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如何甩掉“壓力鍋”

核心提示: 基層幹部猶如行政體系的“神經末梢”,基層幹部負擔過重,動力不足,將導致“神經末梢”失靈,最終將影響行政效能和社會善治

基層如何甩掉“壓力鍋”

督查檢查頻繁,有的鄉鎮一天接待12個檢查組;問責氾濫,一出事就問責基層幹部;壓力“甩鍋”,上面為難的事情推給下面辦……

負擔過重,造成部分基層幹部積極性缺乏、創新性不足、幸福感缺失,也造成一些地方基層工作脫實向虛。這已經成為制約基層治理的短板,引起中央高度重視。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上級部門不得以簽訂“責任狀”、分解下達指標、考核驗收等方式,將工作責任轉嫁鄉鎮和街道承擔。

省級黨委要組織力量對上級與鄉鎮和街道簽訂的各類“責任狀”和考核評比等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統一規範針對鄉鎮和街道的評比達標、示範創建等活動,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實際上,基層幹部負擔過重的背後,折射出基層依然存在著機構設置不科學、考核制度不完善、用人制度不合理等問題。這些問題相互積累,最後疊加在基層幹部身上,成為壓得其喘不過氣來的一捆捆“稻草”。

先拿機構設置來說,在鄉鎮一級普遍存在著“一套班子,N個牌子”“一崗多責”的情況,這源於一些上級部門掛牌子、甩挑子過於隨意。

掛牌子的過程,某種意義上也是責任轉移的過程,牌子掛到哪裡,責任和事情也就轉移到哪裡。而基層幹部由於職級上的不對等,除了全盤接受,別無他法。

再看考核制度。在不少地方,督查、檢查、考核一個接一個,這個沒走,那個又來。不少所謂的“督查檢查考核”,走的卻是形式主義,不看有多少實效,看的是材料漂亮不漂亮。

本來應該“微服私訪”,卻非要“興師動眾”。

面對各種眼花繚亂的檢查評比考核,基層幹部難以輕裝上陣,只能疲於應對,因為上級部門往往掌握錢袋子、官帽子,稍有怠慢便可能引來“禍端”。

基層幹部負擔過重,還暴露出用人制度的缺陷。基層普遍編制受限,人手緊缺,而且工作任務分配不均衡。不少地方,“忙的忙死,閒的閒死”,有的幹部“一杯清茶一支菸,半張報紙看半天”,有的幹部卻“5+2”“白+黑”。

基層幹部猶如行政體系的“神經末梢”,基層幹部負擔過重,動力不足,將導致“神經末梢”失靈,最終將影響行政效能和社會善治。

要徹底破解這一困局,必須拿出改革的魄力,通過改革的手段,從病灶根源上對症施治。此次兩辦文件也從改革機構設置、考核制度、用人制度等方面做出了針對性規定。

在機構改革上,兩辦文件提出,建立健全鄉鎮和街道機構“一對多”“多對一”的制度機制,理順與縣直部門的工作對接、請示彙報和溝通銜接關係。

嚴格鄉鎮和街道機構限額管理,具體由省級黨委研究確定。探索建立鄉鎮和街道職責准入制度,縣級職能部門將職責範圍內的行政事務委託或交由鄉鎮和街道承擔的,需審核報批並充分聽取基層意見。

嚴禁對基層機構編制事項進行干預,不得要求鄉鎮和街道對口設立機構,不得要求在村(社區)設立機構和加掛牌子。在考核改革上,要切實落實中辦《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實行歸口管理,避免多頭重複考核,最好將考察對象述職、基層座談會、實地考察等方式相結合。

改變考核方式,檢查工作以暗訪為主、明察為輔,提倡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防範過度干擾基層日常工作。

此次兩辦文件也指出,除中央和省級黨委明確要求外,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對鄉鎮和街道設置“一票否決”事項。

在用人改革上,要推進編制資源向鄉鎮和街道傾斜,賦予其更加靈活的用人自主權,以解決基層一線工作力量不足的難題。

同時,用好乾部提拔和待遇保障兩個“調節器”。應當因材施用,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避免“英雄無用人之地”式的人才浪費。

逐步打破大鍋飯、平均主義,提高基層幹部的待遇水平和獲得感、幸福感,讓願做事、善做事的基層幹部有前途、有甜頭、有盼頭。

需要指出的是,推行改革為基層減負,並非一味地為基層幹部“卸包袱”,而是重新釐清基層責、權、利,做到權隨事轉、人隨事轉、錢隨事轉。

只有使基層有人有物有權,才能確保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韓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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