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擎蓋上的哭訴已和解 “金融服務費”到底退不退?

引擎蓋上的哭訴已和解,風口浪尖的“金融服務費”到底退不退?

據中國之聲報道:這幾天,中國之聲持續在關注西安女奔馳車主維權的進展。昨天報道了這位女車主與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達成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和解協議主要內容有5項,包括奔馳為女車主換車、退費,並採取一系列補救措施。其中有一項是,對該車主此前支付的1萬多元“金融服務費”全額退款。這位女車主的家屬表示,很感謝網友的支持,勝利屬於大家。如果大家以後買車都不收取金融服務費,他們更加把消費者當上帝,才是消費者的勝利。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後,有多位車主前往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要求退回他們曾經購車的金融服務費。有車主稱,正是通過女車主維權的事情,才瞭解到自己也曾不清不楚的繳納過金融服務費:

“無條件退金融服務費”消息並不屬實

車主1:“因為66萬那個事兒麼,我就翻我自己的單據,我發現我自己也有這個費用。”

記者:“當時你的金融服務費大概是多少錢?”

車主1:“三千五,收據都在。”

記者:“那您身邊其他的車主,他們對這個金融服務費怎麼看?”

車主1:“都不太清楚,我們現在有一個維權群,群裡一二百人,都不是很清楚這個費用。以為這是銀行要求必須交的,如果他真是不合理的,是違規違法的,應該給咱們退了。不能說人家鬧得大就退,我們不鬧就不退。最終銷售人員就是前臺給我們回覆說,等通知吧。”

車主2:“現在4s店沒有人員來給我們解決這個事情,我今天也問了好幾次了,沒有任何人給我們答覆。他們說要不找你們銷售,我們這現在管不了。所以這個事情,我們這麼多的消費者,我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昨天下午,有媒體發佈標題為《陝西市場監督管理局:退金融服務費不限時間、品牌》的報道。報道稱,記者致電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熱線,客服人員稱,商家收取金融服務費行為不合理,目前已收到通知,所有在陝西省境內購車被4S店收取過金融服務費的車主,都可找商家協商退費。

記者詢問退還金融服務費是否有限制,客服人員稱,退還金融服務費沒有時間、品牌限制,“不論是幾年前購買、什麼品牌車輛,只要被商家收取了金融服務費,都可以退”。

客服人員還表示,近期接到多起關於金融服務費的退款投訴,投訴案例中,消費者被收取金融服務費少則2000多元,多則上萬元。不論消費者是否知曉購車貸款由第三方公司墊付,只要收取了金融服務費,消費者可與商家協商退費,若商家不願退款,可撥打12315熱線投訴或走法律途徑。

這個消息一出,又引發了震動。對此,中國之聲記者致電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核實,工作人員表示消息不屬實:“這個消息我們剛才也看到了,我們已經核實過這個消息不屬實,我們正在起草公告準備對外發,這個消息確認過了是不實的消息,不知道記者是從哪兒得知的這個不實的消息。”

隨後,昨天18點15分,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一份聲明,聲明的內容如下:

對於媒體4月17日發佈的“陝西市場監督管理局:退金融服務費不限時間、品牌”消息,我局迅速核實,現就有關情況聲明如下:

一、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未印發此類通知,未通過官方渠道發佈過此類消息。

二、關於汽車銷售領域強制收取金融服務費等行為,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正在開展專項執法整治。

三、關於汽車銷售領域金融服務費的問題,有關部門尚在調查之中,待終結後及時向社會發布。

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7日

看來陝西全省並未官宣可退購車金融服務費。但奔馳女車主的1萬多元金融服務費確實已經獲全額退款。那麼其他省市曾經為該費用“埋單”的車主該怎麼辦呢?

昨天(17日),結合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及汽車消費領域投訴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在京舉辦“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座談會”。對金融服務費等收費項目有沒有法律法規約束?以“三包”規定拒絕退貨合理嗎?應該如何規範汽車消費過程?消協有關負責人和與會專家對此進行了回應。

中消協明確:汽車銷售金融服務應明碼標價

對於此次事件揭露出4S店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認為,所謂的金融服務費一定是由金融機構收取,汽車4S店沒有金融資質,其行為涉嫌違法。

朱巍:“在這個案件之中,梅賽德斯奔馳本身可能有一個金融公司,但是這個4S店絕對沒有資質,沒有資質卻要收取這部分費用,而且是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並沒有開具發票,這是一個典型的違法違規行為,既沒有資質,而且程序行為也是違法的,所以說這是一個違法行為。”

圍繞三包問題,當事雙方說法不一。車主認為汽車未開出店門,且交車時間很短,車輛本身有問題;而汽車4S店以三包為由,拒絕車主換車、退款,只承諾為其更換髮動機。對此,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律師湯浩說,三包屬於部門規章,位階低於《合同法》,此次案件應優先適用《合同法》。

湯浩表示:“我們客觀的去判斷案件發展的過程,我們認為是要優先使用《合同法》,從《合同法》的角度去考慮,店家提供的商品是要能達到合格產品的基礎,所以如果他提供的產品不符合產品質量的規定,那麼肯定是要進行退、換。”

針對汽車消費領域的突出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表示,汽車銷售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

董祝禮:“交付合格的汽車產品是我們經銷商、我們經營者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在汽車銷售過程當中,有關涉及到汽車銷售本身之外的一些金融服務費應當明碼標價,不能強制收取這些費用,充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結合奔馳車事件及汽車消費領域投訴問題,中消協明確四點意見:汽車產品合格交付,是經營者的應盡義務;汽車銷售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杜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為;企業聯合制定的PDI規則屬於行業自律規範,不應限制消費者權利;經營者應當尊重消費者權益,誠信、快捷解決消費糾紛。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介紹:

“其實PDI規則是一個行業的自律性規則,但是在這裡面作為一個行業自律性的規則,它不應當對消費者的權利進行限制,尤其它是單方的,企業方面制定的,它既沒有徵求消費者意見,也沒有徵求消費者協會意見,它應該聽取消費者的不同的意見,來進行修改完善,防止對消費者權利的損害。”

陳劍表示,下一步,中消協將積極採取措施,著力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問題,如廣泛聽取消費者意見,強化汽車領域的商品和服務監督;聚焦汽車消費問題,推動相關立法完善;拓寬、暢通投訴渠道,監督企業落實義務等。

據媒體報道,隨著中國汽車市場的快速崛起,汽車金融市場規模早已經邁過萬億大關,且仍在不斷增長。但巨量的市場在卻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管,監管規則執行和落實都處於虛化狀態。隨著陝西奔馳維權事件的結束,監管部門開啟整治大幕,圍繞汽車金融行業、銷售機構之間的合作展開監管,彌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短板,讓汽車金融行業向標準化、規範化發展,讓更多的消費者獲益。

央廣記者 張明浩 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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