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的辛勞費 一朝被討回

九年的辛勞費   一朝被討回


4月15日上午9時,申請人孔某某及家人來到縣法院執行局辦公室,見到王寶玉局長他上前緊緊拉著王局長的手,眼含熱淚,激動的說:“謝謝你們為我討回了拖欠了多年的運費,正是有了像你們一樣一心為民辦事的好法官,我們老百姓的權益才得到了切實保障”。邊說邊把一面寫有“排憂解難一心為民 法律衛士執法為民”的大紅色錦旗送到執行員的手中。

原來,申請人孔某某於2010年8月在被執行人馬某某承包的工程中拉運土方。該工程完工後,被執行人馬某某以工程款未結清為由,在支付了孔某某的部分拉運費後餘款29220元一直沒有給付。2013年11月27日,循化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決,由馬某某支付孔某某的土方運輸費餘款29220元,但是馬某某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內容。該案經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後,因被執行人躲債外出長期不在家,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導致案件一直未能執行。2019年4月初,獲悉被執行人回來的消息,承辦法官遂與執行幹警蹲點守候在馬某某家周圍,凌晨5時左右將被執行人傳喚到執行局。在講明規避執行及對抗執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後,被執行人馬某某當場承諾在一個月內將全部餘款付清。承辦法官在收到案款後又駕車前往申請人家中,將全部執行款交給申請人。

29220元,在如今的社會並不算是個大數額,但是對於靠打工維持生計又要供女兒上大學的孔某某,正是及時雨。為表達感激之情,出現了本文開首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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