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說】陳勇:補償機制是公立醫院改革核心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也是新一輪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開展以來的第十年。當前,我國公立醫院改革的首要目標是突出公益性、規避趨利性,核心是加快建立科學合理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讓醫療機構在給患者提供醫療健康服務的同時,能夠及時獲得合理補償而健康、可持續地發展。可以說,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是牽引公立醫院改革走向的“牛鼻子”。

有怎樣的補償機制就有怎樣的利益機制,進而形成怎樣的運營模式。在以藥補醫的補償方式、按項目付費的醫保支付方式下,過度診療、擴大規模的運營模式造成了醫療資源的巨大浪費。新一輪醫改,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方面著力以醫藥分開為切入點,表面看只是切斷了藥品銷售與醫院經濟利益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則是取締了不合理的補償機制,為建立全新的補償機制開闢了空間;在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方面當前正在推進的按人頭付費、DRGs等“打包預付費”方式,使得藥品、醫用耗材以及檢查費用不再是醫院的收入,而成為醫院醫療服務的成本,進而可以倒逼醫療機構控制成本、規範運行。

在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過程中,要充分體現醫務人員價值,激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通過技術和勞動獲得補償,而不是通過藥品、衛生材料、大型設備和儀器使用等獲取利益,這樣才能促進大型公立醫院運營模式的轉變。

作為大型醫院管理者要在改革中逐步轉變既往以規模求效益的醫院運營模式,聚焦精細化管理,重收益而輕收入,調整公立醫院的收入結構;在內部績效考核中建立引導醫務人員通過更多接診急危重患者、提高診療效率等方法增加收入的激勵機制;只有大醫院“放得下”,讓更多常見病、多發病和康復期患者回歸基層醫療機構,基層醫務人員才有機會收治、接觸更多的病例,在臨床實踐中提升服務技能和水平,基層醫療機構在分級診療中就能“接得住”,分級診療才有望實現。同時,分級診療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想真正做到優化就醫流程,促進現有醫療資源的合理使用,需要政府各部門形成政策合力,引導更多群眾“自願”選擇分級診療。

醫療質量是醫院的生命線,醫院管理者任何時候都必須高度重視。因此,在公立醫院改革過程中,隨著新的補償機制的建立,醫院管理者要注意不斷調整完善醫院內部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從而在提高診療效率的同時醫療質量不滑坡,糾正過度醫療的同時有效防範醫療不足,確保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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