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川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盧祖華等6人涉惡一案

今天(4月19日)上午,陸川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盧祖華等6人涉惡一案。該案是陸川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審理的“第三案”。

陸川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盧祖華、程福升、程漢文、餘非、謝建才、程慶威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逐漸形成了以盧祖華、饒永貴、江俊龍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以威脅、暴力手段在清湖鎮及周邊區域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涉嫌犯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4個罪名,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團伙所涉犯罪事實有:

一、盧祖華、程福升、程漢文、餘非、謝建才、程慶威尋釁滋事。2018年2月21曰晚上20時許,被告人盧祖華到陸川縣清湖鎮塘欖村馬坡隊林某甲家追債未果,與林某甲的堂弟林某乙發生口角。隨後盧祖華糾集程福升、程漢文、餘非、謝建才、程慶威、程立威(另案處理)、莫某(2004年1月19日出生,已教育釋放)、程永安(在逃)等十多名男子持械追至林某丙家院子隨意毆打林某乙、李某、林某、林某等人。經鑑定,林某乙、李某、林某的損傷程度均構成輕微傷。

二、盧祖華、程福升故意毀壞財物。2017年12月4日晚上23時許,被告人盧祖華糾集程福升、莫某(2004年1月19曰出生,已教育釋放)、江善鋒(在逃)、程永安(在逃)等人竄到陸川縣清湖鎮清湖街老一中路口持械將黃某停放在自家門口的一輛寶駿牌小車砸爛,經鑑定該小車損失價值為人民幣7533元。

三、盧祖華、程福升非法拘禁。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下午15時許,被告人盧祖華糾集程福升、程永安(在逃)、江俊龍(在逃)、饒啟澤(在逃)等人,竄到廣東省化州市平定鎮沙坡村村委會附近公路邊,強行將李某發抓上小車帶到陸川縣清湖鎮塘欖村村委會背後的選礦廠進行毆打。被告人盧祖華到案後如實交代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該筆犯罪事實。

四、程福升、程漢文尋釁滋事。2017年2月15曰晚上22時許,饒永貴(在逃)糾集被告人程福升、程漢文、莫某(2004年1月19日出生,已教育釋放)等十多名男子,持砍刀、水管通竄到陸川縣清湖鎮平安村將朱某祥家的門、窗砸爛。經鑑定,朱某祥家的門、窗被毀壞價值為人民幣2248元。案發後,程福升、程漢文等人賠償了朱某祥的損失,恢復門、窗原狀,取得受害方的諒解。

五、盧祖華故意傷害。2016年2月5日下午17時30分至20時許,朱科迪(已判刑)糾集被告人盧祖華、江俊龍(在逃)等十多名男子,持械竄到廣東省化州市平定鎮沙坡塘子村將林某雄、董某砍傷,經鑑定林某雄、董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庭審中,法庭緊緊圍繞案件事實,特別是涉惡定性、是否有自首、坦白情節等案件爭議焦點,組織控辯雙方展開充分論辯。在最後陳述階段,6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經過二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已查明案件事實,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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