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竹溪縣多措並舉開展“漁政亮劍2019”專項行動

連日來,竹溪縣水利和湖泊局會同縣公安局和各鄉鎮派出所,抽調精幹的執法力量,組成多個執法專班,採取多措並舉的方式,大力開展“漁政亮劍2019”專項行動,有力的打擊和震懾了非法電捕魚、採取“絕戶網”等禁用的漁具和方式非法捕魚的行為,有效的保護了竹溪縣漁業資源和水生態環境。

一是開展執法“亮劍”行動。不分區域,不分時段,採取專管和群管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各水域、河道的巡查力度,向社會廣泛公佈舉報電話,對群眾的舉報迅速反應,及時行動。今年3月份以來,共出動執法人員70多人次,查處電捕魚等非法捕撈案件5起。

二是開展河庫“清網”行動。結合“河湖長制”工作,與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協同作戰,充分發揮縣、鄉、村三級“河長”的作用,組織人員對全縣流域內的抬網、刺網、“絕戶網”進行了全面清理拆除,共拆除抬網2處,刺網600多米,“絕戶網”20多個。

三是開展市場監管行動。爭取市場監管部門的支持配合,強化源頭治理和市場監管,努力做到漁政執法關口前移。累計向相關商鋪、自由市場經營人和圍觀群眾發放漁業法律法規宣傳資料200餘份,告誡經營商戶要增強法律意識,依法經營,嚴禁銷售電捕魚器等非法捕撈設備和非法捕撈的水產品,切斷違法交易鏈條。

據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有效保護長江流域漁業資源,農業部於2015年12月23日明確調整長江流域的禁漁期為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在此期間,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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