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服務指南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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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每一個在職人員,對職工醫保並不陌生,今天,就詳細聊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那些事兒!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的組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之一,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如何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

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和在職職工共同按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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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且於3個月內繳費到賬)的次月起,職工享受醫保待遇。

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按月繳納醫療保險費,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間繳費標準為310元/月(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且連續6個月繳費到賬)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凡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人員,

均需參加大病醫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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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員滿足繳費年限規定的,退休後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費。

凡退休人員佔在職職工比例超過33%的用人單位,須為超過在職職工人數33%以上部分的退休人員一次性繳納10年基本醫療保險調節資金後辦理參保手續。目前一次性調節金繳納標準為2萬元/人。參保人員如何就醫、購藥?

門診、住院

參保人員門診、住院就診必須出示本人社會保障卡並刷卡就診,門診須告知醫院就診類別(如門診慢性病、門特),對未出示卡證或就診類別告知不清的,參保人員就醫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藥店購藥

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須出示本人社會保障卡,告知就診類別(如門診慢性病、門特),按有關政策刷卡購藥,因特殊情況由他人代購藥品時,須出示參保人員及代購人的身份證,並由藥店登記備案。

首診、轉診

門診統籌實行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主的首診、轉診制。

參保人員可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參照社區管理的醫療機構進行首診;專科醫院可作為全體參保人員首診醫療機構。參保人員需轉診的,由首診醫療機構負責轉診,急診、搶救不受此限制。

門診慢性病補助限額使用完以後,從下一筆費用起按規定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在原門慢定點醫療就診慢性病不需要轉診。門診特定項目補助限額使用完以後,必須按門診統籌的規定辦理轉診手續並使用普通病歷,方可享受門診統籌的待遇。在藥店購藥不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參保人員能享受哪些醫保待遇?

1、門診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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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門診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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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慢性丙型肝炎門診干擾素α治療限額補助

慢性丙肝患者在門診進行抗病毒治療時使用干擾素α(含普通和長效)的費用實行限額補助。補助不設起付標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70%比例支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為3200元,超出費用由患者個人自付。每月限額費用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患者在干擾素α治療期間可同時享受丙肝“門慢”待遇,其輔助檢查、治療和用藥的費用可納入丙肝“門慢”限額補助範圍。患者住院期間不同時享受此項門診限額補助。

4、門診特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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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器官移植術後門診抗排異治療待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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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幹細胞(異體)移植術後門診抗排異治療待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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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血友病

待遇:按照輕、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額分別為1萬、5萬和10萬,限額內基金支付比例,在職人員為85%,退休人員為90%;

6、特藥

(1)辦理人員範圍:符合江蘇省特藥醫保支付範圍,需使用相應特藥並已辦理過門診特定項目(或門診大病)准入的南京市參保患者。

(2)申請:參保患者持社會保障卡和相關就診資料前往具備特藥認定資質的定點醫療機構,由特藥責任醫師填寫《江蘇省醫療保險特藥使用申請表》(一式三份)按准入標準進行認定,醫院醫保辦審核蓋章並上傳登記病種信息。

(3)送件:參保患者攜帶社會保障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門診特定項目(門診大病)證、審核確認後的《江蘇省醫療保險特藥使用申請表》及相關醫療文書(基因檢測(必要時)、病理診斷、影像報告、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材料前往市、區社保中心辦理《江蘇省醫療保險特藥待遇證》。

(4)定點選擇:參保患者可在特藥定點醫院或特藥定點零售藥店中選擇一家購藥,一旦選定,原則上一個醫療期內不得變更。

(5)醫療待遇:參保患者在辦理特藥待遇准入後,在指定的特藥定點醫院或特藥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符合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特藥費用,先由參保人員分別按規定比例自付,其餘部分醫保基金按門診特定項目中“針對性藥物治療”待遇支付。其中甲磺酸伊馬替尼(格列衛、昕維、格尼可)、曲妥珠單抗(赫賽汀)、尼洛替尼膠囊(達希納)五種特藥個人自付比例為30%,其餘特藥個人自付比例為50%。

(6)慈善贈藥:符合慈善贈藥待遇的參保患者按相應政策向生產企業合作的(慈善)機構申請援助,個人和醫保基金無需支付。

7、精神疾病門診、住院

門診精神病患者因精神疾病到本人選擇的定點醫院就診時,須出具社會保障卡,並掛“醫保精神病專科”號。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的精神病專科診治費(包括檢查和用藥費用)無需個人支付,由市社保中心按規定的標準與醫院結算。

七種精神病患者,需因精神疾病住院進行治療的,免付住院起付標準,所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按規定屬個人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用人單位、個人各支付三分之一。精神病人肢體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8、家庭病床

凡參保人員長期臥床不起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中風癱瘓康復期、惡性腫瘤晚期、骨折牽引需臥床治療的、符合住院條件的70週歲以上老人,由本人或家屬就近向具備家庭病床服務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提出申請,可辦理家庭病床相關備案手續。

待遇:無起付標準,個人自付比例參照同級別醫療機構住院規定執行。

9、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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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病醫療救助

大病醫療救助基金主要解決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因患大病、重症,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的支付範圍、標準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符合醫保範圍的醫療費用,大病醫療救助基金支付比例為95%。

11、大病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範圍內的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含血友病)費用,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礎上,個人自付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按規定予以支付。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設置,現暫定為2萬元。對起付標準以上的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具體辦法如下:2萬元以上(不含2萬元,下同)至4萬元(含4萬元,下同),支付60%;4萬元以上至6萬元部分,支付65%;6萬元以上至8萬元部分,支付70%;8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支付75%;10萬元以上部分,支付80%。

12、女職工婦科專項檢查

檢查項目包括:婦科雙合診、陰道分泌物常規檢查、宮頸癌巴氏細胞學檢查、盆腔B超(含子宮、附件)和乳腺手診。婦科專項檢查每兩年一次,本次從2018年6月1日到2020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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