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项违法行为遭罚45万 10余名员工被罚

4月17日,廊坊银保监分局公布对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行政处罚,该处罚显示,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前调查不尽职;未严格落实贷审分离要求;未按要求进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与内部稽核;员工行为排查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廊坊银保监分局对该行罚款45万元。并责令对其他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项违法行为遭罚45万 10余名员工被罚

廊坊银保监分局还对该行需对上述行为负责的9名员工进行了警告处罚,其中对朱海涛除警告外,另罚款人民币3万元;对张庆宇除警告外,另罚款人民币5万元,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对卢志亮、邱晏海、王鹤鹏除警告外,另罚款人民币5万元;另对其他3名员工罚款3万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