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泡泡沫54856012


不請自來,三農問題就上豐收啦


近年來,國家越來越重視對新農村的建設。舊村改造是其中重要環節,然而對於拆遷,仍存在部分農民不願意接受國家補償搬遷,影響新農村建設,對於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

值得考慮的是農民之所以不願搬離農村有其原因,固然存在部分老人不願離開土地現象,對大多數農民來說土地是其最基本最重要的生存保障,在拆遷環節中若補償不到位,農民後續生活問題都難以保障,所以,為農民做思想工作破除其迷信思想之外,更應做的是完善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拆遷程序透明公開、明確補償條款,保證農民後續生活。

當然,也不難排除部分農民借拆遷做釘子戶意圖發一筆橫財,對於這樣的行為冷處理也不過分,畢竟釘子戶存在並不多,大部分農民還是同意拆遷的,拆遷之後老村各種配套設施也會不完善,生活質量難免下降,他們也不得不做出合適宜選擇。


豐收啦


舊村改造需要村民們搬到樓房上居住,土地還耕,這本來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情,但是的確也有人不情願搬到樓房上,寧願住在那破舊的平房裡面。這也就是農村人所說的,蘿蔔鹹菜各有所愛。不管什麼事情,總是有人贊成有人排斥。像我們周圍的一些鄰村,很多人是做小買賣的,他們覺得還是住平房方便,所以不願意往樓房上搬。




就拿我的一個鄰居來說吧,他們兩口子在自家的院子裡支起了一口大鍋,每天天不亮就起來熬粥。在我們村的北邊有一個小市場,他們兩口子每天粥熬好了以後,再推到市場上去賣。像這樣的情況,他們是肯定不願意搬到樓上住的,因為在樓上住當然沒有辦法支一口大鍋熬粥。就算是在樓上可以支鍋,但是要在樓上燒煤燒火,還要樓上樓下的搬動,那該是多麻煩的一件事情。如果這個小買賣不能做了,孩子讀大學的學費就沒了著落,那就需要重新考慮掙錢的出路。




像他兩口子這樣的情況,在我們周圍的鄰村還是不少的。也有一些固執的老年人,和那些腿腳不靈便的人,說什麼也不願意搬到樓房裡去住。老年人覺得自己在村裡住了一輩子,左鄰右舍的都熟悉了,搬到樓上住就跟住鴿子籠一樣,冬天上下樓曬個太陽都不方便。對於那些腿腳不靈便的病人來說,上下樓梯更是一種奢望。也有的人嫌補償款給的不多,所以拒絕拆遷。總之這理由那理由的,有的人就是不願意搬遷。面對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呢?

其實關於農村改造這個事情,大部分的村民還是都很贊成的,大家都願意搬到新的樓房裡去住。有的村子拆到最後也就剩下兩三戶人家,孤零零的立在那裡。由於村裡的房子要拆除,當然要斷電斷水,所以吃水用電肯定都會受到影響。現在的人們早已不是過去的煤油燈時代了,一旦斷了電斷了水,就沒有辦法正常生活了。


有的老年人可能真的是故土難離吧,哪怕自己住的是破舊的老房子,也還是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草窩,像這樣的老人,村裡就會讓兒女去做他們的思想工作。老人們還是會聽子女的話的,相信兒女都是為了自己好,再說也不願意給孩子添難為。只要兒女出面,用不了幾天,老人們也就同意了。也有極少數的人家,到最後看看人家都搬走了,就剩下自己那麼一兩戶,孤孤單單的生活在一堆廢墟里,覺得也很無趣兒,自然而然的也就搬走了。


靈子


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全村人90%都搬走了,就剩下幾個釘子戶,還能怎麼處理,停水、停電讓你的日常生活感受到不便,用不了幾個月你就想搬了。早搬遷的還有獎勵,晚搬遷的也撈不到一點好處,因為大家都要公平、公正。

我們鎮上去年有個村要整體搬遷,剛開始全村人都不同意搬遷,於是全鎮的幹部都到村子下戶做動員,講解搬遷補償條令,同意的馬上簽字,並獎勵1萬元。先找老師和黨員帶頭簽字,這樣陸續有60%人簽了字。還剩下不願搬遷的再挨家挨戶做工作,一個月以後基本90%的人都簽了字,還剩下態度強硬的幾戶就不再做動員。

農村搬遷後原來的宅基地要修整成耕地,水電基礎設施難免遭到破壞,沒有搬走的人家生活自然受到影響。當然此時想搬遷受損失的還是你自己,一是沒有了獎勵的錢;二是新農村安置房好位置早已被別人佔了。

新農村建設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事,這也是大勢所趨。突然離開了祖祖輩輩生活的農村,誰都捨不得,但為了國家的整體發展,犧牲點個人利益也是值得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歡迎關注評論,共同探討!


