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成立全省首家法院“分調裁”中心

徐州成立全省首家法院“分调裁”中心

徐州成立全省首家法院“分调裁”中心

徐州市鼓樓區法院是江蘇省法院系統“案件繁簡分流改革”的示範單位。近日,他們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分調裁”中心,將更加有效有序地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一起看看怎麼回事。

徐州成立全省首家法院“分调裁”中心

記者 王曉紅 通訊員 趙玉民

作為全省“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示範法院”,徐州鼓樓法院在成立全市首家“速裁中心”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於近日成立全省首家“分調裁”中心,有效實現了“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徐州成立全省首家法院“分调裁”中心

“分調裁”中心按照精準分流、多輪調解、高效速裁、類案專審的運行原則與模式運行。按照“1+2+2”的模式組成了4個速裁團隊,即“一名員額法官+兩名人民調解員+兩名書記員”。各審判團隊均以員額法官的名字命名,員額法官為各自團隊的負責人,“分調裁”中心的所有裁判文書均以員額法官的名義出具,員額法官對團隊內人民調解員及書記員的工作負有指導、監督職責,對本團隊的案件質量負責。

徐州成立全省首家法院“分调裁”中心

據介紹,該院通過設立專職程序分流員在立案階段進行細緻甄別,初步判斷案件繁簡程度,徵得當事人同意後,將適宜調解的案件分流給人民調解員先行調解,或委託給行業組織、律師工作站等開展行業調解、專業調解。積極推動區綜治委將民間借貸案件數量、徵地拆遷案件數量、民事案件萬人起訴率納入地方平安綜治考核,形成“多元化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後”的糾紛遞進分流模式。

該院建立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律師調解、行政調解、法官調解“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對訴前調解成功的案件,由員額法官審查後出具調解書或確認調解協議;對於當事人不同意訴前調解,或者訴前調解不成功的,將案件交由員額法官進行調解。

徐州成立全省首家法院“分调裁”中心

對訴前調解不成的案件該院進行集約化管理,建立“門診式庭審、要素式審判”的審理機制。對同類型案件實行集中立案、移送、排期、送達、開庭、宣判的“六集中”審理模式,達到提速增效、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科學分流的基礎上,按照“類案審理為基礎、先行調解為補充”的原則,實行“簡案快審+繁案精審+類案專審+考核配套”的運行模式,將金融借款、民間借貸、物業服務、交通事故等案情簡單、類型化特徵明顯的案件,指定由“分調裁”中心統一辦理,運用“示範性訴訟”手段處理群體性、批量性案件,實現“判決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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