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視角下發展鄉村旅遊的意義、困境及路徑探究

精準扶貧視角下發展鄉村旅遊的意義、困境及路徑探究



摘 要:鄉村旅遊精準扶貧是新興的產業扶貧形式, 是鄉村振興的新希望、農村產業聯合發展的新動力、農民增收的新渠道和貧困人口自我提升的新路徑。但目前鄉村旅遊精準扶貧發展還面臨著“走”與“留”、“貧”與“富”、“真”與“假”、“破”與“立”以及“外”與“內”等現實困境。鑑於此, 需要以融合理念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以品牌意識打造特色旅遊資源、以精準思維進行識別和幫扶、以協調戰略處理開發與保護以及以聯動機制促進外部扶貧與內部脫貧的互動。

早在2015年, 國務院扶貧辦即將旅遊扶貧列為了我國十大精準扶貧工程之一。同一年, 國務院在《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中指出, 未來五年要進一步加大鄉村旅遊扶貧的力度, 至2020年, 計劃每年通過鄉村旅遊實現200萬左右的人口脫貧致富。鑑於此, 本文擬從鄉村旅遊精準扶貧誕生的重要意義、現實困境以及突破路徑三個層面來探討如何讓鄉村旅遊更好地服務於精準扶貧。

一、鄉村旅遊精準扶貧的重大意義

(一) 鄉村振興的新希望。

主題為“實施鄉村振興”的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聚焦“三農”: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 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 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事實上, 由於城市化進程的加快, 很多農村地區青壯勞動力流失, 設施陳舊, 環境破敗。而鄉村旅遊精準扶貧將會大大改善現狀, 尤其是那些自然資源優越和文化底蘊深厚的鄉村, 經過科學保護和合理改造, 會吸引那些曾經走出去的農民和城市精英重返鄉村, “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美好藍圖定會變成現實。

(二) 農村產業聯合發展的新動力。

鄉村旅遊帶動的是農村產業鏈的聯動發展, 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畜牧業、水產業, 以及對上述產品進行小規模加工製作、銷售的服務業、電子商務等。尤其是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完善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制度”, 對於自然條件得天獨厚的鄉村, 土地流轉將使農業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 多元化的經營主體參與能實現農村產業提質增效和現代產業的聯合化。

(三) 農民增收的新渠道。

鄉村旅遊精準扶貧開發, 有助於拓寬農民收入的渠道, 例如建設觀光園區、康養基地、鄉村民宿, 以及依託“互聯網+”大力發展共享經濟、創意農業、特色文化產業等。根據2016年8月發佈的《全國鄉村旅遊扶貧觀測報告》, “十二五”期間, 我國已通過鄉村旅遊帶動了約10%的貧困人口成功脫貧, 預計“十三五”期間可以分擔17%貧困人口的脫貧任務。在四川、湖北、甘肅、重慶等中西部偏遠貧困地區或革命老區, 鄉村旅遊扶貧的效益尤為明顯。

(四) 貧困人口自我提升的新路徑。

鄉村旅遊精準扶貧通過引進先進的管理模式, 培養優秀人才, 吸引遊客到鄉村遊覽觀光從而獲得收益。隨著鄉村遊的“吸睛指數”不斷提升, “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成為可能, 而從“傳統農民”到“新型職業農民”的跨越, 不僅指其經濟收入的提升, 也包括其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以及敢於創新的優秀品質。相比“輸血”式的粗放扶貧, “造血”式的精準扶貧不僅能富裕農民的口袋, 更能富裕他們的腦袋。

二、精準扶貧視域下鄉村旅遊發展的困境

根據原國家旅遊局2018年1月提供的數據, 2017年全國鄉村旅遊人數達25億人次, 旅遊消費規模超過1.4萬億元。毫無疑問, 鄉村旅遊為鄉村扶貧和富民立下汗馬功勞。然而, 由於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方式正面臨從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質量效率型集約增長的新常態, 鄉村旅遊業也不得不面臨“產業轉型升級”和“支撐脫貧攻堅”的雙重考驗, 在此關鍵時期, 要想突破瓶頸, 不得不正視鄉村旅遊發展30多年來累積起來的矛盾:

