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改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福音還是負擔?

最近,社保改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的消息引起巨大反響,極大的刺激了中小企業及個人納稅者的神經,因為涉及財富重新分配,對很多公司、很多家庭的未來影響很大,一些公司叫苦不迭,憂心忡忡。

社保改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福音還是負擔?

為什麼社保徵收轉稅務會帶來這麼大的影響呢?

原因在於社保由稅務統一徵收後,有關部門對社保和稅費的徵收能力大大增加。

目前,我國社保主要是通過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管理和徵收,也有部分地區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交保人數、繳費基數,由稅務部門負責代徵收。而改革後,根據《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即我們常說的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在代徵情況下,稅務部門可能不會過多幹預社保推送的基數,但是如果是全責徵收,稅務機關就會自己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情況,生成繳費基數。基於報稅數據,稅務部門掌握企業比較真實的員工數和工資總額。這也讓企業不得不足額繳納社保。

也就是說,改革方案落地後,公司不合規繳納社保的狀況將迎來全面監管。不給員工上社保,或者不按照實際工資基數全額繳納社保的企業,都將有可能被嚴查,追繳或補繳工作也將在一些地區展開。不按規定繳納社保、不配合整改的,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上失信名單!

這麼一來,對此前未按規定足額繳納社保費的企業而言,短期內社保負擔加重的可能性很大,而企業負擔變大,肯定也會影響到員工個人的收入,個人到手的工資可能會變少,並且,工資越高,這種差距會越明顯。

以一名稅前月薪1 萬,在上海市工作的職工為例,若所在用人單位只按照社保繳費的下限繳交社保,則公司應繳1335 元,個人應繳449 元;若用人單位按照實際收入進行繳交社保費,則公司繳交3120 元,個人繳交1050。新方案落地後,公司比原來多繳1785 元,個人比原來多繳600 元。

毋庸置疑,隨著社保費用統一由稅務部門徵收,對參與其中的企業和個人都影響甚大。雖然對於原本就很規範的大企業沒有多少影響,但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或私營企業的壓力負擔就會比較重。

福音還是負擔?

不過,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這就表示,隨著社保費源的增加,社保費率或還有進一步下調的空間,只是空間較為有限。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汪德華稱,稅務部門負責徵收社保費之後,徵管能力確實會增強。但國家層面會考慮企業負擔實際問題,在當前情況下不太可能出現企業負擔飆升的情況。

實際上從明年開始,像社保繳費登記、變更信息、人數等仍由人社部門負責,稅務部門只負責社保費的申報和徵收,對社保費的稽查暫未確定。因此社會上擔心明年開始徵管大幅加強並沒有道理。

對於那些之前就依法合規繳納社保的企業職工而言,一旦社保個人繳費比例出現下調,他們的到手收入將會更高,也將收穫新政帶來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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