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佈第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試點企業名單


廣東公佈第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試點企業名單



廣東發佈了《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公佈廣東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企業名單》,公佈了廣東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單位名單(第一批),第一批名單共有45家企業在列,其中包括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13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8家、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7家、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企業5家、相關研究機構及行業組織12家。

政策原文如下: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公佈廣東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企業名單(第一批)的通知

粵工信節能函[2018]244號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關於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節函〔2018〕68號)、《廣東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粵經信節能函〔2018〕169號)要求,我廳組織開展了廣東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徵集工作,經自願申報和地市推薦,現將《廣東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企業名單(第一批)》(詳見附件)予以公佈,並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併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市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完善回收利用管理機制,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有利於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強與現有支持政策的銜接,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及時將納入試點名單情況通知有關單位,做好本地區試點單位跟蹤服務,及時協調解決試點單位遇到的困難問題。

二、做好試點推進。各試點單位要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聯節〔2018〕43號)、《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工信部公告2018年35號),以及國家和省試點實施方案等要求,嚴格落實溯源管理責任,積極探索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市場化商業運作模式,完善標準規範,堅持技術創新,建設示範工程,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三、動態更新試點名單。後續申請列入試點名單不另行通知,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單位可根據《關於徵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單位的通知》(粵經信節能函〔2018〕145號)要求,向本地區主管部門申報,我廳將根據各地區上報情況及時對試點名單進行調整更新。

四、定期彙總進展情況。為及時掌握試點工作情況、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困難,請各試點單位按季度對試點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總結本季度試點進展情況及取得的成效,梳理試點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形成文字材料,於每季度最後一個月10日前反饋我廳,抄送本地區主管部門。今年進展情況請於12月10日前報我廳。

附件:廣東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單位名單(第一批)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廣東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單位名單(第一批)

(共45家)


一、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13家)

廣州汽車集團乘用車有限公司

東風汽車有限公司(東風日產乘用車公司)

廣州鵬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克動力電池有限公司

深圳市偉創源科技有限公司

銀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鵬輝能源有限公司

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比亞迪電池有限公司

欣旺達惠州電動汽車電池有限公司

東莞市創明電池技術有限公司

東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東莞塔菲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8家)

廣州汽車集團乘用車有限公司

東風汽車有限公司(東風日產乘用車公司)

廣州廣汽比亞迪新能源客車有限公司

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

深圳市五洲龍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廣通客車有限公司(中興智能汽車有限公司)

佛山市飛馳汽車製造有限公司

廣東雲山汽車有限公司


三、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7家)

深圳市報廢車回收有限公司

汕頭市廣汕物資機動車輛報廢回收有限公司

梅州市嘉好廢舊汽車拆解有限公司

中山市中炬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中山市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茂名天保再生資源發展有限公司

廣東卓越新域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四、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企業(5家)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廣東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荊門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

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


五、相關研究機構及行業組織(12家)

廣東省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協會

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深圳市電源技術學會

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

乾泰技術(深汕特別合作區)有限公司

廣東新供銷天保再生資源集團有限公司

廣東順峰智慧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廣東天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TCL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