚴格管理的。

《我不是藥神》是2018年7月上映的,“胖丫”2018年2月就被抓了,如果她能早看到這部電影並且注意到裡面關於“假藥”認定的法律知識,估計她就不會去賣這種親測有效的“減肥藥”了!就算不看電影,如果她身邊有個靠譜兒的律師提醒她,她應該也不會犯這個錯誤!

楊律在朋友圈裡也有看到過朋友賣減肥藥之類的,當時就提醒這事兒不能做!很多普通人可能覺得《刑法》同自己沒有關係,很多微商也是什麼賺錢就賣什麼,但真的不是什麼都能賣的!其它商品還好說,最好不要涉及藥品領域,個人賣藥絕對不合法,一不小心就是罪!

作者資料:楊文戰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央電視臺“熱線十二”直播評論員並曾錄製《法律講堂》,著有法制出版社《生活中的合同》一書,北京市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