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肇事後逃逸?沒門!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交宣)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昨日通報,2019年1月1日至4月17日,全市逃逸案件共發案48宗,偵破44宗,偵破率達91.7%。其中,致人死亡逃逸案件發案15宗、偵破15宗,偵破率達100%。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廣州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案件全部告破。

數據顯示,2019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發案總數、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件發案數、致人受傷肇事逃逸案件發案數分別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29.4%、37.5%、25.6%,比2017年同期分別下降了42.2%、54.5%、30.9%。

2018年3月29日,無名氏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載一人沿南沙區鹿頸路行駛至五街6號對開路段時,與行人劉某發生碰撞,造成劉某受傷送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摩托車逃離案發現場。

辦案民警迅定了嫌疑人的落腳區域並進行核查。民警在該男子出租屋內找到嫌疑人身份證件並聯系其家人。次日,嫌疑人農某到公安機關投案。民警還發現農某未考取機動車駕駛證,案發時存在涉酒駕駛等違法犯罪行為。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農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12月31日,王玉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重型低平板半掛車搭載王健某,駛至廣河高速公路北側時,遇周某駕駛輕型倉柵式貨車停在該路段應急車道內並下車在右前側活動。因王玉某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造成兩車相撞,貨車撞擊周某致其當場死亡。

事發後外甥王玉某向民警謊稱事發時是舅舅王健某在駕車,王健某也自稱是事發時的駕駛人。廣州交警調查發現,肇事車輛的車主是王健某。“事故發生時,駕駛人是王玉某,兩人為了騙取保險,逃過法律的懲罰,串供欺騙公安機關。”辦案民警說。

隨後,廣州交警依法對王玉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王健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包庇罪進行立案偵查,並逮捕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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