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贵州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根据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发改委决定降低贵州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

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贵州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贵州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贵州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目录销售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2.23分钱。相应调整贵州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输配电价。该价格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因抄表周期时间不对应的用户4月1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转供电主体应同步将降价政策红利全部传导到转供电终端用户,不得截留。

  贵州省发改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规定,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贵州省内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文所规定的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电费结算工作,在下一电费结算周期时进行清算。(贵州综合广播记者周香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