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小腐败问题不容忽视

童曙明 雷刚

据4月15日《湖北日报》报道:《省纪委通报9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有6例是曝光村干部挪用、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私分转让款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套取移民征地补偿资金问题、套取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套取村民低保、孤儿救助款等等问题,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情节严重,有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有的受到刑事处分。这则消息一发出,群众拍手称快!

笔者看后,心情很沉重,也令人深思!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为所欲为?是谁人让这些人胆大妄为?一些地方的村干部腐败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不容忽视。

首先、反腐败要从基层抓起。目前,各地主要是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严防死守,对大额资金严格审查,却忽视了小额资金的管理,放松了对基层干部的监督。诸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稍有疏忽,就造成国家惠民资金被少数人侵吞。这些资金对于富裕的单位和个人也许不算什么大事,但是,对于处在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村民低保、孤儿救助款就是救命钱,活命钱,正在盼望着发放。村干部又怎能忍心侵占,难道不怕良心受到谴责吗?

其次、审查制度要严堵漏洞。对国家发放的资金都是有严格的审查制度的。从申报、审批、发放都是要履行一套严格的手续的。但是,一般的农村,农民领取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是村干部为其代为办理手续的。尽管现在都是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银行卡上了;但是还是避免不了漏洞发生,如村民去逝、人口迁出等等,实际人数减少了,上报的数字却没有改变。

再次、村级财务人员要作风过硬。尽管现在的村干部都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有一部分干部,刚开始上任时,的确是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的诱惑,资金的增加,财务人员的权利也越来越大了,经办的资金越来越多了,就避免不了挪用、套取国家补偿款现象的发生。

最后、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曾有媒体报道,某地为了进一步加大财务监督管理,把财务监督章字锯成4瓣,平时4人每人管理一瓣,到财务审批时再集中捆到一起才盖章通过。尽管这个办法有点复杂,但是仔细一想,还真是能够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说,不管采取什么办法,只要能够管理好发放农民的扶贫资金,用好国家的专项救助款,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才能管理好村级财务。

村干部小腐败问题已经涉及到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落实的大事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多方监督。小腐败也能出现大问题了,千万不能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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