沂蒙小杰


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隨著我們這邊鄉村公路和電網升級改造完成,並實現了城鄉環衛一體化、城鄉供水一體化,以及鄉鎮建設步伐加快等新變化,這兩年各地又積極開展新農村建設,目前在我們縣城和下面各個鄉鎮上均有開展,像我們縣城內和郊區拆遷村莊就多達10幾個,而鄉鎮上的新農村建設會有兩個方案,一種是通過合併村莊實現原地社區樓宇化,另一種就是非常普遍的村莊整體搬遷入鎮上大社區方式。而針對新農村建設中的確會有一些“釘子戶”存在,一般面對這類村民會有幾種解決方案:



第一種:根據村民自願比例決定是否搬遷。在農村,由於是一個個的村集體組織,往往會有少數服從多數的執行原則。當本地鄉鎮上有新農村建設任務時,如果村裡同意搬遷的農戶並不多或者沒有超過絕大多數時,就會認為此次新農村建設任務失敗,往往就會撤銷搬遷任務,轉而去搬遷那些絕大多數村民同意搬遷的村莊,即便這時村裡會有兩三戶不願搬遷或者補償要求未滿足的“釘子戶”,往往也不會影響整村搬遷計劃的!

由於這類村莊是整體搬遷到鎮上大社區,就會把原有村莊拆掉變成農田重新劃分給農戶,這時對於未搬遷的農戶可能就會存在斷水、斷電、斷路的局面,畢竟村莊都沒有了,也就沒必要保留這些方面的配套服務,因此,那些“釘子戶”這時也會自動搬離原有村莊,可能後來就會與鎮上達成了協議!



第二種:可能會存在強制執行的一些措施。目前在新農村建設中,對於村莊是否搬遷仍是以絕大多數人的意見為準,當村裡絕對部分簽了搬遷協議後,並且在規定時間內主動搬離也會給予獎勵,而對於那些極少數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達成協議並未主動搬離的農戶,可能就會進行強制執行搬離了!畢竟如果村裡只有幾個農戶不願搬遷時,往往就是因為補償要求未達到或要求過高,對於這類釘子戶在農村可能就沒那麼多好脾氣了,畢竟村裡決定往往都是由村集體成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執行的,並不可能會順從極個別人的反對意見,因此,我感覺這類不願搬遷的農戶很有可能就會面臨“強制執行”方式!

由於各地新農村建設會因地制宜,可能會有不一樣的處理方式,對此大家那邊有沒有這類情況呢?可以留言一起探討,說不定一些地區就會有那種“兩全其美”的處理措施!


龍百曉生


可以採用深圳對付釘子戶的辦法,凡不肯搬遷的的三家村二家店可以這樣處理:

第一,採取冷處理自動消亡法。目前許多釘子戶漫天要價,億元千萬元百萬元拆遷費獅子開大口,一些地區農民過去窮,二三層小樓,借拆遷之機敲國家竹槓,搞一拆富三代比比皆是。如果為了人民利益強拆他們就鬼喊拆遷打死人了。現在各地對這些暴發富的釘子戶乾脆繞開走,冷處理。結果許多釘子戶處於斷頭路孤獨樓地步,生活質量下降,央求政府拆遷也沒人拆。比如省道現在多不搞拆遷,繞開村莊走,你農民想敲竹槓就敲不起來了。

第二獎懲分明,對新農村集體建設,拆遷有賠償,國家有補貼,建房有質量有標準,保證安居樂業。對拒絕搬遷者舊房不得翻新,危房不得自己在原地基上翻建,宅基地一分一毫不得擴大。

第三國家對新農村建設講投資成本,不為三家村二家店投資一分錢。具體說,不投錢為遠離社區的一家一戶不肯搬遷者硬化道路,這些農民面臨泥濘道路不要在網上喊怪政府。不為不肯搬遷者化費大量資金供電供水供天然氣,因為立杆埋管成本太高。不為他們摘有線電視與寬帶。不專門為他們處理垃圾……

第四搬遷建立社區後節省下來的土地,鄉鎮有權拒絕分配給那些拒絕搬遷戶,因為土地資源擴大是所有搬遷戶的行為結果,拒不搬遷者還堅守自己的宅基地,沒一絲一毫貢獻,所以無權享受新產生土地資源的分配。各鄉鎮必須堅守這一條才合情合理。

政府努力提高公民生活水平,卻有人象釘子戶借拆遷想敲竹槓發大財,想用七八十年代老爛房一毛不拔換一幢樓房或別墅,這種心態太過份了。即你自己拆了老房一分錢也沒,建新房也得投資二三十萬吧。所以對不肯搬遷的釘子戶作上述冷處理是可行的!

