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时有个大妈不小心摔骨折了,她还要求和她跳广场舞的舞伴赔钱,你有何看法?

冰派正好的易水糖


这要看摔伤的具体原因。

一看场地有没有问题,是否湿滑、不平整等,场地所有者或管理者未尽到管理或告知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看广场舞群体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既然在一起跳舞,那就形成了相互学习、共同健身的事实合同,相互之间有切嗟技艺、学习防预伤害的责任,舞技总有带舞或施教者,不告知跳舞时如何保护自已的技能,或将有可能会造成摔伤扭伤的技艺演示或施教于学舞者,舞伴间不及时提醒注意安全,都将承担赔偿责任。

三看是否被干扰,跳广场舞时被人为干扰,动作失去协调,很容易受伤,就老人而言更是如此,对广场舞造成干扰的因素很多,如穿行的小孩和成人、车辆、警笛声等等,所以,广场舞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和告知牌,未设置警戒和告知的广场舞群体应承担舞者因干扰而受伤的赔偿责任,无视警戒和告知的干扰行为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难得糊涂65443357


大妈的心思你别猜,你大妈永远是你大妈。今天让舞伴赔钱,明天让广场所有的人赔钱,如果广场里的花花草草有钱估计也是大妈的受害对象之一。别招惹大妈,惹不起,大妈疯起来连自己都咬。



我们小区晚八点广场舞大妈就开始活跃了,一般九点半左右结束。大妈们原本只在小区前门跳跳,其余的地方留给小孩子玩,后面越来越夸张,小区总共三个门全被大妈占领了,你走到哪都是嗨到飞起的广场舞音乐,大妈们肆无忌惮的舞蹈。后面被业主投诉之后,大妈们勉强收敛了几天,大伙也不用听着聒噪的音乐闹心。几天后大妈搬出了更大的音响,把声音调到了最大声出来跳,对于小区里人劝告无动于衷,一说就撒泼,一群人针对你,嗓门一个比一个大,真是没办法。


“大妈”有份量的两个字,让富人颤抖,年轻人害怕,小孩子畏惧。

此回答中的大妈指的是“行为败坏,品行恶劣”的不讲理大妈,素质好,品德高的大妈不牵扯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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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外


真想不通。我也是70多岁的老头子了。年轻时和老伴养育了3个孩子。老三还因超生罚款了。工作也受了很多影响。我工作时常年在外,经常出差。但也没过多影响我们俩口的爱好。跳舞,旅游,唱歌,单位野炊。那一点我俩口都是积极分子。当时我老娘脑出血,瘫在床上8年多。近80岁才走了。街坊领居从来没说过我们一个不字。但关键是要勤劳。我们年轻时可能体验太多了。所以现在看什么事都很淡漠。看见此条报道老想,你们年轻时干啥去了?


高原野猫


大妈们好像铜墙铁壁,无坚不摧,外面的人,嫌吵嫌闹,去跟她们摆事实讲道理,她们往往振振有词,外人根本讲不过她们。她们对于外患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就是她们之间的联盟,也并不是铁板一块。

在我们这里,有一个广场,距离居民区特别近,那个广场上,原本就是有一个团体,跳的特别热闹。每天还特别执着,早晚各一次。

当地居民烦不胜烦,多次过去交涉,希望她们能小点声,可是她们压根置之不理。有的孩子学习时,被吵的头晕眼花,有的工人刚下了夜班,也被吵的睡不着。但是,人家压根不在乎啊!

有一次,那群大妈们打了起来,后来发展到报警了。警察过去一处理,真是啼笑皆非,原来大妈们,分成了俩个阵营,有的想这么跳,有的想那么跳,彼此吵的不可开交。

真是社会你大妈,人狠路子野啊!

警察们没有办法,就让她们暂时不要跳了。她们也怄气,果然不跳了。那几天,可真清净。没想到,她们又想到了办法,她们分成俩大部分,开辟了俩个大阵营,各自跳各自的。真是“你且舞罢她登场啊!”

跳的欢,没办法管哪!就像问题中的大妈,不要惹,她们急了,连自己都咬。离远点就好!


Longsuixinyuan


跳广场舞时有个大妈不小心摔骨折了,她还要求和她跳广场的舞伴赔钱,你有何看法?

社会我大妈,人野路子宽!

怎么能只是要求陪她跳广场舞的舞伴赔钱而已呢,还有围观的,还有路过看到的,还有提供音响道具的,还有提供广场舞台的,通通都要赔,一个都不能少。

陪跳的广场舞办和围观的群众负次要责任,提供广场舞台的相关部门需要负主要责任,详细的赔偿责任待无脑的律师公布,反正一个也不会落下。

另外,还有跳广场舞的舞伴家属也需要赔偿,怪家属没有监督好让舞伴出门,如果不出门,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大妈也不至于摔出个骨折来。

此外,大妈跳广场舞需要配置相关的医疗人员、安保人员在身旁,一旦出现个闪失,唯所有人是问。

大妈的脸皮比南极的冰川还要厚,想告谁就告谁,即便是自己的舞伴又怎么样?即便是自己的闺密又怎么样?大妈六亲不认,唯亲情友情不顾,大妈的眼里只有钱,其他什么仁义道德都是浮云,悲哉也!

