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来围观!莆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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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8日。

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县区公告为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5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9日。

领证时间:2019年7月18日。

认定工作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8日

现场确认时间: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5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9日。

审核认定: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7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7日。

领证时间:2019年7月18日。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户籍在莆田市;持有莆田市有效居住证(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莆田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莆田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及申请方式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部门审查确认后,县区汇总上报莆田市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部门认定。

(三)在莆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

(四)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莆田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可在我市各县(区)教育部门中择一办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受理县区审查确认后汇总上报莆田市教育局认定。

认定有关规定详见《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具体认定事项请关注相关认定机构网站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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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8日

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在6月中旬公布,建议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先报名,确认本人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确认点确认,教师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不予确认.

(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县区公告为准)。

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认定机构(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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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确认(受理)

1、确认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5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9日。

2、确认地点:各县区教育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注意网报系统)

(四)审核认定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7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认定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7日。

(五)领证时间:2019年7月18日。

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领证方式: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签领)或邮递到付。

四、网上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 2019年6月18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2、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流程:

本次网上申报,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实名注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内容→业务平台报名→填报信息→选择认定机构→选择现场确认点→上传电子照片→上传个人承诺书签名→核对信息→提交信息(注意“申报提醒”中有关现场确认事宜)→退出。

五、现场确认事项

(一)时间:见上述时间安排。

(二)地点:各县区教育部门确认点(注意网报系统)。

(三)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材料涉及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和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务必保证所提供材料与网报系统所填证照信息一致: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提交证件都需经过现场审核和系统比对,请务必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惩处。

2、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为同一底版的照片。

3、请申请人认真按照本通告,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如因操作错误或逾期办理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认定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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