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警示篇:馮坡鎮惡勢力團伙13人獲刑

4月13日,文昌法院對3起涉惡勢力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依法懲處了以雲某某、劉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和以陳某某、丘某某為首的兩個惡勢力犯罪團伙。以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判處13人有期徒刑20年至3年5個月不等刑罰。


掃黑除惡警示篇:馮坡鎮惡勢力團伙13人獲刑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7年以來,為達到長期收取,打壓競爭對手的目的,以陳某某、丘某某為首,糾集符某某、蘇某某等人組成骨幹成員形成相對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採取暴力手段多次實施犯罪,殘害群眾,嚴重擾亂文昌市社會治安和經濟秩序,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毀壞他人財物,致人輕傷二級、輕微傷。

法院數罪併罰,決定執行陳某某有期徒刑7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丘某某有期徒刑5年;判處其餘人有期徒刑3年5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

以雲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在文昌市馮坡鎮一帶,為逞強好勝、報私仇等不正當目的,進行開設賭場、故意傷害等刑事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35000元;雲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6個月,並處罰30000元,其他人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至13年不等。

審核:黃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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