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中午,当事人宁*驾驶小型客车往明月镇北头行驶至安图县明月镇中心市场中门前与同方向顾*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驾驶摩托车驾驶员顾*轻微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此次事故的原因是:当事人宁*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当事人顾*驾驶两轮摩托车未保持安全车速。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閱讀更多 安圖交警 的文章
2019-04-18 00:18:44 安圖交警
某日中午,当事人宁*驾驶小型客车往明月镇北头行驶至安图县明月镇中心市场中门前与同方向顾*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驾驶摩托车驾驶员顾*轻微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此次事故的原因是:当事人宁*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当事人顾*驾驶两轮摩托车未保持安全车速。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閱讀更多 安圖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