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办理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下月开始

关于办理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关于印发〈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综〔2016〕8号)和《晋城市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细则》(晋市残字〔2014〕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办理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年审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7月6日

三、联系人:武文琼 悦敏丽

联系电话:0356—2238176

年审地点:高平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市长平东街531号)

四、年审所需资料

1、《高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表格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2、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

3、上年度奖励性绩效和一次性奖金原件和复印件。

如本单位有残疾职工,且该职工持有残疾证,则该单位需准备该残疾职工的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2、残疾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表,奖励性绩效及一次性奖金的原件和复印件。

4、残疾职工参加上年度社会保险的原件和复印件。

5、编制外聘用的残疾人还需提供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6、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五、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市残联(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向市财政局提供名单并通报。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先收后支,专款专用,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附件:

1.高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xls

2.单位安置就业残疾人员花名表.xls

3.单位拟聘残疾人员调查摸底表.xls

高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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