【附錄】

北陵大俠

情感領域創作者

我說一個身邊的事兒,很能說明這個問題,為了不引起麻煩,我隱去了他的真姓和住處。

公園裡有個老頭很奇怪,每天早晨都拿著一根大扁擔到公園晨練。他自編了一套練扁擔的動作,看著還挺有意思。時間長了,人們都管他叫“大扁擔”。

“大扁擔”姓張,在北陵西門附近住。他不到六十歲就來北陵,今年七十有三了。

老頭人挺熱情隨和,見著誰都愛打招呼,嘮嗑,和我們這群練雙槓的人混得挺熟。😝

老張頭說話快人快語,挺愛逗笑話。從他嘴裡得知,他是北陵附近的一個農民。生產隊的地被開發商蓋樓了,補償他二百多萬元,隊裡每月還給他開六千元的工資,他租房子每月還收入五千多元。

他六十不到,老伴兒就病故了。單身一人,錢💰沒處花,全用在找對象上了。

老張頭長得沒什麼模樣,看著還挺埋汰。可對象不到一年就換一個,大夥兒認得他十年,對象換了七八個。😜

最有意思的是,每個對象他早晨都往北陵領,還給大夥介紹。“你叫大嫂”,“你叫大嬸兒”。大夥都有點不好意思,可他大蘿蔔臉---不紅不白的。😊

更有意思是的,老張頭還老跟大夥兒說搞對象的事兒:“這個老孃們兒對我不行,在一起搭夥過日子,老琢磨我的錢💰,過兩天就讓她滾蛋!”😡

果然,過了一段時間,他又領個新人來。

這些女人都比他小十五六歲,雖然談不上好看漂亮,可配他肯定是富富有餘。🙆

他經常牛逼地說:“我除了一個人,就是一堆錢,找女人還不容易。搭夥一起過 日子,也用不著結婚,不行就換人。給我介紹對象的有道是,咱條件好啊!”😃

我去!這個張大扁擔,真是讓眾人羨慕嫉妒恨!不知說啥是好!☺😔😡😡

創建於2019.3.16


東楚龍野虎




西門觀點:經過勸說或幫助仍然不願意搬遷的,暫時可以不搬。

新農村建設搬遷不同於國家徵收土地,屬於自願,不能強制搬遷,那麼,那些不願意搬遷的村民該怎麼處理呢?

新農村建設一般都是自然條件非常差,或者易發生自然災害,居住分散,人口稀少,交通、電力、通信、教育、醫療等基礎設施都很差,需要整個村子易地搬遷。



如果是大多數村民不願意搬遷,應該不是村民的問題,而是搬遷政策存在什麼問題,這種情況可以召開村民大會,徵求村民意見或建議,如果確實有問題,修改完善然後再實行。

如果是個別村民不願意搬遷,可能是個別村民有什麼問題。比如,經濟非常困難,掏不起多交的錢。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給予適當補助或救濟。



如果認為對自己的老房子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對其房子再次進行測驗核算,如果確實存在問題,立即改正,補齊拆遷款。

如果測驗核算後,不存在問題,應該勸說其搬遷,如果勸說後仍然不願意搬遷,那就暫時不搬遷。

不過,如果大家都搬遷走了,村裡就剩下幾戶人家或者只有他(她)一戶人家,我想,過不了多長時間,他(她)也會主動搬遷的。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新農村建設搬遷屬於自願,不願意搬遷的該怎麼處理?

隨著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很多地方的農村已經開始集中搬遷。像我們煙臺招遠,在幾年前就有好幾個村完成了整體搬遷。

這幾個村屬於地處山區的黃金開採區內,屬於不適合居住區。這種搬遷與那些項目佔地搬遷不同,屬於自願搬遷範圍。有的是搬進城裡,在市區新建小區樓房,住進了高樓。有的村是規劃了新的住宅區,也是蓋起了高樓。每個村對於搬遷的政策不一樣,經濟條件好的村,村民不花一分錢就可以分到新樓房,而且裝修錢也由村集體一起出。即使是這樣,也有部分村民不願意搬遷。

這些不願意搬遷的,大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他們已經在老村住了接近一輩子,對那裡的一草一木都有了感情,離開那個熟悉的環境,他們不習慣。像這種情況,村集體也是多次上門做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如果勸說無效,也只能順其自然。

