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就要談好“包牌價” 廈門多家4S店被約談

買車防套路 開始就要談好“包牌價”

“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引發強烈關注,廈門多家4S店被約談

廈門晚報訊(記者 陳軍 肖家豪)近日,“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引發強烈關注,“金融服務費”等多項不合理收費也隨之曝光。廈門車主是否也遭遇了同樣的“服務”?昨日,記者暗訪了幾家汽車4S店,發現在購車費用中就包括有強制繳納上牌費、車管家禮包、按揭服務費等不合理項目。對此,監管部門表示,經銷商須明碼標價,並充分告知消費者。

車主經歷

報價時沒說要“金融服務費”

最後付款總是超預算

2016年到2018年間,王先生在廈門奔馳經銷商處購買過多輛奔馳車,交的“金融服務費”總計近3萬元。“以前沒想過有什麼不對的,這次發生西安奔馳車事件之後才覺得不對勁。”王先生說,最近奔馳經銷商已聯繫過他,希望雙方面談。

王先生說,這些“金融服務費”只有一張手寫的收據,沒有發票。據他了解,身邊還有其他奔馳車主也接到了經銷商請求面談的電話,這讓他有些困惑:“如果沒問題,為什麼那麼緊張要找我們呢?”

王先生說,買車時並沒有正式的消費清單,只有銷售顧問手寫的一張報價單,包括車身價、購置稅、保險等費用。但是在最後付款時,對方又要求支付“金融服務費”。因為每次購車都是這樣,王先生不得不一次次面臨“超預算”問題。

對於這項費用,王先生也曾諮詢過律師,律師告訴他“金融服務費”屬於不合理收費。“車行的人跟我說,這項費用哪家店都有。我並不一定要他們退錢,但是他們必須給我一個說法,我要明明白白消費。”王先生說。

車主提出自己上牌被拒

分期購車也要額外收費

去年10月,張女士在集美一家汽車經銷商處訂購一輛雷克薩斯轎車,報價單中有一項“上牌費”。她說,親朋好友買車時也遇到過強制繳納上牌費的情況,價格2000元至3000元不等,但實際個人到車管所辦理只需幾百元。“我提出自己去上牌,但被業務員一口回絕,說所有車主都是在4S店辦理上牌的。”她說,最後不得不交了3000元上牌費。

張女士原打算分期購車,但業務員告訴她,如果按揭就得交7000元“金融服務費”,最後張女士咬咬牙選擇了全款買車。“7000元的金融服務費完全沒有道理,可能是4S店私自定價的。現在很多車主都選擇按揭買車,這筆金融服務費無疑是個額外的負擔。”張女士說。

記者暗訪

業務員稱“按揭服務費”是中介服務酬金

昨日上午,記者走進海滄區馬青路上的多家汽車4S店,從各家經銷商業務員提供的價目表上,記者發現“上牌費”幾乎成了“必選”收費。

在一家豐田汽車4S店內,記者拿到了一張某車型的詳細價目表,其中“上牌費”2000元。業務員林先生解釋,交費後4S店會代辦掛牌手續,車主可直接到店內提車上路,這和保險費已成為購車的常規價目。

價目表中還有一項3000元的“車管家”,林先生說這是按揭購車的必需價目,對車主來說“是件好事”,其中包括GPS系統以及後臺監控服務等,可以在一些危急時刻保證安全。另外一項2000元的“增值禮包服務”,林先生說包括優惠的檢測、保養服務,車主可自主選擇。

在比亞迪4S店內,記者對價目表上“新能源保證金2500元”提出疑問,業務員孫先生說,這是店內新能源汽車的特定價目,購買新能源汽車都要繳納,半年後無意外情況可退回。記者詢問3000元“金融服務費”是什麼項目,孫先生說,如果選擇分期購車就必須交這筆錢。

而在另一家本田4S店,則要收取3700元的“按揭服務費”。業務員蘭先生解釋,車主通過4S店向銀行貸款按揭購車,可享受一些優惠免息活動,這筆服務費相當於4S店提供中介服務的酬金。

業內說法

羊毛出在羊身上,額外收費是填補競價缺口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汽車經銷商表示,早期汽車銷售並沒有類似“金融服務費”等額外收費,近年來由於市場競爭激烈,很多消費者在購車時會對比不同車商的優惠價格,為了爭搶客戶,不少經銷商開始了在車身價上“你降一萬,我降兩萬”的競價暗戰。

“羊毛出在羊身上,客戶搶過來之後,之前競價的缺口只能通過加收各種服務費來填補了。”他坦言,要避免被“套路”,消費者在詢問價格時最好有“包牌價”概念,也就是說把所有涉及的費用都算進去,再貨比三家。額外收費有PDI檢測費、代辦掛牌費等,消費者要事先問清楚並記得索要發票。

經營汽車銷售14年的林先生說,西安奔馳車事件發生後,多數汽車經銷商都不敢再收“金融服務費”了,而相應的車價有2到4個點的上浮。“那些費用以前沒有明碼標價,看不見,現在看得見了。”林先生說。

協會行動

已約談多家經銷商 要求明碼標價禁止雙向收費

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會長常志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最近協會已通過12315投訴的案例,約談了數名汽車經銷商負責人,對於“金融服務費”,已經告知各經銷商要提前明示消費者,並且明碼標價、開具發票,不允許在付款時臨時提出。

常志彪說,貸款買車無論是銀行貸款還是廠家金融貸款,部分銀行或廠家金融公司會付給經銷商一定的服務費,如果是這樣經銷商就不能再向消費者收費。

記者走訪時也發現,有部分4S店內已擺出了醒目的價目牌,標明上牌服務費、按揭服務費、按揭抵押費等項目。據瞭解,這些價目牌大都是最近擺出來的。

反饋

市場監管部門:

金融服務應明碼標價

消費者有知情權

市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汽車銷售中的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杜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為。此外,汽車專營店在為消費者提供金融服務時,應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的商品或者服務等有關信息。同時,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覆。

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興亮說,依照我國相關法律,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佈服務項目、服務內容、等級或規格、服務價格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以便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記者 高金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