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丨以威脅、要挾等手段強攬工程項目 會同打掉一“村霸”惡勢力團伙

懷化新聞網訊(張智)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裁定駁回楊建軍等人的上訴,維持會同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至此,以楊某軍、宋某軍為首的“村霸”惡勢力犯罪團伙覆滅。

2017 年3 月至12 月期間,會同縣林城鎮大橋村村民楊某軍、宋某軍、宋某明、楊某安、楊某洪、楊某生、龍某濱為強攬工程項目,獲取非法利益,經常糾集在一起充當“村霸”,在本村區域內釆取聚眾鬧事、阻工、威脅、要挾等手段強攬工程項目。並以項目工程途經本村,必須要由本地人參與施工為由,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8 年11 月29 日,會同縣人民法院對楊某軍、宋某軍等7 人惡勢力犯罪團伙以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進行了集中宣判。對楊某軍、宋某軍等7 人判處有期徒刑6 個月至2 年3 個月不等的主刑, 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 元至3 萬元不等的附加刑。

會同縣人民法院宣判後,部分被告人因不服一審判決,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 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審判程序合法, 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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