(一) “走”與“留”。

毋庸置疑, 城鎮化是國家現代化的重要標誌和必由之路。改革開放40年, 中國城鎮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7年的58.5%, 城鎮常住人口由1978年的1.7億增長到8.1億人。隨著農村人口逐步向城鎮轉移, 城進鄉退, 一個個自然村己不復存在, 這給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描繪的“到2020年, 鄉村振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 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 鄉村全面振興, 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增添了不小的難度。

(二) “貧”與“富”。

“鄉村旅遊精準扶貧”是“一種全新的扶貧模式, 它以精準扶貧理念為指導, 針對不同貧困鄉村地區的旅遊開發條件和貧困人口的具體情況, 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和方法對扶貧對象進行精準識別和精準幫扶。”[1]其適用前提為, 該地區一方面表現為經濟基礎或配套設施條件等方面的貧瘠, 另一方面則表現為旅遊資源的極大豐富或獨特;一方面表現為收入水平明顯低於其他同類地區, 另一方面則表現為擁有優越於其他地區的寶藏如民俗或技藝等。如何利用自身的“資源富裕”來達到“經濟脫貧”, 必須認真思考。

(三) “真”與“假”。

據國家統計局對全國31個省 (自治區、直轄市) 16萬戶居民家庭的抽樣調查, 按現行國家農村貧困標準 (即每人每天收入低於1美元) 測算, 2017年末, 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約有3046萬人。然而, 在鄉村旅遊扶貧實踐中, “不少貧困人口被排斥在當地旅遊發展項目外, 扶貧招商與項目選擇並非基於社區實際和貧困人口利益訴求, 貧困人口在旅遊發展過程中並未給予正確對待。”[2]幫扶對象的偏離使得獲利者變為地方政府或旅遊開發企業或貧困地區的相對富裕者, 村民甚至不但不能從當地旅遊發展中受益, 還要承受旅遊業發展帶來的物價上漲等負面影響。

(四) “破”與“立”。

貧困地區與生態系統脆弱地區之間的高度契合, 導致通過旅遊開發提升經濟水平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矛盾突出。那些急功近利、不惜犧牲生態和人文環境換取經濟收入的旅遊開發模式“對於整個農村生態旅遊經濟的發展將是致命的, 一旦農村生態環境遭到破壞, 生態系統失去平衡, 要恢復原來的狀態將會是極其漫長而艱辛的。”[3]如有些地區為了方便遊客出入, 將烙有歷史記憶的古道硬化為水泥路, 將民族、鄉土氣息濃郁的土牆抹上白塗料……殊不知, 這些所謂的“開發”已經將最吸引城市遊客的寶貴自然稟賦破壞得面目全非。

(五) “外”與“內”。

距離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僅剩2年, 仍有3000餘萬貧困人口亟需脫貧, 且貧困發生率超過20%的深度貧困村還有2.98萬個。近幾年, 國家雖然連續出臺政策給予頂層支持, 如2016年《關於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 2017年《促進鄉村旅遊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 2017、2018年連續頒佈的中央一號文件以及2018年《關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旅遊扶貧行動方案》等, 匯成了鄉村脫貧的外在拉力和推力。然而, 不容忽視的是, 部分地區的旅遊扶貧依然停留在改變外部生存環境階段, 貧困主體的思想觀念不乏“等靠要”的“懶人思維”。如何激發貧困人口自我脫貧的信心和能力實現“真脫貧”且不容易再度返貧成了當務之急。