不分黑白昼夜天天跳广场舞,严重影响他人休息且不说,为了跳广场舞甚至叫来拖车把人家合规停泊的车辆拖走,将人家的汽车轮胎放气,大妈的“焰气”越烧越烈,牛逼哄哄,就差给她一个窜天猴升天了。

人野路子宽,不知恬耻,为大妈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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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现在只要一出事儿,就搞连带责任,这无形中助长了一些人的恶,他们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但凡能赖上别人,那就咬住不放。像前几天,4岁女孩的父亲,自己的疏忽大意不负责任,把孩子忘在车里,闷死了,当然这孩子太可怜了,她的命不好,因为她有一个那样操蛋的父亲,致使她丧命。可孩子可怜,她父亲算是人吗?孩子都那样了,一家人还不检讨自省,反倒是闹孩子所在幼儿园,让人给他们赔钱。见过不要脸的没几过如此不要脸的。拿着这钱,不知道一家人怎么花。这次又是这样,自己摔倒了,要别人来买单。一个个的不要脸到家了。希望有关司法机关,以后不要再助长这种不正之风了。


李小平老师


新世纪的奇葩之一“广场舞”。

以前:

每天早上上班,只见大爷大妈都在公园里,舞剑练拳,跑步练操,满眼都是温暖的晨练场景。

节日庆典,一帮大妈跳着秧歌,扭着老腰,幸福与欢庆跃然而起。

现在: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大爷大妈都要“翩翩起舞”,你跳就跳了,我最多转过头去不看,可你的电喇叭太响了,一首小苹果可以连续放,听得让你恶心的要吐。

最可气的是,你们也注意一点场合和时间,不要扰民!

现在,你骨折了,要她赔,活该!


阅尽人间冷暖


当代社会,出现不少动不动就呃钱、赔偿、索赔,甚至敲诈勒索的现象,比如:学生扶老人被呃、碰瓷的呃诈司机、偷果树摔死呃果园主、偷电瓶车电死呃车主、违章追尾呃前车、爬楼偷盗摔死呃户主、电瓶车违章闯红灯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赔钱、追砸运钞车自卫的运钞车赔钱、主动违法侵害他人自卫者还手还是赔钱、抢劫犯逃跑追逃的失主赔钱、电梯劝吸烟争执自己犯病死了劝吸烟的赔钱,还有就是欠账不还钱,法院判决不执行,高铁霸座,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等等,等等,大家想想这些社会现象是怎么形成的?其实太简单了,之所这些败类会这样嚣张,明目张胆,原因有三:一是社会秩序管理机关处理问题不讲原则,和稀泥,息事宁人,助长歪风;二是执法部门不遵循立法本意,息事宁人,和稀泥式判决,对违法者权益保护过度,对受侵害者权益维护不够,且对判决执行不力;三是法律制度有待完善,粗犷的法律制度难以调节社会关系,细化完善法律制度,还有必要的,一些不合社会伦理道德的法律制度应改善,司法解释应明确,不能含糊不清。


悟巭空


看了很多评论,绝大多数人都一致认为应该赔偿,明眼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呢?

如果是其他类似事件,估计大家就不会这样了,会直接开骂,不会支持其他人赔偿。那么真正的原因就是绝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受到广场舞的伤害,受到广场舞的干扰………等等等等,大家伙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抱着(…)心态,表达出一种无奈的情绪,因为确确实实有一部分广场舞确实存在扰民,存在不文明现象。连城市职能部门都没办法,咱老百姓又能如何?只能无奈的苦笑。

那么单纯事件本身,客观公正的来说,大家都知道,这是纯自发行为,组织者也就是收一点电费而已,不排出有收培训费的。自己跳舞不小心,怪不得别人,如果要怪,那就太多了,可以怪修建广场的,因为你不规划修建这么个广场,广场舞大妈就不会来跳。可以怪………

唉,散了吧,无奈的群众!


执迷不悔136652220


支持支持支持 重要事情说三遍。

这些大妈也有报应的一天呀。狗咬狗 内部起哄斗争啦。讹不到别人开始自己人讹自己人了。

看到这个新闻 神清气爽 感觉这些大妈终于有报应了。

喇叭开着震天响 早上天蒙蒙亮跳到晚上乌漆麻黑。天天抢地盘 和学生抢篮球场把学生打到住院 和私家车抢停车场把私家车手推到一边 抢地下停车库 抢人行道 公园 商场门口就不然了。公司楼下7点准时喇叭哇啦哇啦 和她们说大家还在加班 她们喉咙还比你们响 警察拿她们也没办法。

总算看到她们这些跳广场舞的报应了。这个才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呀。

而且她们还窝里斗 太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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