像這種集體搬遷後的老村莊,基本上都是採取復墾還耕。這樣一來,過去的老屋基本上都拆了,復墾成耕地,合理利用。那些原來的配套設施也就不是十分完善了,久而久之,老村裡就剩下極少戶不願意搬遷的。時間長了,人氣也不旺,這些人家最終還是扛不過去,就反過頭來去找村委會,要求搬到新區。


建行漸遠


現在要農民拆房舍地進城,為什麼?往前提二十年,想進城入戶門都沒有。就現在城裡拆遷跟農村拆遷賠償以及養老醫療等城鄉差別依然離奇!但是,城市建設隨著房地產降溫已經快玩不轉了,一些人盯上了農民的最後一把牌:土地(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說是自願,實則誘騙哄嚇搶,能用上辦法全用上了,不能用的也在用。由於大肆開發,可用土地越來越少,升值空間越來越大。現在農民手中的土地是集體共有權,不是國有土地。假如你退出,即棄權,幾年後你再從城裡來想做農民,估計得重新考量你的資值!

咱農民不管哪天得記住:上門推銷的沒好貨!大家都能買到的沒錢賺!上門硬搶的你別讓!


天道酬勤69564272


新農村建設農民搬遷是自願的,政府不會強迫村民搬遷,不願搬遷的還會讓你在自家住的。以後搬遷可能就是為了合村並鎮,這是絕對的利民政策,搬遷後農民會被集中到鄉鎮居住,也就是說以後村子會變少,取而代之的是街道,農民的生活會方便很多。

農村搬遷是政府工作,沒有利益衝突,本來就是利民政策,政府不會強制搬遷的,而且如果農村的房子蓋的都比較好的村子,政府可能也不會讓農民搬遷,因為比較費時費錢。

如果對農民真的大有好處的話,願意搬遷的肯定會比較多,然後村民會互相商量互相協調,能搬就搬。其實合村並鎮挺好的,合村並鎮後整體實力會強很多,也有更多的工作機會與收入來源。

小悟空認為,未來農村發展方向的關鍵詞是“集中”。集中管理土地,集中村子(合村並鎮),集中集市(規劃一條大街區),集中小工廠(工業園),集中村民的力量。

小悟空認為,搬遷對農民來說是一個發展的機會,因為合村並鎮是五個“集中”的關鍵。能不能抓住還得看農民自己,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除了自己,沒人能改變你的命運。







農村小悟空


這個問題我認為要一分為二的看待。一是拆遷前的多數不同意、一是拆遷後遺留的“釘子戶”問題。

一、新農村建設是好事,也是今後的趨勢。新農村建設對舊村的拆遷程序一般也參考土地徵收的程序進行,程序大致為:發佈公告、房屋等附著物的測量評估、公佈徵收補償方案、實施拆遷。

二、新農村建設又不同於土地徵收,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新農村建設的老村址依然為集體所有、集體管理、集體使用,而土地徵收則老村舊址屬於國有。

三、一般來說,新農村建設的初衷就是為了群眾的集中居住、集約土地,以便集中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機構,從而提高群眾生活水平。

既然新農村建設的初衷為更好的保障群眾的生活,就需要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予以同意並通過。在啟動之初就需要聽取群眾意見、建議,並對新村選址、戶型設計等等廣泛徵求意見,也要在省市規定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合理補償標準。這些都需要徵得大多數群眾的同意,只有這樣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才能夠順利的通過。

對於村民搬遷後的生活問題,也應提早考慮。要結合引進企業、舊村址開發利用、創辦高效農業等等形式,儘可能多為提供群眾創業就業機會,讓群眾能夠搬的進去、住的下來、生活水平不下降為基礎。

對於未經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的新農村建設,嚴格來說是違法,違反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四、對於不願意搬遷的“釘子戶”問題。我個人認為還需要在保護群眾合理、合法、合規訴求的基礎上依法進行。形成“釘子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與村幹部矛盾引發的,有的家庭確實存在特殊家庭原因,有的是因為對安置補償標準有異議的。不過,最多的是利益訴求問題,遇到最多的是獅子大張口、漫天要價的多。

1、在化解“釘子戶”問題上,現在大多數首先還是先做思想工作,講清政策,講明厲害關係,對提出的合理、合法、合規訴求就要進行保護和支持。我個人認為支持“釘子戶”的合理、合法、合規訴求是依法處置的前提,仁至方可義盡。

2、依法進行處置,簡單說就是“強拆”。一般申請法院進行,在執行過程中大多數同步進行附著物公證、聘請第三方公司評估等等,保障好“釘子戶”的相應物權。

無論新農村建設還是土地徵收,只要程序合法、公開透明、足額補償、妥善安置,兼顧好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出現“釘子戶”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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