三、精準扶貧視角下鄉村旅遊發展的新思路

由於受到上述矛盾的制約, 鄉村旅遊精準扶貧逐步進入瓶頸期, 要想在鄉村振興戰略中擔當重任, 需要立足精準進行全面激活, 才能走出困境、煥發生機。

(一) 以融合理念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作為鄉村振興重要依託的旅遊精準扶貧需要大量的人才, 包括熟諳國家政策、懂旅遊規劃實施的精英, 普通知識分子和精通農村產業的農民等。如果貧困鄉村能在公共服務設施、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縮小與城市的差距, 必然會聚集人才, 形成鄉村旅遊脫貧的骨幹力量。儘管目前我國仍處在人口由鄉村向城市集中的階段, 但隨著國家對貧困鄉村的高度關注, 今後人口迴歸農村的現象將會成為必然, 只有秉持城鄉融合發展理念, 城鄉一體化才會真正實現。

(二) 以品牌意識打造特色旅遊資源。

每一個適合旅遊開發的貧困村都有著獨特的旅遊資源, 包括:擁有非常獨特的自然風景, 或地理位置非常優越, 毗鄰著名旅遊景區;或是擁有別具一格的“鄉味”, 如民俗風情、傳統技藝等;或是本身沒有天然的特色旅遊資源, 但通過聚集產業生產出獨特的旅遊商品而聞名。從精準扶貧的視角來看, 在制定旅遊規劃的過程中, 一要能夠準確定位, 盤活沉睡資產, 打造招牌產品;二要能借題發揮, 以特色資源帶動新型業態;三要立足優勢, 善於創新, 運用“互聯網+鄉村旅遊+社會扶貧”模式, 驅動鄉村旅遊經濟提質提速發展。

(三) 以精準思維進行識別和幫扶。

精準思維指反對大而化之、籠而統之, 強調具體和準確, 是一種求真務實的思維方式, 在扶貧攻堅階段, 迫切需要的是把這樣的精準思維落到實處。

首先, 識別對象要精準。到2020年, 我國計劃通過發展旅遊業使1200萬人口精準脫貧, 這一任務艱鉅而崇高。那麼這17%適合旅遊脫貧的貧困人口分佈在哪些鄉村?這就需要進行扶貧摸底, 在具備條件的建檔貧困村, 全面搞清楚每一個家庭戶的人口結構、收入狀況、致貧原因等, 以解決粗放扶貧開發中存在的底數不清、情況不明、指向不準、針對性不強等問題, 這是精準扶貧的重要前提。

其次, 扶貧措施要精準。每一個家庭的貧困原因不盡相同, 在實施鄉村旅遊精準扶貧的過程中, 一定要將“漫灌”轉向“滴灌”的精細模式。如有的家庭需要培育其鄉村旅遊發展的參與意識, 有的家庭適合給予現代種植、養殖、休閒農莊、電子商務等技術和創意幫扶, 有的家庭適合提供就業崗位……總之, 無論是“景區帶村”、“能人帶戶”, 還是“企業+農戶”、“合作社+農戶”等新模式, 適合的才是精準的, 鄉村旅遊精準脫貧階段最忌諱的就是“一刀切”和“一窩蜂”。只有措施精準, 才能最終讓每一戶貧困家庭成功脫貧, 這是進行鄉村旅遊精準扶貧的核心要義。

再次, 扶貧效果監測要精準。有了精準的對象識別和幫扶措施, 那麼, 每一個貧困村、貧困戶通過參與鄉村旅遊到底受益多少?當事人技能有何長進?對國家和地方政府還有哪些訴求?開發政策還需要怎樣完善?這些都需要做好精準調查和跟蹤監測, 以便進一步精確施策, 這是決定鄉村旅遊精準扶貧能否成功及可持續的關鍵保證。

(四) 以協調戰略處理鄉村旅遊精準扶貧過程中的開發與保護。

在進行貧困鄉村全民小康建設的過程中, 切不可一味追求經濟效益而忽略了生態發展, 協調發展, 才能科學處理扶貧過程中的開發與保護。

首先, 在扶貧開發時, 要重視不可再生的物質文化資源, 切不可為了發展旅遊業而僅重視修建嶄新的旅遊接待設施, 無視那些迫切需要優先修繕的古民居建築、古棧道、古橋、古亭等文化遺產。無論是企業還是地方政府在制定旅遊扶貧開發規劃時, 應當引導當地幹部和村民科學開發、利用、提升原有的自然景觀, 合理藉助現有的設施及自然和文化資源吸引遊客。

