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雙十一後發不出貨?是惡意刷單還是超賣缺貨?

2018年11月26日消息 “361°多一度熱愛”這句廣告詞曾火遍大江南北,361°也是國民認知度很高的運動品牌,然而曾經的“明星”品牌卻在雙11期間涉嫌虛假宣傳騙銷量。

據《投資者報》報道,雙11期間,361°官方旗艦店、361°跑步旗艦店、361°戶外旗艦店、361°運動戶外旗艦店等店鋪進行聯合大促,期間,運動褲僅售64元,熱銷運動鞋低至74元。同時,361°官方旗艦店設置有限名額搶單半價、付定金預售、前6分鐘5件6折等活動,並可以和購物津貼、店鋪優惠券進行疊加使用,商家承諾在11月20日23點59分前發貨。

然而,發貨情況卻不盡人意,不少消費者投訴成功下單商品後等待7天商家未發貨;物流單顯示全部貨品已發,但只收到其中一部分商品;被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的。對此,361°客服回應稱是由於超賣造成缺貨,商品出現批量瑕疵,瑕疵品無法發出,並且給出了退款、優惠券補償以及同類商品換購的售後服務解決方案。

361°雙十一後發不出貨?是惡意刷單還是超賣缺貨?

不過,有消費者反映,無法發貨的商品並未下架且仍處於“在售”狀態。消費者擔心361°存在惡意刷單的行為,而顧客只能承擔“受系統自動確認收貨限制而不得不申請退款”、浪費優惠券使用等後果。

此外,《投資者報》在向商家求證事件真實性時,商家回應是由系統原因導致頁面顯示庫存超出實際庫存,造成了最開始的缺貨。目前,部分消費者已向天貓、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發起舉報投訴,為待受理或受理中的狀態,361°的這波操作是否真的構成刷單行為,或許很快就會有答案了。

事實上,商家以供應系統錯誤、異常訂單和產品質量等原因單方取消訂單或延遲發貨,迫使消費者取消訂單的行為廣泛存在於各大電商平臺,由於商家違約成本太低,處理結果往往不盡人意。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單方面取消訂單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以及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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