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縣領導勾肩搭背,群眾談之色變,青海掃黑第一案暴露了什麼?

与县领导勾肩搭背,群众谈之色变,青海扫黑第一案暴露了什么?

与县领导勾肩搭背,群众谈之色变,青海扫黑第一案暴露了什么?

長期暴力欺壓群眾,當地談“黑”色變敢怒不敢言;公權力遭腐蝕淪為“保護傘”,黑金一桶接一桶;“黑老大”變成功商人,逍遙法外稱霸一方……近日,青海省“掃黑除惡第一案”公開宣判,群眾無不拍手稱快。

這起代號為“3·20”的專案,發生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門源回族自治縣。經過青海各級公安機關數月的艱苦偵辦,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70余天的審查審理,謝某有、孔某亮兩名“黑老大”及其組織成員最終受到依法嚴懲。

29名被告人、14項罪名、66起犯罪事實、5起違法事實,這一涉黑組織是如何坐大成勢的?該案得以徹查和公開宣判,又能為今後的掃黑除惡鬥爭和全面從嚴治黨帶來哪些啟示?

記者 | 王大千 張大川 《瞭望》新聞週刊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瞭望”(ID:OutlookWeekly1981),原文刊於《瞭望》新聞週刊2019年第15期,標題為《青海“掃黑除惡第一案”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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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惡稱霸一方多年

謝某有,1973年2月出生,孔某亮,1981年10月出生,是門源縣涉黑組織的兩名頭號人物,謝、孔二人的“發家史”,正是該組織坐大成勢的主脈絡。

2008年,謝某有和孔某亮兩人結識,孔擔任謝的司機,跟隨謝開設賭場並從中抽紅。“孔某亮為了把抽紅的錢存下來,就在家中焊了一個鐵箱子,只能往裡存錢,不能往外取錢,一年時間,抽紅就達到70萬元。”“3·20”專案審判長、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副院長趙宏博說。

被害人王海元提起10年前“偶遇”謝、孔二人的情景仍心有餘悸。2009年7月11日下午,謝某有在街頭隨意停車與孔某亮閒談,王海元鳴笛示意其避讓,謝、孔隨即下車對他辱罵、踢打車門,王海元駕車逃離。孔某亮為進一步向謝某有宣誓效忠,糾集一批組織成員追逐至王海元家打砸,導致王海元的姐姐受驚流產,母親心臟病突發住院三個月後去世。

在門源縣當地,“孔老大”和他手下的“黑娃娃”惡名昭彰,當地群眾“談孔色變”:“跟他們沒道理可講”“能掙錢的產業,都要插一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孔某亮在獄中供述,“門源縣的很多人都說我是黑社會老大,其實謝某有才是我的老大,我的‘阿吾’。”(“阿吾”意為“哥哥”)

該組織以暴力開路,主要是為了非法牟取暴利。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10月,該組織在門源縣卡窪掌地區連續盜採煤礦七天七夜,僱傭60餘輛貨車將7200餘噸煤炭私自販賣,非法獲利50餘萬元。2011年,該組織違規辦理採砂手續後,以採砂名義在門源縣蘇吉灘鄉扎麻圖村盜採砂金170餘公斤,獲利4000餘萬元。

在此期間,該組織發現依託本地資源從事煤炭倒賣和運輸是一條長久的“生財之道”。為“分一杯羹”,孔某亮派人與車隊“老闆”、被告人張某德談判,遭拒後張某德的下肢被連捅數刀。把張某德“打服”後,孔某亮又拉攏其加入該組織。此後,長途貨運市場被“黑手”干擾,“孔老大”車隊不僅超限超載,甚至非法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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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勾結“織網”

趙宏博介紹,謝某有、孔某亮涉黑組織盤踞門源縣及周邊地區長達10年,涉案29人分為三級架構,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分工明確,違法犯罪活動均由謝、孔二人授意或參與實施。該組織從早期暴力威脅、欺壓、殘害群眾到後期“以黑護商、以商養黑”,在此過程中努力編織“關係網”。

与县领导勾肩搭背,群众谈之色变,青海扫黑第一案暴露了什么?