其次, 必須尊重貧困地區祖祖輩輩繼承下來的民俗文化, 如婚喪嫁娶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獨特的飲食、服飾、宗教、節日文化等, 這些農業生產、農家生活、農村風貌等草根文化都是鄉村旅遊扶貧建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寶貴財富, 正是這些完全有別於城市快餐式生活的鄉村文化基因, 才最能迎合現代人對於美好生活的審美需求, 也才能支撐起中國人強大的文化自信。在進行旅遊扶貧開發時, 絕不能僅僅著眼於眼前的物質脫貧, 而粗暴地忽視甚至拋棄這些歷史悠久的非物質文化資源。使美麗鄉村成為記憶中的故園。

再次, 旅遊扶貧開發進程中對休閒農業和景區的打造, 不能一味追求視覺美而無視地方農業的綜合發展以及生態環境的可持續。地方政府應充分利用政策支持, 對扶貧產業進行詳細規劃。例如, 可以設法將農業景觀化、景觀農業化和農業設施化、設施農業化, 使鄉村旅遊開發和農業生產都實現資源節約、效益最大化, 真正做到將旅遊開發與退耕還林、水利、畜牧養殖、循環經濟建設等有機融合。

(五) 以聯動機制促進外部多元扶貧與內部自我脫貧的互動。

中國多年的粗放扶貧實踐證明, 僅靠給錢給物的單向扶貧, 成效並不理想, 甚至衍生出基層腐敗、爭當貧困村等不良現象, 更不能充分發揮貧困村民的主觀能動性。在進行旅遊扶貧時, 應該充分尊重唯物辯證法關於事物發展的內、外因客觀規律, 即事物的內部矛盾 (內因) 是事物自身運動的源泉和動力, 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 外部矛盾 (外因) 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第二位的原因, 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因此, 構建外部多元扶貧與內部自我脫貧的互動機制是遵循唯物辯證法的科學原理和方法論的。

首先, 鄉村旅遊精準扶貧外部力量多元化是指政府部門應當制定、實施剛性政策, 為鄉村旅遊扶貧提供外力支撐, 包括:第一, 破解人才制約機制, 如引進第一書記、大學生村官或高校教授、技術工程師、海歸人才等加入鄉村旅遊建設。第二, 強化資金幫扶, 從國家到省市級政府都應對扶貧村建設加大財政專項扶持力度, 地方政府也可以通過招商努力吸引資金。第三, 振興地方組織, 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示範引領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 打造優秀、堅強的村委會和基層黨組織, 培育文明的鄉風、良好的家風和淳樸的民風, 提高鄉村文明程度。第四, 完善監督管理力度, 營造良好氛圍, 具體可以從強化對鄉村旅遊扶貧村建設的業績管理, 對規劃編制實施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對鄉村旅遊經營戶或企業的規範化質量監督管理等方面著手。

其次, 發揮村民的主觀能動性, 激發其自我脫貧的意識。2018年3月8日, 全國兩會期間,參加山東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把維護廣大農民根本利益、促進廣大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要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把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化為推動鄉村振興的動力。村民是鄉村旅遊扶貧村建設的主體, 他們除了以流轉土地承包權參與鄉村旅遊開發經營, 還可以根據自身條件, 通過知識和技能培訓, 深度參與和監督鄉村旅遊開發經營決策、實施的全過程, 從而成長為“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

總之, 鄉村旅遊精準扶貧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 需要政府、旅遊企業、村兩委、合作社等外部力量的支持與引導, 更需要堅持以人為本, 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家園建設, 以此構建起外部多元扶貧與內部自我脫貧協調聯動的互動機制, 共同力推貧困鄉村脫貧。

基金: 揚州市旅遊局、揚州市旅遊學會研究項目《基於美麗鄉村建設視角下的旅遊精準扶貧研究》 (編號:揚旅20170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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