記者瞭解到,多名公職人員被該組織拉攏腐蝕,公權成為私利“保護傘”。

被告人馬某明,曾任門源縣公安局副局長。他明知該組織長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還多次前往該組織開設的賭場參賭,且賭資巨大,這讓參賭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更加有恃無恐。孔某亮還安排組織骨幹成員在縣城郊區的草原上開“帳篷會所”,專門宴請部分為其提供幫助的黨員幹部及其親朋。

現已落馬的門源縣委原副書記陳麟是孔家的“座上賓”,他母親生病,孔某亮在北京、成都等地知名大醫院安排床位並訂好往返機票親自陪診。2015年至2016年間,孔某亮為感謝陳麟在工程承攬過程中給予的幫助,併為進一步維繫好與陳麟之間的關係,先後三次給予陳麟1100餘克砂金和1萬美元的財物。

被告人馬某元,曾任門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他是該組織利益鏈上的重要人物。2012年至2016年間,馬某元利用職務之便串通投標,非法獲得煤炭採購、基本農田整治、道路建設、供熱工程等數個項目,站在“幕後”為涉黑組織牟取利益。2017年初,馬某元在得知海北州紀委、州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調查其違法違紀問題的消息後,將1萬美元現金送給時任海北州紀委副書記趙子亮,請託其在辦理該案時給予幫助,2017年6月,馬某元又給予趙子亮20萬元作為答謝。

“謝阿吾”“孔老大”與黨員幹部勾肩搭背,“黑娃娃”與基層公安民警和公職人員密切往來。經年累月,該涉黑組織勢力不斷壯大,在“保護傘”的壓制下,群眾舉報得不到有效回應,立案初期,當地群眾對徹查案件沒信心,取證十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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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汙”任重道遠

2018年4月,公安機關專案組找到曾遭遇過該組織詐騙、恐嚇、威逼、索債的被害人何方闊取證,他先是掛斷電話不相信,後來配合調查做筆錄,談起所受屈辱幾度泣不成聲。破案後,他發短信感謝民警,“沒想到我的冤屈還有人管”“惡人一定要嚴懲”。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祁國慶表示,“3·20”專案是2018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青海法院受理的第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黑社會性質案件時間跨度長、涉案人員多、案情複雜,審查工作非常困難,比如串通投標罪一節中,為確定非法獲利數額的公平公正,審判人員不分晝夜在上千頁的書面證據及言詞證據中進行篩選、比對和排查。”趙宏博說,為保證審判效率,法院在審查期間共召集29名被告人、38名辯護人、公訴人及相關人員召開了4次庭前會議。

2019年3月20日,法院對被告人謝某有、孔某亮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採礦罪、非法拘禁罪等10餘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3年。

青海省委常委、紀委書記,青海省監察委員會主任滕佳材說,此涉黑案涉案人員多,涉及面廣,破壞了當地政治生態,教訓深刻。

青海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副總隊長金濤表示,“3·20”專案是青海首例實施一案三查(查違法犯罪事實、查公職人員違法違紀問題、查監管部門履職情況)的涉黑案,公安、紀檢監察部門查處8名涉案黨員幹部,並在案偵工作中發現涉及32名公職人員的違法違紀線索共46條。

青海省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都可榮說,從這起案件看,趙子亮等部分黨員幹部跑風漏氣、脫綱離譜情況仍然存在,全面從嚴治黨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導致公職人員突破思想防線、紀律底線、法律紅線,被拉攏腐蝕,給了黑惡勢力蔓延的空間。

受訪政法工作人員和專家說,黑惡勢力生長的地方,往往是黨的基層組織軟弱渙散的地方,應從根源上改變個別地方對基層黨員幹部管控失守、法治不彰等現象,淨化基層社會、政治、文化生態,為基層長治久安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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